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教廷养人鱼(穿书)

作者:我即江湖

李希度过了在西圣城的第一个夜晚。

他打开窗户,拢紧睡袍蜷缩在露台和落地窗之间的位置,远眺那堵不可逾越的高墙。

白天你问他是否沮丧,他叭叭给你背诵一篇《生于安乐死于忧患》。

但到了深夜,李希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感到深深的恐惧。人最畏惧的并非命运,而是发现自己的命运由他人操控。

他默默地等到天亮,之前时不时出现的男中音却再也没有响起。

“想你时你在天边……”李希哽咽地唱起歌来,调调溜溜达达地跑去了西伯利亚。

事已至此,他有了一个可怕的猜想。

假如那道光不是为了阻拦圣子,而是剧情在阻止他呢?

历数他看过的穿书文,主角不管穿成书里的主人公还是配角,都无法脱离原著剧情,远离原著人物。在走完剧情线以前,主角都不算真正的重生,也没有自由可言。

李希托着圣子嫩嫩的小脸,蹙眉深思。

人家穿个书,哪怕是哈利波特呢?至少有完整清晰的主线啊!《拯救黑暗人鱼》连载了三分之一都不到,他走什么剧情?谁知道什么时候才算大结局?

难道要等主角朱利和那条大尾巴鱼he才算结束?

想到这里,李希有点绝望。他看到二百多章,那两位才和谐有礼貌地握住了彼此的手!

不可能,这不可能!

李希又想到了文案,文案的最后提到了破城。这是坑文最明显的剧情线了。如果非要让穿书者推动正文剧情发展,那只能以文案为基准。

城都破了,总不能还不让他离开……等到那时候,他就想办法带点财物,找个商队驻扎的城市。小说里提到过一个商人之城,很适合隐姓埋名在里面过日子!

李希恍惚中,觉得自己找到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他这才松口气,日子又有指望了。

“睡觉睡觉。”小圣子把窗户一关,爬到床上睡回笼觉。

三个小时后,汤姆开始敲门。

他打开卧室一看,厚重的窗帘把日头遮挡得严实,只能看见床上隆起的一小团。

“大人?”

汤姆有点奇怪,圣子平时六点半准时,现在都七点了,怎么还睡得黑沉?他轻轻地掀开被子,结果被枕头上一双脚丫吓了一跳。

他捂着胸口把被子整个掀起来,才看到某圣子。

只见李希蜷缩在大床中间,撅个腚睡得口水直流,一头卷毛四处炸飞,衬着脸蛋小巧红润。

这人睡成这样……是他没有想到的。

“圣子,醒醒!”他一看时间急了,轻轻拍了拍李希的手,“快到早告时间了!”

李希满脸暴躁地被他拽起来,哼哼唧唧的不愿配合。

“大人,您这头发……”汤姆顾不上看他的脸色,发愁地用手顺了顺对方的毛。可那头卷毛仍然毛似主人型,嚣张跋扈地四处乱飞,十分不配合他的梳子。

这样要怎么出现在早告上?

李希懵逼了好半天,才缓缓地清醒。对哦,他穿书了暂时回不去,所以今天得去上班了。

“……你给我找个小帽子吧。”他挠了挠自己的脚指头,倒在枕头上。他才睡了不到三个小时啊,现在浑身都是飘的。

“我去给您找,但您得先去洗漱啊,来不及了!”汤姆忙不迭地找出一套穿在里面的长白衫,配上金色的圣子披祭,十字形的披祭从头上套下去,比起哥特式披祭行动更加自如。

他连拉带哄的把李希弄起来推进盥洗室,自己则去翻斗柜。

第二层大抽屉里全都是摆放整齐的小圆帽,这种戴在后脑勺的小圆帽与常服相配,通常属于主教的装饰物,因为……

不过圣子年纪小,头发丰厚,反而戴不住。

七点十五,李希已经站在了电梯里,轿厢墙壁上倒映出一个带着白色小圆帽的小卷毛,他双手抱着厚重的羊皮《日冕圣经》,白底绣金线的披祭迎着灯光偶尔反射金色的光泽。

“凯恩执事说,他已经为您找了两位侍读修士,正在大厅等候。”汤姆掩饰眼神里的嫉妒,低声说,“在研修期间,都由他们陪同您。”

李希瞥了一眼金发的侍从,“你不跟我一起?要是能读一个学位,你也能转职成为修士吧?”他是圣子又不是小孩,哪里用得着专人服侍?

