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九零极品炮灰

作者:零七二二

凌帅帅走出林家,径直来到街上。

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小城镇,由于地理条件受限,自古至今也不怎么发达。

放眼望去,大部分建筑都是民房,楼房很少。

零星的楼房不过三四层高,最高的也不超过六层。多半也是各种单位的办公楼,并不是民居。

最好的民居要数林友嘉的新房子,也不过三层而已。

不过各家各户的民房都很有特色,错落有致地连成一片,有点古城的味道,就是规模不大。

街上人不多,店铺也很少,凌帅帅走了好一段才找到一家报刊亭,在衣服兜里掏了半天摸出几毛钱,花一毛买了份地图。

他蹲在街边,把地图展开,在一个犄角旮旯找到了他现在所在的位置——A省K县。

别看这个地方现在在A省都属于比较偏僻的地方,但过不了多少年,这里就将成为一个交通要塞,直连三省五市,经济发展自然也就不能同日而语。

凌帅帅边看边回忆着小说里的内容。

男主角林友嘉从小在这里长大,靠着优异的学习成绩,成为一只从山沟里飞出去的金凤凰,是一个典型的凤凰男。他一路成长,成为了K县人民的骄傲,人人提起他都要竖大拇指。

也正因为如此,他心比天高,立誓要在大城市里闯出一片天,不但为自己,还要为家乡父老们争光。

可惜天妒英才,人生怎可能一帆风顺,几次事业上的挫折让林友嘉一蹶不振,长时间借酒消愁,还落得一身病,备受煎熬的他一次吞下一瓶安眠药,一觉睡了过去。

再醒来时林友嘉回到了大学刚毕业的时候。

他没选择继续留在大城市,而是回到家乡K县,在这里从头做起,通过长时间的未雨绸缪,厚积薄发,抓住了家乡交通区位上的优势和房地产发展的大潮。

重活一次的林友嘉,终于得以走上了人生巅峰。

而现在,凌帅帅穿进来的第一天,正是林友嘉重生回来事业完成第一个台阶的时候。

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家开始嫌弃祖祖辈辈一直居住的老宅院子,想要盖新式楼房。

这就是林友嘉搞房地产的一个契机,他通过所学知识,挖泥沙砂石,开砖厂,做楼房设计,施工建设,可以说当地人的新房子从零到一,全都由他搞定,真正的一条龙服务。

尤其有了自家楼房这么大一个眼见为实的成功案例,需要建小楼房的人家都纷纷找上门来,从设计到建设,包括建筑材料,全用他的。

所以,还没等到全国房地产潮流到来,林友嘉就已经发了,事业一步步蔓延到全县,再到全省,为以后的爆发攒足了资金和人气。

凌帅帅把报纸整整齐齐折起来,捏在手上,站起身眺望四周。这里除了有一股子古城的气息外,周围环境也非常有特点。

一条小江穿城而过,江水不大不小,夏天雨量充沛时勉强能够行驶小型船只,载上十来个人,冬天则水清见底,缓缓流淌,静谧闲适。

由于江水水位不稳定,只有偶尔的渔船会在里面行驶。加上江里的水产也不丰富,靠打渔为生的人寥寥无几,过得一点不滋润,饥一顿饱一顿。

江边居民区再往下游一点,两岸都是农田。

小城很小,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混杂在一起居住,很难严格定位这个地方现在属于城市还是农村。

一般江边的农田经过日积月累的泥沙堆积,都会变得肥沃,是典型的鱼米之乡。

偏偏这里被江水冲来的泥沙多半是砂石,贫瘠无比,加上原本这里的土地也都以砂石土为主,所以这里的人们并不富裕。

小城其他行业也非常一般,除了林友嘉新建的小厂之外,没什么工业,只有一些人家做着传统的手工业为生。街上的店铺也不多,就能够提供这里的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远处城镇边,则是一眼看不到头的一座座小山,山上奇石满布,随便一眼就是一道道奇观。

还饿着肚子的人们并不懂得欣赏这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他们在这些乱石中间开垦出一小块一小块的土地,种玉米种山菜,配上山下农田里种出来的主粮,勉强能够果腹。

看到这里,凌帅帅顺便买了支铅笔,再次打开地图,在上面做了几点标记。

在不久的将来,连通三省五市的高速公路将经过哪里,铁路经过哪里,高铁又经过哪里,都一一做了记号。

开报刊亭的是个老头子,姓段,他已经盯着凌帅帅看了很长时间,总觉得凌帅帅这个混小子今天跟变了个人似的。

平时来到他的店,对那些白纸黑字的玩意看都不看一眼,也就拿一瓶汽水或者一根冰棍,很多时候还连钱都不给,美其名曰赊着。

今天这是怎么了?他拿了一份地图又拿了一支铅笔不说,竟然还给了现钱。

这还没完,蹲到一边看了半天又涂涂抹抹的,这是要干什么?

段老头把老花镜摘下来,眯起眼睛,舔了舔嘴唇又清了清嗓子,很想问一下凌帅帅,这是在做个什么事。

他还没开口,一群小伙子先走了过来。

这群人凌帅帅再熟悉不过,就是每天跟原主厮混在一起的小混混,领头的叫罗华,几人组到一块,号称“江湖A派”。

这个“A”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简言之就是最牛逼的意思。

一群人大摇大摆走过来,先涌到段老头那只可以跨在肩膀上的移动小冰箱周围,嚷嚷道:“老段,来根冰棍垫垫肚子,林家的饭做的也太慢了,都快饿死人了还不开饭。”

“大冬天的吃什么冰棍。”段老头嘴上这么说着,双手却自然伸去开冰箱盖。

“大冬天你不也还卖吗?有本事你别卖啊。”

一人一根冰棍叼在嘴里,转过来看凌帅帅。

“哎!”他们也不喊名字,“刚刚咋回事?听说你已经去过林友嘉家里了,咋又出来了呢?”

“不是说好了一起的吗?自己先去是怎么回事?酒还没醒呢?”

凌帅帅没搭话,从今天开始他跟这些人就不是一路人了。

其实即便是原主,也跟这帮人有区别,只不过别人都觉得他们都一样罢了。

比如跟这段老头赊账时,原主并不赖账,一旦有钱就拿来还了,不像这几位,纯属白拿。

他把地图和铅笔往裤兜里塞,转身往回走。

那几个人一看,这家伙什么时候在他们面前这么拽过?那还得了,几双手上来跟抓犯人似的把他抓住,“喂!吃错药了?”

“听说你们家随礼随了一百大洋是吗?”其中一个突然想起这茬,“所以现在想脱离组织,跟哥几个划清界限了?”

“凌哥,你还是算了吧,别说一百,一千也跟你没关系,你家里人又不待见你,赶紧收起你的白日梦吧,腐朽的资本主义生活你是过不上了,哥几个一起混江湖才是正道。”

“是跟我没什么关系。”凌帅帅扒开他们的手,淡淡道,“一百块而已,我还看不上眼,我要是随礼,怎么也得一万起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