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七零投喂大反派

作者:大漠风铃

啧,这群熊孩子。

沈盈盈忍住翻白眼的冲动,不动声色地转了回来,又朝唐云说了声谢谢,唐云笑着摆了摆手,这个小风波很快就过去了。

一群人在塘泥里翻找,其他人都是直接拿手掏,沈盈盈看着就觉得手冷,特意捡了跟树枝扒拉,看到鱼虾的时候再下手抓。

虽然天寒地冻,但大家都很高兴,周文军有钱有票,下来纯粹凑热闹,捡到的东西都放到沈盈盈的桶里了。

果然没多久后,沈盈盈的小桶就装满了,她对那些小鱼没什么兴趣,但是想要虾,于是用小鱼和田螺等东西,跟其他人换了满满一桶虾。

因为其他人还在等分鱼,沈盈盈没有工分,先心满意足地回家了。

回到家后,她把虾放到大桶里养起来,打了井水让它们泡着。

沈盈盈打算把它们做成虾干,这样保存起来更方便,以后做面条做汤都能下一点,还随时都能吃。

虽说小鱼也能做成鱼干,但虾壳有很高含量的钙、蛋白质、虾青素,而沈盈盈现在这个身体太需要钙了。

在投靠到陆斌之前,她也不敢一个人带着钱票到处跑,也不想让其他人知道她有多少家当,免得遭人觊觎,现在只能现在村里苟着。

墙上的挂钟开始一下一下地响了起来,沈盈盈看了一眼,已经十一点了,因为早上没吃什么,这会儿肚子合着挂钟的节奏,开始咕咕地叫。

沈盈盈摸了摸肚子,忍不住叹了口气。

其实吃红薯和土豆也没什么,毕竟在现代,她经常早上就是在公司楼下的早餐店买红薯吃。

因为自己一个人在外地工作,租房子,下了班之后也经常不做饭,下个面条加个蛋和午餐肉就完事了。

但她周末还是会好好做饭,犒劳自己的。

沈盈盈再想想以前自己小时候被妈妈追着喂饭,觉得当时的自己实在是太不懂事了,简直就是造孽——父母那个年代,这就是她现在穿书的年代,连白米饭都是奢侈品。

她拿出了两个红薯,洗干净后放到锅里,加了不到三分之二的水。

沈盈盈现实里的外婆家,还保留着这种灶台,有时候熬老火汤,老人家不想费煤气,就会用这种柴火灶慢慢烧,所以她对柴火灶的使用也算熟悉了。

她用秸秆引燃了小木条,一边用火钳慢慢地挑着,增大木条与空气的接触面积,一边拿着把扇子轻轻地扇着,不时加入稍粗的柴,很快就将火烧了起来。

合上锅盖后,她回头拿出笔和笔记本,继续每天的工作。

笔记本是之前从木箱中翻出来的,是陆继东的遗物,只用了几页纸,写了一些看书的心得,后面几页都是英文,是沈盈盈自己的记录。

她这几天都在回忆这个世界的原著,然后再用英语记录下来,免得被其他人看到时,一下就就看出问题,毕竟这个时候,村里应该没什么人能看懂英语。

原著里一句“一个月后”也就四个字,可放到她跟前,那可是实打实一比一的30天,更别说要等到陆斌长大。

要是她现在不记下来,等过个几年,她肯定要忘记了。

以及还有原著里虽然只一句带过的,但是她和作者袁二都特地搜过的1977年的高考试卷。当初她们都在感叹,要是她们高考考的是这套题,清华北大都不是问题了。

虽然不是全部记得,但是大部分的内容,沈盈盈都有印象。

沈盈盈一边写,一边不时给灶里加柴,等红薯熟了以后,她又把锅里的水去掉,让红薯在锅里干烧一阵子。

红薯收了汁,在打开锅盖收,散发出一股烤过的香甜气味。这样做出来的红薯,既好吃,又不会像直接烤那么上火。

沈盈盈将红薯捞了出来,把火加大,把虾沥干水,等锅里的水干了以后,放了一把盐进去,然后将虾倒入,翻炒到熟为止,最后将它们捞了出来。

她把屋后自留地上的石板擦干净,把虾直接铺上去晾晒,然后回屋吃午饭去了。

下午她一直在写原著的记录,等到将近五点的时候,她就把晚饭也做了,然后用碗装上半条热气腾腾的红薯,走到陆斌家门口,在紧闭的木门前坐了下来。

沈盈盈已经摸出陆斌的作息规律了,每天都能在他回来前出现。

果然,没过多久,陆斌背着一捆柴回来了。

他脸上有点脏,额角上还有点淤青,手背带了点血迹,衣服脏兮兮的,显然是跟人打过一架了。

虽然沈盈盈知道大佬打架很猛,但看他这样子,她还是忍不住捏一把汗。

她马上站了起来,笑眯眯地冲陆斌打招呼:“大佬好!我来给你送吃的。”

