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野到我心上了

作者:许我无忧

哦,我们都喜欢这光,虽然转瞬即逝,但你还是你,有我一喊就心颤的名字。

--余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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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纪叙的回答,纪曜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

“阿叙,其实你今天在邓小姐表现稍微好一点点,爷爷就不会这么生气,爷爷说的对,你也不小了……”

“呵~”

闻言,纪叙冷笑了一声,“难道不是你说邓小姐有轻微洁癖?”

纪曜:“……”

知道自己瞒不过纪叙,他只好说了实话,“在爷爷和邓老头联系上的时候,我也不知道爷爷是准备撮合你和邓小姐。”

他从路边拽过一片叶子捏在手里玩,轻笑了一声,又继续说道,“我以为爷爷算计的,是我。”

而邓小姐曾经在公共场合透露过她对自己有意思,这种人才最难缠,他需要直击人的弱点。

“我懂,知己知彼。”

纪叙说着,低头越过纪曜的头顶看向他薄毯下的腿,不由得放慢了步子,手不自觉地拽紧了轮椅的扶手。

他偶尔会帮纪曜按摩,他知道那是一双多么细瘦的腿,肌肉一年比一年萎缩,没有直觉,不知冷热,穿裤子只是为了好看,盖毯子是为了防凉,更是为了伪装。

那年的事情是他们全家的痛,最痛的,是如今坐在轮椅上的人。

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曾经是天之骄子,达到了很多人无法企及的高度,被很多人奉为自己的人生目标。

而如今碧玉蒙上了尘,却依旧保持体面挺直脊背,努力要让自己骄傲的活。

……

将人送回房间,纪叙转身准备离开,纪曜又突然叫住了他,“阿叙,南寻的车展我去不了,你替我去吧。”

纪叙回头,盯着他哥看了好一会儿,他哥脸上的笑容温和而纯良,良久,他收回视线,微晒,“好。”

他哥总喜欢以弱示人,会和他耍心机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也是最爱他,支持他所有决定的人。

即使这决定最后害了他,他也从来不责怪自己的弟弟。

……

卧室并没有开灯,房内漆黑一片,落地窗前的窗帘被拉开一半,月光透过透明的玻璃投进室内,在地上留下浅浅淡淡的光晕。

纪叙穿着一身黑色的运动套装伏在窗前,他手撑在木地板上做着俯卧撑,衣袖被卷在肩膀处,露出结实的肌肉,不算太夸张,只一上一下的起伏间,肌肉贲起,线条非常漂亮。

时间飞逝,他退伍已经快五年了,有些在部队养成的习惯到现在还是改不了。

比如运动,比如……性格。

他在部队待了太多年,脾气硬,不服软,退伍后他回了帝都,纪曜住院的那近两年的时间里,他一人承担了公司所有的事务。

部队和公司是完全相反的两个地方,他压抑着自己所有的性子,每日重复着一样的事情,接受着那些人虚假的阿谀奉承,还有另一些人在背后批判的言语。

日复一日,渐渐的也就习惯了。

可是他哥一出院,他立马就退到了幕后,兄弟俩一人明,一人暗,配合得十分默契和谐。

他并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修车和改装车都是他的个人兴趣爱好,他觉得这不丢人。

一百个俯卧撑还没有做完,不知道他又想到了什么,突然停下动作,躺在地板上,侧头看着窗外的夜色,勾唇笑了。

爷爷说的话只说对了一半,他清楚地记得今天他上车时邓小姐嫌弃的目光,也记得,那个叫常晴的小姑娘靠在他怀里时狡黠的眼神。

他虽然一直待在部队,可是因为家庭的原因,从小到大,他见过的女人并不少,但他习惯性的不在意。

去年春节之后,爷爷明里暗里介绍他认识了很多女人,到头来,他没有记住哪个人的名字,倒是记住了几辆不错的车。

但是偏偏,他就记住了常晴的名字。

“叮~”

