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之我不是万人迷!

作者:郎二宝

高煜琛看了眼手表,似乎在熬时间。

这时高宇斌进来了,手里拎着饭盒,看陆一辰醒了,紧忙走过来:“佳落,你醒了?身体哪还不舒服?”

“没事了大哥。”陆一辰眼神飘忽,怯怯地去看高煜琛。

高宇斌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老三,你回去吧,今晚我在这看着。对了,回去别跟爸顶嘴,他也是一时着急。”

“我这两天不回家住了。”高煜琛抓起自己的外套,看都没看陆一辰。

他走后,陆一辰忙问:“大哥,怎么了?”

“你真的一点都没印象?你知道你自己昏迷多久了吗?”高宇斌问。

“不知道,不是昨天被雷劈的吗?”陆一辰懵。

“都四天了,你一点苏醒的迹象都没有,检查你身体没有任何问题,昏迷原因连医生都查不出来。你确定现在没事了?”高宇斌不放心地问。

“没事了。”陆一辰自己也很懵逼,他突然想到了梦里的老头说这是他的命。

是不是他的过去在跟他告别,那个世界他永远回不去了?

“想什么呢?”老大问。

“没什么,就是……”陆一辰想借此机会说他失忆了,省得老是说他变了性格,“我好像记不起来以前的事了,我只认得你们,记得这两天的事。”

高宇斌皱眉,露出惊诧的目光:“一点印象都没有?”

“没有。”陆一辰摇头。

“没事,别怕,我去找医生问问,你饿了吧,先把饭吃了,都是你爱吃的。”高宇斌打开饭盒,饭菜都摆放的很精致,“吃吧,我去问问。”

陆一辰是真饿了,拿起饭就开吃,毫无形象,还把不爱吃的猪肝全挑出去了。

没过一会,高家人全来了,除了高煜琛,所有人围在床边关心他,左一句右一句的问他身体有没有不舒服。

陆一辰吃掉最后一口饭,看着他们关切的眼神,心酸酸的。长这么大以来,还是头一次有这么多人关心他,徐佳落真的很幸福。

医生来了,带陆一辰去做检查,几个兄弟也跟去了。高夫人看着他剩下的猪肝,说:“他以前最爱吃猪肝,今天全挑出去了。”

高董事长叹了口气:“这孩子怎么就全不记得了?”

“佳落会没事的。”高夫人说。

高董事长扫了一圈屋里,没看到老三,脸色不太好看:“老三又去哪了?这些兄弟就他对佳落不上心。”

“你还说呢,还不是那天你打了他一巴掌。”高夫人不满地看他,“你对老三总这么严厉,对别人怎么不呢?”

“哎呀,你别管了。”高政风不耐地皱眉,自己也后悔当时冲动。

陆一辰检查各方面都很健康,医生给出的结论是雷劈造成的短暂性失忆,高董事长不放心,让陆一辰再留院观察一晚,当晚老大陪着,其余人都回去了。

晚上的时候,陆一辰突然馋炸鸡了,在网上订了外卖。老大看他兴冲冲地打开盒子,笑了笑说:“你以前从来不吃这些垃圾食品,说这是穷人吃的。”

“是吗?”陆一辰拿出一块炸鸡递给老大,老大摆摆手拒绝了。

“我也不吃这些。”

陆一辰露出一丝苦涩的浅笑:“因为这是穷人吃的?”

“不是,这些食品都不卫生,油也不是好油,你也尽量少吃,你要是想吃,我可以找星级餐厅给你做,干净,还有保证。”高宇斌坐在了床边,笑了笑,“还想吃什么吗?”

“不用了,我吃这些挺好。”陆一辰不大爱听他的话。以前他特爱搞仪式感,如今这仪式感听着有点讽刺。

因为是路边摊所以这些称为垃圾,穷人吃的?以前他和小峰嫌炸鸡太贵,都舍不得买,在富人眼里,他连穷人都算不上。

高宇斌看他情绪没刚才高涨了,问:“你是不是不爱听了?”