她既没有喊陆斌哥,也没有跟着陆斌,这确实跟她们的约定没有冲突。陆斌刚刚被几个同龄人一顿问候家人,一下子没忍住,跟他们打了起来。

陆斌也不是喜欢打架的,但不还手就会受伤。

他只有一个人,受了伤就什么都做不了。

他沉默地看了面前的小姑娘一眼,小姑娘眉眼弯弯,唇红齿白,傍晚的太阳给她那张小脸镀了一层柔和的光,显得温馨又可爱,让他心里都不由自主地软了一软,连寒风都似乎没那么冷了。

像个小太阳,陆斌心想。

他也不知道她在执着什么,难道就因为那天晚上,他给她盖了一条毛毯?

可他是地主成分,以后注定是没什么前途了,她要是跟他走得近,只会跟着一起倒霉。

陆斌走到家门口前,一边掏出钥匙,一边说了一个“滚”字。

“好嘞!”沈盈盈也不生气,把红薯从碗里拿出来,硬塞到他手里,“大佬明天见!”

小姑娘自从讨回家当后,明显吃饱穿暖了,陆斌被她的手碰着,触到了一片温暖,像她的笑容一样暖,让他忍不住缩了一下手。

陆斌沉默地看着手里的红薯,掰开的截面黄橙橙,像金子一样,还散着甜味。

明天见……么?

等余光里那小小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他才抬起头,愣愣地看了一会儿,然后才开门进屋,反手关上门。

而在拐角处,沈盈盈听到关门的声音,这才笑着慢悠悠往回走。

因为沈盈盈刚过来这边,年货之类的也没有,虽然她并不是很介意,毕竟她的亲人都不在这书中世界,但跟她相熟的村民们都每人给她凑了点东西,什么瓜子、炒米、花生之类的。

她也不好意思白拿,好歹从小学就开始学书法,虽然高三之后就没再去上书法课,但练字是从没断过的,比不上书法大家,但拿出来给村民们写春联,那绝对是绰绰有余了,一手行楷又让众人惊艳了一把。

往年陆家村的春联,都是支书和两个知青们包办了,沈盈盈这一露手,直接被拉去加入他们。

支书就在村头拼了几张大桌子,铺满了红纸,三大一小就站在桌后挥洒墨水。

“唔……可以可以,春晓娃真厉害!”

“哎哟这字,都跟支书有得一比嘞!”

村民们赞不绝口,支书陆强兵笑呵呵地说:“什么话,这分明就是比我还好!”

写春联的其中一名知青正是唐云,另一名是个瘦瘦高高的年轻男人,叫宋志,两人也都跟着打趣了起来,沈盈盈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你们别取笑我了……”

她几斤几两,自己心里还是有数的。

现场一片乐呵,沈盈盈也给自己那小破屋写了一对,又悄悄地多留了一对。

等到结束之后,她帮忙收拾了东西,支书之前就听说过她救狗蛋的事,今天也算是亲自接触过了,现在看她还主动干活,觉得这孩子也真是不错,心中留了个好印象。

沈盈盈带着两幅春联小跑着回家。

今天晚了一些,她怕赶不及在陆斌回家前出现,跑得气喘吁吁,到了之后也不敢休息,麻利地煮了红薯,揣上一副春联,摸到了陆斌家门。

她果然晚了,陆斌已经快走到门口,正要准备开门,她大喊:“等等!”

陆斌余光已经看到沈盈盈了,但仍是没停,开门进去后正想合上,她百米冲刺似的赶在最后一刻,把手卡了进去——

那白生生的小手握着一卷红纸,还在微微发抖,显然这小姑娘刚才是跑得非常急。眼看着门板就要夹到她的手,陆斌眉头一跳,猛地把门拉开,朝沈盈盈骂道:“你是不是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