汤姆却坚定地摇头:“您去问问那些修士,看他们谁不想和我交换职位!”

他能从那么多竞争者里脱颖而出来到圣子身边,还是因为他家是笃行的教民家庭,从他祖母那辈开始,从不间断地参加女神圣事。

教民家里都有一个牛皮的小本子,每次参加过圣事领过祭食,就会在上面盖一个金色的戳。如此积累到了他这一代,已经是笃信教徒。因此他们家在教民里也颇有声望。虽然他没能进入神学院,但是也接受过基础教育,凭借家庭的信誉得到了侍从的职位。

等他侍奉圣子满五年,就能够直接转职成为助理执事,跳过了修士这一品级。再加上他和圣子关系亲厚,日后升职也会更有优势。

神学院位于“米”字的左上角那个城区,那里居住的多半都是教会的修士、执事和助祭。修士和修女们通过神学院三年的深造,就能够参加考核,通过即可升任执事。假如考核不过关,也能成为助理执事,再修习一年就能晋级。

李希走出电梯,见到了等候多时的两位陪读。

“大人日安,我是莉莉。”圣修女也抱着一本厚重的经书,冲他行了礼。她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一头栗色的头发整齐地束拢,用白色的发披遮挡,修身的黑色长裙一直到脚踝,整个人庄严又优雅。

李希只是冲他点了点头,就礼貌地移开了目光。但是他脑子却忍不住想,听说圣修女每天光是早告就要站两个多小时,难怪站姿如此优美……

“大人日安,我是休斯。”

休斯年龄更大一点,黑色的长袍衬得身姿修长挺拔。他笑得很温柔,看起来就像电影里的神父。

“你们已经不是正在准备考核吗?”李希边走边问他们。

“陪您也算复习啊,”莉莉抿嘴笑起来,“大人,马车来了。”

李希看向前方,一辆白色的挂着金色旗帜的马车停在城墙门洞外。拉车的正是昨天赫顿给他那匹栗色老马。好家伙,到现在才见到第一辆车,还是马力车。

马车缓缓地行过街市。

其实李希很想看看外面,但考虑到坐在他对面的一男一女,他只好故作冷淡地闭目养神,实际上耳朵竖得老高。

马车穿过了一个城区,路过圣灵街,听说这就是研究所所在的地方,大部分研究员都住在这里。正当李希闻到一股浓郁的香气时,他听到一个人大声呼喊。

“朱利先生,早上好啊!”

朱利!

李希一个激灵,他猛地扒拉到车窗前往外看,只看到一个红头发,对方落到了马车后面。他连忙探出脑袋往后看,正对上对方碧绿的眼睛。

这条街是朱利每天上班必经之路。他一如往常路过早食铺,闻到了前几天他教给店主的糯米香菜团的香气。

“朱利先生!来一个团子吧!”店主的老婆热情地从店里钻出来。

“谢谢,我吃过早饭了。”朱利温柔地笑了笑。

店主老婆没看出他笑容里的疏落,只觉得他太客气了。自从朱利教给他们几道小吃,他们店里的生意蒸蒸日上!

朱利寒暄几句,毫不留恋地抬脚离开,眼里才露出厌恶。

曾经他乐意将美食分享,感动于街坊邻里的热情,等到灾难临头,他才发现这些人自私自利,热情的寒暄并不需要花费,也不代表他们真的感激自己。

他兀自沉思,并不再理会其他人的招呼声。

就在这时,一阵浅淡的香气随着风而来。他的嗅觉很敏锐,这种带着薄荷和茉莉雪松的香气,之前他只在白塔的教堂闻到过。

朱利诧异地停下脚步,还没等他转头,一辆精致的白色马车从他身旁经过。

果然是白塔的人!

他站在那里,几秒后,马车里突然露出个毛茸茸的脑袋。

一个黑头发蓝眼睛的少年吃惊地瞅着他,被吓到后,又不满地瞪了他一眼,迅速地缩回了头。这一幕让他感到特别熟悉。

就好像他家里那只黑色的小猫崽,本想偷偷对他使坏被他发现,吓得浑身炸毛,却反过来理直气壮地冲他咪咪直叫。

朱利忍不住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