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至仁至慈的真主的名义。
我知道,马科斯先生,在您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我肯定已经离世,因为把信交 给您的同时,我请求过您,在我死以前不要把它打开。我要告诉您,马科斯先生,在过去七年里与您相识,相处,是何等的愉快。写这封信的时候,我充满感情地回想起这段岁月,我们在花园里年复一年地种西红柿,您每天早晨到小屋来看我,陪我喝茶,聊天,我们还随兴所至,互教互学,做过不少波斯语①和英语的功课。我感谢您的友谊,您的体贴,以及您在我国从事的工作,我也深信,您一定会把我的谢意转达给您善良的同事们,特别是我的朋友阿姆拉·阿德莫维奇女士,她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也请您代我向她勇敢、可爱的女儿罗诗致意。
我应该告诉您,马科斯先生,这封信不仅仅是写给您的,还另有他人,我希望您把信转交 此人,其中的缘由,我会在后面加以说明。因此,如果我重复了一些您已经知道的事,还要请您海涵。之所以有写下这些事的必要,是因为她。马科斯先生,您将会看到,信中不仅包皮含忏悔的成分,也有一些具体的事,让我产生了写信的念头。基于上述原因,我的朋友,恐怕我必须向您求助。
我想了很久,不知道这故事该从何说起。这对一个肯定已有八十五六的老头子来说,实非易事。就像我这一辈的很多阿富汗人一样,我到底多大年纪了,连我自己也不清楚。可要是说个大概的岁数,那我心里还是蛮有谱的,因为我非常清楚地记得和萨布尔打过的那一架。他是我的朋友,后来成了我妹夫。打架的那天,我们听说有人朝纳第尔沙开了槍,把他杀了,纳第尔沙的儿子,年轻的查希尔,已经登基做了国王。那是1933年的事。我蛮可以从那个时候讲起,不过还是换个别的开头吧。故事就像行进中的火车:不管你在哪儿跳上去,都能到达目的地,早一些晚一些而已。但是我觉得,这个故事在哪儿结束,也就该从哪儿开始。是的,我认为这样才合情合理,那就从妮拉·瓦赫达提开始吧。
我是1949年遇见她的,那一年她嫁给了瓦赫达提先生。当时我已经为苏莱曼·瓦赫达提先生工作了两年,之前我在同一片住宅区,在另一户人家干过一年。我1946年来了喀布尔,老家在沙德巴格,我就生在那村子。马科斯先生,我离开沙德巴格的前因后果,可不是什么引以为荣的事。请把这当做我的第一个忏悔吧,因为我要说的是,当时我感觉村子里的生活扼杀了我。我和两个妹妹一起过,有一个还是残疾。我无意为自己脱罪,马科斯先生,可我当时是个大小伙子,渴望着闯荡世界,满脑子的梦想,很简单,也很模糊,我的梦想历来如此,可是,眼看着青春慢慢消逝,未来的路越来越窄,我就离开了,去找事做养活两个妹妹。是的,这是实话,可那也是我的逃亡。
我为瓦赫达提先生全职工作,所以也全天住在他家里。当时这房子,马科斯先生,可一点都不像您2002年刚到喀布尔时看到的那样破败。它是个漂亮的、宏伟的宅邸。那个时候,这房子洁白耀眼,好像周身镶嵌着钻石。正门外是一条宽宽的柏油车道,一进来就是屋顶高高的门厅,摆放着高大的陶瓷花瓶,一面胡 桃木镜框的圆镜子,正好位于有段时间您挂照片的地方,就是您童年时代朋友的照片,用自制老相机在海滩上拍的那张。客厅的大理石地板亮闪闪的,有一部分铺上了深红色的土库曼地毯。地毯现在已经没了,皮沙发、手工茶几、青金石的棋具、高高的红木柜子也都没了。那些豪华的家具几乎什么都没剩下,现在它们恐怕也不是原来的模样了。
