征服者的欲望

作者:丁墨

当身体被欲望主宰,生命贱如猪狗,沈墨初漫长的生命,开始变得空旷。

杀、杀、杀!吃、吃、吃!做、做、做!

这是丧尸的狂欢,这是强者的盛宴。

战争与掠夺,令他兴奋。他亲手制造满城烟火灰败,他看着人类如蝼蚁般苟且求生。丧尸之王的铁骑,践踏整个大陆;丧尸之王的威名,让人类最唾弃、最恐惧。

然而人类的实力依然强大——在措手不及的最初几年后,幸存的人类迅速组织反攻。他们武器好、组织好,忍辱负重与丧尸殊死战斗——

沈墨初已经知道,那伙外星人来四光年外的比邻星,他们跟人类一样,是碳基生物,需要空气、水和食物。当战争不利,比邻星人慌了,他们怕输,怕被人类发现他们的阴谋,怕再一次灭族。

实际上,他们不过是星球最后逃亡的皇族,拥有高贵的血脉和基因,却缺少坚强的意志和征服大陆的能力。

可是,他们幸运的拥有沈墨初。

在战局最艰难的时刻,沈墨初再次爆发出惊人的军事领导力。他以高超的军事手段,击退人类一次又一次反攻;他命令士兵,学习并改造人类的武器。

此消彼长,二十年后,丧尸军团利用战争缴获和自主学习,第一次配备了与人类军队相同的武器装备,从此实力大振。

五十年后,四十万丧尸攻入人类帝都,丧尸之王斩杀统治人类的西落家族领袖,剥其皮,食其骨。西落家族从此衰败,仅余几个科学家,不死心的企图振兴家族。

那个时候,人类没有任何屏障的腹地,就在他们面前敞开,只差一步,就可将人类灭族。

顾氏,便在那场战争中崛起。他们取代西落家,成为人类的核心。他们把最漂亮的少女、最珍贵的珠宝、最肥沃的土地、最强大的能源矿石,送到丧尸面前,以换取和平。

丧尸之王怎么会在意这些东西?可是比邻星人在乎。他们在太空漂泊数年,被人类送来的厚礼所震惊所征服。

”到此为止吧……“他们说,”否则,人类死绝了,谁再给我们送来这样好的东西?“

”是,主人。“

五年后,顾氏研发出单兵战斗力强大的兽人。兽人的大批量生产,耗尽了人类最后的资源——可是他们的冒险,成功了。

之后,连人类也未预料到,兽族兵变,宣布独立,三族鼎立。

比邻星人很满足于现在的生活,他们命令沈墨初维持现状。但如果有可能,他们还是希望能够掠夺地球的全部资源——所以隔一段时间,他们依然不死心的让沈墨初发动侵略战争。

然而就在这样重复的生命里,在某一天,丧尸之王站在自己的领地,望着百年不变的深红色峡谷,望着黑色肃穆的丧尸军团。忽然觉得,有些无聊。

无聊,作为人类,是常见的感觉;可是丧尸,怎么会感到无聊?被篡改的基因,从来只让他沉迷于血与火。他却终于在某一天,对这一切,感到疲倦。

他从来都比其他丧尸更快更强。在别的丧尸只会像动物一样喘息时,他已经会用言语和微笑,伪装成人类猎食;当其他丧尸进化到如动物般敏捷时,他已经率领丧尸部队,扛着人类的武器,攻城略地。

或许,他命中注定是罪人,上天刻意将他折磨。这一次,又是他,第一个想起自己曾经有人类的名字——沈墨初。

沈墨初。这个名字,是因为爸爸妈妈希望你做个有内涵的、纯洁的人。我们不奢求你大富大贵,只要你快快乐乐,做自己想做的事,做一个好人。

做一个好人啊,墨初。

我的母亲,善良而温柔的母亲,爱我胜过爱自己的母亲!百年后我终于苏醒,可是,你在哪里?

原来被他遗忘的,从来不是为人的记忆,而是人性。

当一切逐渐复苏,记忆开始像白蚁,一点点嗜咬他的灵魂他的躯体。所有的血,所有的战火,所有的生命,日日夜夜在他脑海里叫嚣——

沈墨初,你知道自己到底干了什么吗?沈墨初!