“没有啊。”陆一辰又拿起一块吃。

“你可记得,这些话都是你先说给我听的。你还说穷人和富人就该有差别,穷人永远想象不到富人的快乐。吃东西可以划分穷人和富人,人有钱,为什么还要当穷人?所以你吃包子一般都在醉仙阁买,那里一个包子三十块钱。”

陆一辰不了解徐佳落到底是怎样的人,但从这话可以听出来,徐佳落不喜欢当穷人。

“以前的事不提了。”陆一辰喝了口奶茶,“白天你说三哥和伯父顶嘴,怎么回事?”

“你终于叫他三哥了。”高宇斌笑了,说,“你这几天昏迷,所有人都来看你,在这陪你,就老三连问都不问,我爸生气他不关心你,让他来陪你,老三说了句‘他不还没死吗?’爸一生气,打了他一巴掌。”

“他这么烦我?”陆一辰又去拿炸鸡吃,难怪高煜琛会来陪他,被逼来的。

他买了不少炸鸡,带出了老大的份,看还不少,硬是要给老大塞一块:“大哥,你尝尝,真的好吃。”

高宇斌看他都送嘴边了,就拿了过来,尝了一口,味道确实不错,是星级饭店做不出来的味道:“嗯,不错,但也要少吃。”

陆一辰就没再说什么了。

第二天天气不好,从医院出来天在滴着淅淅沥沥的小雨,老大出来看陆一辰穿着的少,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披在了他身上。

“虽然是夏天,但是下雨天还是很冷。”

陆一辰说:“大哥,公司忙你去忙吧,李成来接我,我有别的地方要去。”

“好,有事打我电话,早点回家。”高宇斌拍拍他的肩,抬脚踏入了雨中,宽厚的背影给人足够的安全感。

李成没一会就来了,撑着伞下来接他,陆一辰跟着他上了车,说:“这回不用担心了,我说以前的事我不记得了,医生说是雷劈的,造成了短暂性失忆,我可以放心了。”

“昏了几天,身体没事吧?”

“没事。”陆一辰望着车窗外,“你带我去商场吧,我想买衣服,徐佳落的衣服我穿不合适。”

“行。”李成启动了车,直奔商场去了。

陆一辰穿衣服风格很简单,多数都是浅颜色的,阳光,青春,干净,这是他给人的第一感觉。李成在他身后跟着,看他换了一身又一身。

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这个男孩给他的感觉越来越熟悉,太像少爷了。

陆一辰买了一堆衣服和鞋,这种不用看钱买东西的感觉是很爽,只要相中就买下:“你去车里等我吧,我要买点特殊的东西,你放心,我知道我是以徐佳落的名义买的。”

“嗯。”

李成走后,陆一辰钻进了男士内衣店里,李成下了楼看到他进的地方,不得一笑。

晕了几天,陆一辰打算再也不作了,要在这安心地生活。他好好地欣赏了东城这个城市,很繁华的一个城市,街道也很干净,路边有很多枝繁叶茂的梧桐树。

回了高家,只有高夫人在,和他聊了一会就去午睡了。陆一辰正好借机看看高家的装修。

高家得法式庄园总共有四层,一楼是客厅和管家住的地方,除了厨房,全是开放式的装潢,二楼是高董事长和老大老二的卧房,以及一个露天天台,还有娱乐室,也就是健身房。

三楼是他和高煜琛的卧房,也不知道是谁把两个冤家凑到一起的,三楼还有一个小客厅和客房,很少有人来,四楼是老四和高沐汐的卧房。

高家的富豪是陆一辰想象不到的,楼梯把手是镶钻的,地毯全是进口的,连游泳池都超大,从后院穿过幽静的小路是一大片草坪,可以打高尔夫和玩篮球,还有一间玻璃花房,从外面看进去,里面的鲜花非常漂亮。

陆一辰走了进去,仿佛到了童话里的世界。

这间花房的外框是白色的,透明的玻璃即华丽又清新,里面的鲜花种类繁多,百花争艳,还有他喜欢的向日葵。

在花房一角有个小柜子,上面摆了很多咖啡豆,还有咖啡机,旁边是火炉,围着两张椅子。

这算是高家唯一一处不炫富的地方,从花的种类可以看出只是单纯喜爱鲜花。

天啊,这里太美了。

陆一辰喜欢花,尤其是向日葵。

他给自己调制了一杯咖啡,坐在椅子上欣赏外面的小雨。这感觉太好了。

忽然听到花房门开了,抬起头是高家的管家忠叔,看到陆一辰一愣:“佳落怎么在这?”