我头一次走进那贴着石头墙砖的厨房时,嘴巴都合不拢。我想,厨房盖这么大,让我老家沙德巴格的全体村民来这儿吃饭都成。六灶的炉子,一个冰箱,一个烤箱,好多好多的罐子、锅、刀,还有各种各样的厨具供我使用。卫生间总共有四个,贴着精雕细刻的大理石墙砖,装着陶瓷的洗手池。马科斯先生,楼上您卫生间的台子上,有四个方洞对吗?里面本来镶的是青金石。
接下来要说说后园。马科斯先生,您一定得找一天,坐在您楼上的办公室里,往下看看花园,努力想像一下它原先的模样。过去要进花园,得经过一个半月形的游廊,栏杆上爬着绿色的葡萄藤。草坪厚实,翠绿,处处花团 锦簇,有茉莉花、野玫瑰、天竺葵和郁金香,草坪的边上是两排果树。马科斯先生,人要是躺在樱桃树下,闭上眼睛,听着微风从树叶之间侧身而过,一定会认为,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住处了。
我自己住的,是后园最里面的一间窝棚。它有一扇窗户,四面白墙,粉刷得干干净净,对一个没有太多需要的未婚男青年来说,屋里的空间已经足够大了。我有一张床 ,一张桌子,一把椅子,还有足够的地方,让我一天五次铺开礼拜毯。小屋当年对我来说刚刚好,现在我也觉得挺合适。
我给瓦赫达提先生做饭。之所以学会这门手艺,最早是看我已故的母亲下厨,后来在喀布尔的一户人家,有个上了年纪的乌兹别克厨子,我给他打过一年的下手。我也非常高兴地做了瓦赫达提先生的司机。他有一辆雪佛兰,四十年代中期的款式,车是蓝色的,带皮篷,同样蓝色的树脂座椅,镀铬的轮毂,非常漂亮的小汽车,不管我们去哪儿,都能让人驻足围观。他让我开车,因为他看出我是个好司机,谨慎,熟练,还因为他是那种不多见的男人,不喜欢摆弄汽车。
我是个好仆人。马科斯先生,请不要认为我在自夸。通过细心的观察,我对瓦赫达提先生的好恶,有什么怪癖,有哪些脾气,已经了如指掌。我也弄清楚了他有哪些习惯,有怎样的规范。比如,每天早晨吃过早餐,他都喜欢出门散散步。可他不喜欢一个人散步,所以就希望我陪着他。我只能从命,尽管我不明白自己有啥用。散步的时候,他几乎一句话都不和我说,好像永远在想自己的事。他走起来很快,背着手,对路人点头致意,一双乐福鞋,皮子擦得锃亮,鞋跟在人行道上咔咔作响。他两条大长腿,步子也大,我跟不上,老是掉在后面,只好不停地往前赶。一天当中其余的时间,他大部分都待在楼上的书房里,读书,跟自己下象棋。他喜欢画画,画得有多好我说不上来,至少那会儿还不清楚,因为他从来不让我看他的画。我经常能看到他,不是待在书房的窗口,就是在游廊里,皱着眉头,聚精会神,拿炭笔在速写本上又涂又抹。
每隔几天,我就开车拉上他,到城里转一转。他去看他母亲,一个礼拜一次。还有家族聚会,不过大部分聚会瓦赫达提先生都推掉了,只是偶尔出席,所以我载着他去那儿,去葬礼、婚礼、生日派对。每个月,我拉他去一次美术用品商店,他到那儿备足蜡笔、炭笔、橡皮、铅笔刀和写生簿。有时他坐到后座上,只想出去兜个风。我问他:去哪儿啊,瓦赫达提先生?他耸耸肩,那我就说:好咧,老爷。然后我挂上挡,我们就出发了,在城里一转就是好几个小时,没有目标,也没有打算,从一个区到另一个区,沿着喀布尔河,开到巴拉喜萨尔堡,有时出城,就到了达鲁阿曼宫。有的日子,我俩开车离开喀布尔,去加尔加湖。到了那儿,我会把车停在离湖畔不远的地方,关掉引擎,瓦赫达提先生在后座上一动不动地坐着,一个字也不和我说,好像让他心满意足的只是摇下车窗,看着小鸟在树间飞来飞去,陽光播洒在湖面上,散映成千千万万细碎的光斑,在水波中起伏荡漾。我从后视镜里看着他,他也看我,一副天底下最孤单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