威震大陆的丧尸之王,在与人类又一次大战的前夕,终于痛不欲生——

仿佛被意志所驱使,灰白坚硬的皮肤,一点点恢复人类的柔软;满身蝶形花纹,落潮般一夜褪去;当他抬头,看到一双纯黑的眼珠,那么纯净的、可耻的望着自己。

他像是个局外人,冷冷的任由自己丧失足以称霸大陆的战斗力;任由人类将军在战场将他俘虏;任由人类惊惶而疑惑的,用铁链洞穿他的四肢骨骼。

很痛,一百年来,第一次感觉到躯体的痛。可这痛如此真实,让他沉迷不舍。

沈墨初,曾经忠于国家忠于军队的上尉沈墨初;被父母寄予厚望的独子沈墨初。这荒唐的一百年,究竟践踏了多少血肉和生命?连秘密统治丧尸的比邻星人,看到他都会心惊胆战——他犯下的罪滔天,谁也不能宽恕。

他觉得自己似乎再也变不回丧尸了,他也唾弃那样的自己。他甚至不甘心让自己太轻易的死去。

谁能告诉他,要怎么赎罪,才足够?

在人类囚车中,长时间的昏迷时,他听到一个柔软而疏懒的声音问:”喂,为什么被关在这里?“

他抬头,看到黑发黑眸的少女,目光清澈得好像从不曾被玷污过。他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少女,教会自己救赎。

当许暮朝胆大包天的将他留在自己的床上,他冰冷的心也忍不住失笑。第一次,他抱着无所谓的心态,他们差点交/配,而他咬向她的动脉,只差一步,她就会变成美丽的尸体,血液染满他的牙齿——生命于他,早如牲畜般低贱,他自己的,任何人的,都是。

她却在关键时刻,抽身离开。她庄严的说,没有什么是不可战胜的,哪怕深入血脉骨骼中的基因。

哪怕是基因。

她的意志力,她的这句话,让她免于一死。

英雄末路的丧尸之王,也因为这一句话,开始跟这个神秘的半兽女人,玩起禁欲的游戏。当然,她以为禁的是自己,可天知道,当这样鲜活光滑的少女躺在怀中,丧尸之王需要多大的毅力,才能保持她的完好无缺?

多日后,他对她说,你说得对,或许基因,真的是可以战胜的。

她说沈墨初你不知道,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他却在心里说,这一次,才是丧尸之王,真正的苏醒。苏醒的不光是人性,还有一颗强大的不服输的心。

他已经出来,千万丧尸却依然身在地狱。所以他要回去。他的生命已经不属于自己,他曾经改变大陆的格局,那么这一次,他要再次将大陆改成自己要的样子。

重回前方战场,数万丧尸深陷人类的包围,他的出现,令无数丧尸为之一振。他对自己说,谁说他们的人性没恢复?当他们为他欢呼,就已经将生命,交到他手里。

他退守大峡谷以西,让出大片土地,换取与人类的终于停战。可他知道,真正的战争,才刚刚开始。

经过百年繁衍,比邻星人从当初的十几人,发展到数百人。他们窝在西部的古堡里。而这一次,他发誓要他们血债血偿。

他也派丧尸精英,南潜打探她的安危——却知道她奉命前往西芜岛,从此音信全无。当边防军报告发现她的消息,他的第一个反应竟然是,很想让她看到,自己现在的模样——

让她看看,沉睡百年后终于苏醒,从今之后再无畏惧的,大陆丧尸之王。

他隐藏在树丛后,听到她对那个神秘的男人,口如莲花,极尽所能的讨好。他并不觉得奇怪,这才是她,顽强的、千方百计的要活下去的她。

可当男人轻贱她的身体,当男人抱住她,吻上她柔软的红唇。他却忽然有一丝怒意。

无法无天的半兽女人,连他都隐忍没有占有的小女人,怎么能,被其他男人,亲吻?

所以尽管大部队还未赶上,他却只身冲出去。当机械人们被他逼退,他却忽然,也想要吻她。

所以不管自己满嘴血腥,不管她的惊惶不安,他吻了她。

我来了,半兽女人。

我是沈墨初,曾经的大陆破坏者,全人类的公敌。我是百年来最最罪大恶极之人。

我是穷途末路的,丧尸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