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条大路通罗马,可有些人生来就在罗马。
郝朵芬就是那个生在“罗马城”里的姑娘,可以说出厂就是最高配置:出身优渥,面容姣好,聪慧善良,又是家里的独女,像一件珍宝一样来到人世间。
在度过了十几年无忧无虑的时光后,她以市状元的成绩考上了棠城大学。
开学那一天,她穿了一条石榴红色的绸缎裙子,如墨的黑发随意地盘在脑后,腰间的小荷包又让她显得有点俏皮,像是一个从古典画中走出来的绝世美人,耀眼得即使在人海之中也能让人一眼看见她。
朝健也是在那时望了她一眼的人之一,并被这一眼彻底改变了人生轨迹。
胆小的他第一次鼓起勇气向爱慕的陌生女孩搭话:
“学妹,你是哪个系的呀?”
“中文系。”郝朵芬抬眸看了他一眼,用手捋了捋鬓边的碎发,“你怎么知道我是学妹而不是学姐?”
“当然,我是大四的,学校里已经没有我的学姐啦。”朝健低下头腼腆地笑了笑,“好巧,我也是中文系的,我帮你拿行李吧。”
“不用,谢谢,我可没那么娇弱。”郝朵芬笑了笑,红唇似火,扛起旅行袋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楼道里。
但她红裙飞扬时掀起的那阵风在朝健心里却成了狂风暴雨。
朝健在心里下定决心:自己一定要摘到这朵红玫瑰。
但理想总是很甜,现实却热衷打脸。
面对郝朵芬,朝健总在以各种不同的姿势翻车。
朝健:“早安,你头发散下来的样子真好看。”
郝朵芬:“是吗?今天睡迟了没来得及梳。”
朝健:“听说校医院那边的梨花开了,你喜欢么?”
郝朵芬:“我更喜欢梨子。”
朝健:“要不我们一起去看看?”
郝朵芬:“算了吧,花有啥看头,等结果子了咱再去偷几个回来。”
朝健:“爱情是一种甜蜜的痛苦,芬,你也懂莎翁的爱么?”
郝朵芬:“抱歉我不懂,不过那个课我拿了满绩点。”
自习室里进了老鼠,场面乱成一团。
朝健:“芬,别害怕,我在。”
然而郝朵芬抄起扫帚就冲了上去:“闪开!我来!”
朝健省了一周的晚饭钱买了一本诗集作为生日礼物,一大早就蹲在宿舍楼下等郝朵芬下楼。
“芬,送给你,生日快乐!”
“啊,谢谢。”郝朵芬接过书,扬唇一笑,“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林沃子的诗?”
“嘿嘿,猜的,你喜欢就好。”朝健挠挠脑袋笑道,心花怒放。
为了这本书,他可是排了近两个小时的队呢。
但一旁郝朵芬的室友却噗嗤一声笑了:“可你不是有全套吗?还是带作者签名的那种。”
这句话瞬间让朝健心里的花田枯萎了。
“没呀,搬宿舍时丢了一本,刚好就是这本,还是朝老哥懂我。”郝朵芬笑道。
在经历了无数次惨痛的滑铁卢后,这一学年很快就接近了尾声。
朝健一咬牙买了一台傻瓜相机,以校刊配图为名找郝朵芬拍了几张照片。
洗出的每一张照片都很美,她穿着来校报道那天的那条红裙子,笑得像一朵怒放的红玫瑰。
朝健选了其中最喜欢的一张,绞尽腹中所有的墨水写了一首情诗,然后工工整整地抄到了照片背面。
“哟,你终于准备直接告白了?”一个室友嘲笑道,他也是郝朵芬的追求者之一,虽然同样被拒绝了无数次,但他始终看不起作为情敌和战友的朝健。
“嗯,明天就是毕业典礼了,这是最后的机会。”
说罢,他将照片放进口袋,昂首挺胸走了出去。
他知道自己配不上那朵玫瑰,他爱她,但也嫉妒她。
凭什么她一出生就有了有钱的父母和满腔的才华,他站在她身边就像是仙鹤旁边的丑小鸭,他费尽心思写的句子还不如她的随笔,他打工一个月买来的相机大概是她见过最差的机型。
他一无所有,而她生来就拥有一切。
朝健已经不记得这是他第几次等在宿舍楼下了,每次见到那抹倩影时他的心跳总会忽然加速,机体仿佛丧失了思考和语言功能。
“嗨,你怎么又在这儿啊?”郝朵芬率先开了口。
“我......我来给你送上次......”朝健一边说一边摸着口袋。
但郝朵芬的注意力却忽然被另一个声音吸引了:“芬芬,我们宿舍灯又坏啦。”
一个女孩在阳台冲着她招手。
“好!我马上回来!”郝朵芬也招了招手,风一般地跑上了楼,留下几乎凝固成塑像的朝健。
宿舍里的灯泡闪了几下,重新亮了起来。
“这样就好啦!”郝朵芬拍拍手上的灰,从凳子上跳了下来。
“芬芬太棒啦!”室友笑了笑,“对了,刚刚那朝健又找你什么事呀?”