放在一旁的手机突然响了一声,是新短信来了的声音,纪叙收回思绪,拿起手机点开一看,是他哥给他定的机票。

去南寻的机票。

纪叙盯着“南寻”两个字,脸上的笑意渐渐褪去,漆黑深邃的眸子渐渐深沉,里面像是暗藏了一场大风暴。

一场一直被他藏在心间用力压制的大风暴。

南寻啊,是他小时候待过的地方,长大后他离开了,五年前为了执行任务他去过一次。

后来,退伍了,他就再也没去过。

纪叙放下手机,起身走向床边,拉开床头柜上层的抽屉,里面只躺着一颗孤零零的薄荷糖,薄荷糖外包装被浅浅撕开了一个小口子,并没有撕到里面,所有这颗糖这么多年还是完整的。

他伸手拿起糖放在手心,然后缓缓收紧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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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寻市。

常晴到南寻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她一下飞机就拉着来接她的莫言晚去了五一广场。

五一长假第二天,五一广场上依旧是人来人往,相较五年前,人只有多没有少。

五年过去了,这里的变化并不是很大,近年来新媒体越来越发达,各种直播分享平台兴起,网红一年比一年多,在他们的宣传下,五一广场俨然变成了一个网红打卡地。

特别旁边这两条历史悠久的小吃街,常晴挽着莫言晚走过的时候不知道看到多少个人正举着手机直播。

两人向以前一样喝着奶茶东逛逛西逛逛,提了满手的好吃的,挤了很久才挤出小吃街。

脱离拥挤的人潮到了大马路上,常晴有种逃出生天,重见光明的感觉。

她回头看向拥挤的小吃街,被震撼住了。

这条街的店铺被政府修整过,都是一样的格局和颜色搭配,每个店铺前都挂着红色的灯笼,灯光很亮。

食物的香气浓郁,热气蒸腾,冷气也不断,处处充满着生活的气息,人歪歪扭扭的拍着长队,挤在一起,不冷不热的天气里,偏偏出了一身汗。

很多小贩拿着彩色闪光的气球走过,吆喝声一阵一阵。

常晴突然觉得有点恍惚,在南寻上大学的四年,这是她经常看到的,有点像千与千寻中漫画里的热闹场景,也像古装剧中的灯火阑珊。

可她回首了好几年,心中那人,却不在灯火阑珊处。

……

莫言晚放开常晴的手,一边整理自己略凌乱的长发,一边问道,“我们现在去哪?”

常晴回神,看着手上的吃的摇摇头,“你想去哪?”

她也没主意,她很久没回南寻了,想去的地方太多,就不知道自己该去哪了。

莫言晚咬着吸管沉吟了片刻,而后低头问道,“你酒店定了吗?”

“定了。”

“你今天坐飞机也累了,我们就先回酒店吧,我今晚陪你。”

闻言,常晴瞪大眼睛不敢置信地问道,“你不管你家亲爱的宴宴了吗?”

看着常晴脸上过于浮夸的表情,莫言晚翻了个白眼,“常戏精,你给我省省啊,他今天也有朋友来南寻,现在正在接待他朋友呢。”

莫言晚一边说着,一边拉揽着常晴的肩往停车的地方走去,“说起来还挺巧,他朋友也是今天来南寻。”

“原来如此,我就说好好的假期他怎么会舍得让你来陪我这个拖油瓶,我真该谢谢他的朋友。”

……

两人很久没见了,想说的话很多,聊了一路。

又到了熟悉的五星路口,随着人流一起走过斑马线,常晴习惯性地停下脚步,转头看向停在路边的那辆警用越野车。

她曾无数次想坐上去,可也清楚,上面没有她想找的人。

见常晴突然不说话了,莫言晚扯了扯她的胳膊,“晴晴,怎么了?”

“唉。”

常晴收回视线低下头,突然就变得矫情了起来,她深沉地叹了一口气,而后缓缓启唇,“不知道现在的他,又在修着谁的车呢?”

莫言晚一下子没反应过来,“你说谁?”

“王铁树。”

莫言晚:“……”

说实话,自从第一次在常晴的口中听到这个名字之后,她就一直觉得这个名字很惊悚。

“晴晴,我真觉得这名字有点……该怎么形容呢?就……就有点土直土直的。”

常晴立马抬头,微怒地瞪着莫言晚。

“我不要你觉得,反正我就觉得这名字很我特别配,在晴天里树才能茁壮成长,我们的名字简直是天生一对。”

“而且晚晚,你没有觉得我们两的名字放在一起有种铁汉柔情的感觉吗?”

