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日,星期?,天气??

在梦中得到了一只猫是什么体验?

它会给你带来好多好多的小动物。

——《林熙的日记(节选)》

林熙在梦中捡了一只猫。

准确的说,这只猫也可以算作宣似霰送给他的。

一天晚上,林熙做了个梦,梦中的他回到了当年和微草劳苦功高的老夫老妻(咦,我在说什么)以及蓝雨的压力山大先生刚认识那会儿去过的那个游乐园。

没错就是宣似霰把他们捉弄了好久还差点把所有人都咔嚓了的游乐园。

至今林熙想起那天书架一排排倒下来最后压到自己身上,想要逃跑却发现无路可去的恐慌时,还会觉得后颈窝冒出一阵凉气,吓得他瑟瑟发抖,裹紧了他的小被几……

咳咳。

反正到后来,他都对自己在K市的那个小书店有心理阴影了,一毕业就赶紧关了了事。

林熙把游乐场逛了一遍,沿着当年他们走过的那条小溪上去,一直来到了源头。

从九个地方涌出来的水流汇聚在一起,流淌向远处,九条小溪交汇的地方,宣似霰坐在一块石头上望向这个方向,显然是等了他许久了。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林熙警惕地摩擦这后脚跟,绷紧了身子。

“哎呀呀,别那么紧张嘛。”宣似霰笑眯眯地抱着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凑近了林熙,“这小东西是前两天不小心跑进我这里的,我又出不去,没办法送走,想起你应该是喜欢这个的,就拜托你啦!”

然后第二天早上起来,林熙发现自己枕边卧了一团小东西。

那是一只混血的狸花猫,体表的大多数地方都是狸花常见的毛色,深棕色的毛上带有浅色的花纹,里面还夹杂着几根黄色的毛发,四只爪子和口鼻部位却是白色的。小猫大概有四个月大的样子,花纹还没完全显现,却也依稀能看出背部的九道花纹,林熙回忆了一下,发现与昨晚梦里的九条小溪的河道路线相同。

显然这猫也不像宣似霰说的那样,只是一只普通的、误闯了他的鬼境的小猫。

想想按照灰翅的年龄,估计是要在孙哲平那儿养老送终了,现在再养一只猫好像也没什么。

虽然获得这只猫的方式特别了一点。

林熙瞥了一眼小猫背上的像那九条小溪一样的黑色花纹,决定给它取名叫九溪。

啊……反正任务也快结束了,就把它一起带回去好了。

……

九月里的某一天,林熙终于完成了玄月楼情报部那无良的负责人丢给他的麻烦任务,等忙完了抬头一看,哟,第八赛季都开始俩月了,果然没赶上。

不过他回来后的落脚点是在H市的玄月楼分部,刚好,前段时间找人把林晨当初在这里买的房子装修好了,算算时间也到了可以住人的时候了,就这么搬过去吧,还能时不时去看看叶秋和苏沐橙。

(私设林熙在杭州市的小书店位于玉古路附近)

(作者菌语:我写这章的时候还专门查了一下杭州的地图,发现真有叫做上林苑的小区,不过有两个,一个在西湖区一个在余杭区,也不知道虫爹小说里的指的是哪个还是他自己又私设的一个。不过我在这里就默认为师西湖区的那个了,刚好,和玉古路还挺近)

林熙兴高采烈地拎包朝着玉古路的方向奔去。房子的楼下自然是又被弄成了书店。刚上二楼,他发现了一个不速之客,一个黑白相间的身影堂而皇之地瘫在他柔软的大沙发上,毫无形象地把一个蛋糕啃的满脸都是,见到他进来了,还大大咧咧地冲着他摇了摇爪子。

林熙无奈扶额,拎起那只白爪子黑猫就扔进了淋浴房,还贴心地堵上了厕所的房门:“给我清理干净了再出来!”

“喂——”门那头传来天墨雨用爪子拍门的声音,“你就是这么对待你的上司的?!”

金爪子的黑猫冷漠地决定无视他名义上的上司实际上的童年好友,开始给自己收拾房间,好在天墨雨这个无情的上司还算有点儿人道,没有直接霸占了他的房间而让他这个主人只能去睡客卧。

天墨雨总算不情不愿地把自己的脸弄干净的时候,林熙的房间也收拾好了,当然,某个死皮赖脸的不速之客压根儿没有走的意思,依然瘫在他家的沙发上。

“我记得你的常驻分部是在G市。”林熙面无表情地打算赶人。

“我才刚出完任务回来,你就这么忍心看我凄风苦雨的无人收留吗?”天墨雨声泪俱下(并不)地控诉道:“当年你还只有这么一丁点儿大的时候,要不是我辛辛苦苦,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养活,哪来今天这么活奔乱跳的你?!可是现在,你却那么忘恩负义,竟然想要就这么把我赶出去!居心何在?是想冻死我好继承我的情报部吗……”

“好了好了。”林熙头疼的挥手,阻止这个今天画风莫名崩坏的人继续演下去。

“戏这么多,你上一个任务是和云颂一起出的吗?”