“不知道哎,”郝朵芬撇了撇嘴,“晚上聚会再问他吧。我还要赶稿子呢,争取这次能登上《棠城文学》。”
“你呀!”室友戳了戳她的脑袋,“明明家里这么有钱,干嘛要为了这点稿费拼命嘛。”
“蚊子虽小也是肉,我才不要继续依赖他们呢。”郝朵芬笑着把室友推开,“好啦,给郝大作家腾个地儿。”
棠大每个学年结束都会在大礼堂举办盛大的宴会,既为了庆祝学期结束,也是为了欢送大四的学长学姐。
由于是第一次参加晚会,郝朵芬的室友都玩疯了,一整晚没见到人。
郝朵芬也被追求者灌了不少酒,纵使酒量很好此时也略微觉得有些头晕。
于是她借口身体不舒服提前退场了,临走前还最后被朝健劝着喝了最后一杯。
回宿舍的小路上一个人也没有,路灯也是隔着很远才有一个,知了在两边的小树林里鸣叫,让这里显得更加寂静。
郝朵芬越走越觉得头晕目眩,她感觉自己甚至都快站不稳了。
在记忆的最后,她记得有一个人影从树林里向她走来,脚步声越来越近......
哒......哒......哒......
再醒来时已经是清晨了,她衣衫不整地躺在树林的草地上,露珠打湿了她的衣裙。
看着自己腿上的痕迹,她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
她最终选择了隐瞒这件事,因为她不敢想象父母听到这个消息后会有多么心碎。
正巧她找到了一份实习的工作,所以干脆就没有回家,把这件事情埋在了心底。
那之后的几个月里,她一直感觉有一个影子在跟着自己。
但由于工作忙碌,她也并没有在意这件事,只觉得是自己的错觉。
直到有一天,她忽然呕吐晕倒。
回到宿舍后,郝朵芬忐忑不安地测了一下结果。
她怀/孕了。
在得知这个结果的一瞬间,她只想抱着妈妈嚎啕大哭,但她最终还是忍住了眼泪,起身独自去了医院。
报告单的结果也是一样的,但医生说她的身体情况不太乐观,如果打掉了这个孩子,她今后可能都不能再当母亲了。
郝朵芬麻木地把诊断书放进腰间的小荷包里,忍住不让眼泪落下来。
她甚至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从医院回到宿舍的了,被公交车上的人们挤得几乎贴在窗上时也没有抱怨。
但回到宿舍后,她发现——小荷包丢了。
也许是被某个扒手偷了去了吧,拿走了也好。她想道。
但第二天,这张报告单就被贴在了学校公告栏最显眼的地方。
等她起床时,这件事已经传遍了整个校园。
郝朵芬几乎要崩溃了,缩在被子里一个人也不理。
爸爸妈妈,救救我。
她控制不住地浑身颤抖,指甲把大腿膝盖都抓破了。她好想见父母,但又不敢想象父母得知此事时的表情。
“笃笃笃。”忽然,一阵敲门声响起。
紧接着,门被轻轻推开了,一阵熟悉的脚步声响起。
哒......哒......哒......
这声音将她带回了那晚的噩梦里。
“啊啊啊别过来!”郝朵芬挣扎着拿起枕头砸向来者。
忽然间,她的手腕被抓住了。
“芬,是我啊!”
是朝健。
郝朵芬稍微冷静了一点,却依然止不住地抽噎,道:“走开!”
“芬,我不走。”朝健握着她的手说道,“我不嫌弃你,我愿意接受那个孩子,我会一辈子爱你的,我们私奔吧!”
宿舍里很黑,但朝健的眼睛里仿佛有星光。
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父母的郝朵芬同意了,这个一直要强靠自己的女孩低下了头。
但婚后的生活并没有朝健承诺的那样美好,他的薪水并不高,他父母也没有工作,一个人要养活全家并不容易。
郝朵芬这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终于也学会了一块钱掰成两半花,每天挺着肚子买菜做饭做家务。
公公婆婆特别喜欢唠叨,对她的态度也很差。
每次她拖地拖到他们脚下时都要低声下气地求他们抬抬脚,如果恰好打扰了他们看天气预报还会挨一顿骂。
婚后的郝朵芬几乎没有闲暇时间,也就再也没有碰过笔和稿纸。
有时在她低头干活时会有一两个灵感跃上心头,但等她忙完所有的活计时,它们早就消失不见了。
越接近临盆期,郝朵芬的内心便越痛苦。
一方面,她无比憎恶这个孩子的存在,但另一方面,母爱又迫使她去接受这个无辜的孩子。
但在孩子呱呱坠地的那一天,她还是笑了,那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笑起来和她一模一样。
从医院回来那天,在洗完碗筷后,郝朵芬在裤子上擦了擦几乎冻僵的手。
卧室里传来丈夫和孩子的憩息声,恬静又美好。
郝朵芬吹了吹窗外的凉风,决定先整理一下东西再睡。
如果能找到些能卖的首饰,她明天就能给孩子买新衣服了。
刚出生的孩子总是长得很快。
郝朵芬微笑着想道,把箱子里的杂物分门别类放好。
忽然间,她愣住了。
箱子底下静静地躺着一个小荷包。
是她那天丢了的、放着报告单的那个小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