莫言晚听了这话开始双目无神,她转过头目视前方,拽着常晴的手大步走向停车的路边,“晴晴,我看你是中了他的毒吧?”

“没,他给我下蛊了。”常晴笑眯眯,一脸甜蜜,“情蛊。”

莫言晚忍不住瑟缩了下脖子,鸡皮疙瘩掉了满地,“随你吧,反正我大概是get不到这种男人的帅点。”

“话说这都好几天了,你还没什么行动吗?”

“我有啊,我每天晚上都给他发短信。”

莫言晚一脸无语,她嗤笑了一声,嫌弃道,“都是成年人了,你追人能不能有一点我们成年人的样子。”

常晴没谈过恋爱,更没追过人,她有点好奇,“你们成年人是怎么谈恋爱的?”

莫言晚居高临下,鄙视地看着她,张嘴吐出了两个字,“生扑。”

常晴:“……”

她下意识地想吐槽这太直接,可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车,下一秒,她将手上的东西全部塞进莫言晚手里,背靠着车拿起手机打开了通讯录。

莫言晚被迫提了满手的吃的,她对常晴突然的举动很不解,“你干嘛?”

常晴一边拨通名为”心肝宝贝蛋”的电话,一边意味深长地朝莫言晚眨眨眼,“进行成年人追人的方式。”

语毕,她手指了指车一本正经道,“我的车坏了,我要把王铁树召唤过来,生扑。”

车坏了?

莫言晚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当她看到车前盖上的几条划痕时她沉默了,然后勉强抬起手对常晴竖起了大拇指,而后一点点挪动着步子,偷偷朝常晴靠近。

这车坏得她不得不服气。

常晴瞥了离她越来越近的人一眼,索性打开了扬声器,“来,给你个荣幸,让你听听我家心肝宝贝蛋迷死人的声音。”

莫言晚:“……”

有病!

电话响了很久才接通,常晴有点紧张,她咬了下唇后缓缓开口,“喂,是王师傅吗?我的车……”

她话还没说完,手机就传来了一阵暴躁的吼声:

“你到底是谁啊?天天晚上给我发短信吵人睡觉,现在还给我打电话,这是你们诈骗的新方式吗?”

“我老婆这几天预产期,不能受刺激,你再这样我就告你性骚扰了,死变态!”

……

常晴被吼得一愣一愣的,莫言晚也懵了,“老婆?大帅比修车师结婚了?”

常晴抬头怔怔地看着莫言晚,良久才出声,“这不是他的声音。”

“那他是谁?”

常晴呆呆地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莫言晚:“……”

两人面面相觑,一时陷入了尴尬的沉默。

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了一声熟悉的声音,“常女士?”

常晴:“!!!”

低头,手机里男人的声音还在继续,“喂喂喂,怎么,不敢说话了吗……”

常晴握着手机的手指一缩,慌乱地挂了电话,看着上面“心肝宝贝蛋”五个字,她差点咬舌自尽。

她直接给自己的手机关了机,然后回头看向那个熟悉的身影。

这里是五一广场最繁华的地方,灯很亮,亮如白昼,人很多,多如蝼蚁。

他站在路灯下,身后是商场门口巨大的音乐喷泉,水珠折射着霓虹灯的光芒,将他的身后渲染成五光十色的模样。

常晴从来没有如此痛恨过“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首诗。

她反应很快,先是一脸惊讶,而后微笑着很淑女地挥了挥手。

“嗯?好巧,这里也能遇到你。”

从惊讶到欣喜之间,她的表情切换地无比流畅而自然。

“嗯。”纪叙点点头,将目光转向蓝色的越野车,“常女士的车有什么问题吗?”

“……”

常晴看着车盖上浅浅的几个刮痕不知道该说什么。

它没有,我有。

本来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的莫言晚回头看了一眼,看到一个很符合常晴口中描述的大帅比的男人之后秒懂,差点笑到原地出去。

“哈哈哈哈哈……”

“铁汉柔情,果然最为致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