“我看这太美了,忠叔这些花是你种的吗?”陆一辰站了起来。

“李婶说你不记得事了,还真是,这都忘了。”忠叔笑了,拿着水壶看哪盆花干了就浇水:“不是我种的,我就是看着这些花,浇浇水。”

“不是你种的?谁这么有情调啊?”

“是煜琛,他从小就喜欢花花草草的,来,你看那盆月季,有十几年了,是他种的第一盆花。”

陆一辰大吃一惊,高煜琛那么冷漠的人竟然喜欢花?这么有情调。

“看这向日葵,煜琛最喜欢向日葵,可是盆栽的向日葵不太好养,他种了好久才开的这么灿烂。这粉玫瑰还是从国外运回来的种苗,运了很多,只有这两盆活了。”忠叔也喜欢这些花,所以说起来面带笑容,叨叨不停。

陆一辰就跟在他屁后听,听得劲劲的,等两个人聊完,外面的雨都停了,隐隐的日落在云层中露了出来。

“哎呦,老爷快回来了,我前院还没弄好呢。”忠叔说着要走,“佳落啊,趁你三哥没回来,赶紧回屋。”

“嗯?”陆一辰有点懵。

“是不是忘了?你三哥可从来不让别人乱进来,他不在家行,他在家还是别进来了。”忠叔说。

“哦,那我这就走。”陆一辰刚想走,想到咖啡杯,又回去唰杯子,这里东西倒齐全,连水池都有。

有了暂时失忆做保护,陆一辰自在多了,只是性格大变,高家人开始很好奇,渐渐的,也接受性格这样的徐佳落,甚至喜欢他这么听话。

正是夏日最热的月份,即使吹着风也浑身是汗,陆一辰不想出去,每天高家人去上班后,他都会偷偷跑到花房看小说,有时还会拽上高夫人来花房,给她亲手调制咖啡。

高夫人真的是一个很开朗很体贴的人,跟他什么话都说,真跟亲儿子一样,也可能正是这样,老大老二才会和她一点隔阂都没有。

陆一辰喜欢花,就把浇花的任务揽过来了,忠叔看他是真心爱护花,就同意了。这天高家人走了后,陆一辰又来花房了,看那盆花缺水就浇水。

阳光明媚,夏风习习,陆一辰蹲在向日葵面前,看着它灿烂的模样。高煜琛也喜欢向日葵,好巧啊。

等他以后有了自己的房子,也要种好多花。

遽然,有人敲玻璃,陆一辰抬起头,见忠叔趴在玻璃前比划:“快走快走。”

“啊?”陆一辰发懵地站了起来。

“煜琛回来了。”忠叔急得满脸通红。

陆一辰慌忙地往门外跑,看到高煜琛过来了,出去指定被逮到,又惊慌地躲回了花房,左转右转躲在了大型盆栽后面,那是盆椰子树,位置靠在最里面,陆一辰蹲在那隐藏着挺深。

他拽过前面的小盆栀子花挡着,心脏突突直跳。

不是上班去了,怎么回来了?

“煜琛,怎么回来了?”忠叔胆突突地。

“这几天有人来我花房吗?”高煜琛站在门口往里张望。

“没有吧。”忠叔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擦汗。

“我的咖啡少了,咖啡杯有人动,还有那几盆向日葵被移了地方,是忠叔你弄的?”高煜琛冷眼看过去,他心里深知忠叔不敢动。

“我……我没动。”忠叔又擦汗,“这天太热了,我去忙了。”

陆一辰听有脚步声进来,吓得咬紧下嘴唇,想往里挪一挪,结果蹲太久,脚蹲麻了,一不小心摔坐在了那,正好一屁股坐进了那盆栀子花里。

“啊……”陆一辰紧忙捂住自己的嘴,吓得汗都出来了,抬起屁股,好好一盆花压扁了,出现了一个屁股形状。

他瞪大了眼睛,真想给自己一嘴巴子。

赶紧走赶紧走,他好重新买一盆。

这时,一双穿着皮鞋的脚出现在了他眼前,陆一辰闭了闭眼。

这回完了,高煜琛不杀了他才怪。

他抱起那盆屁股花,忐忑不安地抬起头,高煜琛就像是一尊庞大的佛像挡住了他的视线,那么威严,那么冷漠,居高临下地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