杀手部的负责人一向是个戏很多的人,以此来伪装他冷淡的性格和寂寞的像是没有星星的夜晚一样的世界。

他愤恨地吐槽着,但是终究还是没有熬过这个突然赖皮的所谓上司。

九溪和其他猫咪不大一样。其他猫基本都是宅,或者说,在家雄赳赳气昂昂,一出门就变成了怂不啦叽的一只。而九溪不一样,林熙出门的时候它总是会跳上他的肩头跟着。

就是天墨雨,真的是只懒猫,连早饭都要林熙给他带(虽然买早饭的地点就在楼下没多远)。

大概林熙最近与小动物特别有缘,他和那一大一小两只猫在H市刚安顿下来没多久,老天又给他送了一只狗。

他在银杏林里一大片金黄的落叶堆里扒拉出了一只金黄色的博美。由于颜色太过接近,他一开始还没注意到,差点一脚踩上去,结果这时,原本安安分分的九溪突然一跃而起落到那个地方。林熙吓了一跳,将要迈出去的脚步堪堪收回,这才发现了落叶堆里埋着的小博美。

可怜兮兮的一小团,脚上还有没长好的伤口,显然是因为某种原因被旧主人抛弃了。

这么可爱的小东西都要丢掉,林熙想。

九溪好像特别喜欢那只狗,一直坐在旁边拿爪子戳它,还仰起头来对着林熙不停地喵喵叫。

于是林熙就把那只狗带回了家。

由于是在深秋捡到的,加上那小狗的毛色又是落叶一样的金黄色,于是林熙便将那只小博美起名为暮秋。

有了一只狗狗之后便有了第二只狗狗。

“我以前怎么从来没有见你动物缘这么好过。”沙发上玩手机的天墨雨听到林熙开门的声音后抬头,见到眼前的情景不由得挑挑眉。

林熙正费劲地抱着一大只边牧进来,见天墨雨现在无所事事,于是叫人来帮忙。大大的边牧很是闹腾,弄的洗手间里全是水,在外神谋鬼策,风雨欲来而巍然不动,敢和大人物在谈判桌上风轻云淡地提要求的两人,硬是被一只普普通通的边牧弄得狼狈不堪。

等到最后洗完澡,两个人都露出了松一口气的表情。

“我的天哪,这么闹腾的狗你从哪儿捡来的?”天墨雨换下湿淋淋的衣服,不停地抹着头上的汗。

“问它。”林熙朝着一边兴奋地直摇尾巴的暮秋努了努嘴。

养了狗之后,遛狗自然是每天必不可少的任务,否则精力多到无处发泄的狗狗就会开始拆你的家。(敲黑板,养狗的小伙伴注意了哦,不要一时懒就不遛狗,这是一个来自作者菌的血泪教训[哭泣脸.jpg])由于天墨雨是只大懒猫,所以每天遛狗的任务自然是交给林熙的,当然他有时一时兴起也会抓着牵狗绳出去放松一下。

不过大多数时候,还是林熙肩上站着九溪,手里牵着暮秋,去玉古路哪儿溜达一圈,顺便买好今天份的早餐。

然后有一天,九溪又一跃而起,飞速的蹿了出去,林熙一把将暮秋拎起来抱在怀里,赶紧追了上去。等停下来的时候他发现,这好像已经超出一只猫的常规速度了,幸好清晨没什么人,否则他们以这样的速度飞跑,估计马上就会上热搜了。

这果然不是一只普通的猫!

林熙停下脚步,看见旁边阴暗的小巷里,有两个人貌似打算虐狗,所幸还没开始。他利落地解决了那两个人,盯着这狗看了半天,最后在一猫一狗可怜巴巴的眼神下无奈地决定把它带回家。

算了,反正也不是养不起。

于是书店的二楼又多了一只边牧。

后来他们发现这只边牧其实是一只安静而严谨的狗,只是特别讨厌水罢了,相比较之下,还是看着乖巧玲珑的暮秋比较闹腾,不过小型犬的破坏力也有限,总会被两只八尾猫无情镇压。

哦,对了,新来的边牧还很喜欢酸酸的柠檬。

那就叫木宁吧。

于是,每天早晚肩上站着一只猫,手上牵着两条狗的林熙,成了玉古路一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