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亲一下呗

作者:森秋

望月小区所在的地段在华国漫长的历史变迁中,也从边缘的郊区变成了如今的繁华地带。

但是,其中一栋大楼却与现代的热闹格格不入。

这座被称为“沉眠楼”的建筑在华国颇具名气,建筑风格独特,尖塔高楼,石墙上雕刻着繁复而美丽的花纹,仅仅是这富丽堂皇的外表已足够让人惊叹,也不知道内部有多壮观。

不少人调侃道,如果华国有公主王子,那沉眠楼必定是最适合他们的居所。

之所以被称为“沉眠楼”,是因为这座历史长达千年,并且被陆续修缮的建筑,似乎已经很久没亮过灯,常年无人居住,就像沉睡的公主。

但沉眠楼里躺着的既不是公主,也不是王子,他甚至不是人类。

如果小区居民今天从沉睡中醒来,他们会看到,这座沉睡的建筑,在凌晨两点的深夜,它所有的灯齐刷刷地亮了起来。

从窗口透出的亮光,映照着窗外的绿叶,以往隐没在黑夜之中的建筑,此时似乎开始苏醒。

一个圆头圆脑的黑色人工智能小圆球四处转悠着,将宽敞典雅的地下房间的画面传至大洋彼岸的一端。

布置华丽的房间中央,放置着雕纹精美的棺木,此时棺木大门敞开,可见质感光滑的深红色缎布,布面中间的位置有些凹陷,褶皱清晰,可见不久前,那里应当是躺着人的。

“弗伊德少爷目前一切正常,他现在出去散步了。”小黑圆脑袋上两个犹如小眼睛的小圆灯不断闪烁,向远在他国的人汇报情况。

“也是,少爷可能一时间难以接受事实,让他先散散心也好。”他们似乎并不觉得弗伊德在深夜出去散步有何不妥。

而刚醒过来的弗伊德,此时漫步在后花园中,他一脸丧气地耷拉着脑袋,早已维持不住血族该有的优雅和贵气,精致的眉眼之间满是忧愁。

好饿……

弗伊德撩开袖口,白皙的手腕上,隐隐可见两厘米宽的棕红色花朵纹身。这是弗伊德最讨厌的花,不起眼的大花马齿苋,也叫太阳花,喜欢热烈的阳光和燥热的夏天,讨厌黑夜和阴暗潮湿。

精细漂亮的花纹、尖锐弯曲流畅的边缘,像出自技艺最为精湛的纹身大师的纹身。但这不是纹身,它被牢牢地刻在弗伊德的手腕,时刻提醒着,他作为吸血鬼却会因为吸食人类的血液而身亡的事实。

因为这朵花,他身为吸血鬼,至今未品尝过人类血液的芬芳。也因为这朵花,作为血族中的贵族,他却常年饱受饥饿,并且因为饥饿而陷入沉睡。

很显然,睡觉并不是逃避饥饿的有效方法,他沉睡近千年,如今醒来,需要面对的是更加强烈的饥饿感。

弗伊德毫不怀疑,他可能下一秒就会被饿死。

现在,血族只剩他一人,他的所有族人都不在了,接下来他需要郑重考虑的问题是——如何不被饿死。

弗伊德顿时觉得接下来的生活了无生趣。

还不如临死前饱喝一顿,然后追随血族的脚步,让血族正式在这个世界消失。

他可不想在血族的史书中,留下这么浓墨重彩的一笔——世界上最后一位吸血鬼,死于饥饿。

这可不是什么光彩的死法。

但将就比消亡还可怕,尤其是最后一餐更不能随便,他要优雅地享受着美味的人类血液,在鲜红甘甜的腥香中,满足地结束自己这短暂的一生。

弗伊德扯下袖口,盖住手腕处刺眼的棕红印记,抬头左右环视着周围全然陌生的环境,缓缓走出大门,可以看到远处有不少建筑,是人类居住的地方。

寒风从树梢间穿过,吹起弗伊德的衣摆,他脚尖轻触顶面,身体从上空中浮了起来,飘到了半空中,垂眸俯瞰灯火通明的城市,不得不承认,人类确实有些手段。

不到一千年,他们就成为了世界的主体族类,血族早已湮没在历史之中。

即使在深夜,如今的人类也不再惧怕异族的袭击,现在仍有不少人在街边游荡,不少店铺的门牌仍然在灯管的光亮下,在黑夜中显得刺眼。

弗伊德双眼微眯,纯白的小尖牙从上唇露出,在夜光中泛着光泽。

感受到寒风从脸颊拂过,弗伊德动身朝远处飞去。

他要寻找一个称心的猎物。

弗伊德在上空略过,垂眸看着下方的行人,心里嘀咕着,完全激不起食欲的人类,毫无生气,长得也普通。

大概寻了十来分钟,他有些气馁地停在了一棵大树上,坐在树干上晃悠着腿,树丛前是一条马路,偶尔有汽车经过。

弗伊德有些累了,他应该到闹市中寻找猎物才对,但是他此刻有些提不起劲儿来,他实在太饿了,身心都有些疲惫。

清脆的虫鸣从繁密的灌木丛间传出,此起彼伏,在夜间显得尤为突兀,弗伊德有些烦躁。

清新的青草香间隐隐约约泛着一股香甜的血腥气。

血腥气?!

弗伊德眼眸微瞪,立刻站了起来,皱了皱鼻子。在他刻意地寻找下,血腥气越来越清晰,隐隐泛着迷惑吸血鬼心智的香气。

他循着气味的来源,脚步一顿,瞬移了过去。

仅仅几秒钟,弗伊德便来到了一片隐没在公园树林里的乔木丛前,凭借着血族极佳的夜视能力,他一眼就看到了半靠在树干上的人。

弗伊德轻抬脚步,走上前,垂下眼眸,将此人上下打量了一番。

五官棱角分明,高鼻深目,即使闭着双眼,也能看出这人不凡的气势,他此时似乎晕了过去,但姿态还好,不算狼狈,右手搭在腹前,身体倚在树干上,更像是在休息。

长得还不错。弗伊德在心中下了结论,似乎对猎物的品相还算满意,随后倾身靠前,轻轻嗅着猎物的胸膛。

这人胸口有一处伤,半臂长的伤痕从胸前划过,猩红的血液从衣服的破口淌出。

弗伊德忍不住深深嗅了一口,这才是美味的血液,猎物能力非凡,血液中蕴含着生机,新鲜而甘甜。

弗伊德有些兴奋,这还是他第一次捕猎,看来运气不错,猎物品质极佳。

香甜的血液时刻诱惑着弗伊德露出他的尖牙,黑色眼眸也因为即将到嘴的食物而兴奋得变红,这是纯血族捕猎的状态。

但是,弗伊德收起自己的尖牙,颇为嫌弃地看着猎物身上沾着的些许污泥,眉头不禁皱了起来。

弗伊德伸出手拉起这名人类,他个子很高,弗伊德站直了也才堪堪到他的耳际,昏迷着的人浑身无力,靠在了弗伊德身上,健壮厚实的胸膛随着呼吸微微起伏。

人类仗着身高的优势,脑袋耷拉到了弗伊德的颈侧,温热的皮肤似乎要将他烫伤。

弗伊德猛地松开手,缩了缩脖子,觉得被人类碰到的地方有些痒,血族的体温比人类要低一些,这还是他第一次接触人类。

有些新奇,弗伊德侧头打量着自己的猎物,现在人类都长这么好看又高大了吗?

不不不,不过一瞬间,弗伊德就否定了自己的疑问。

这是他精心挑选的猎物,自然是最好的。

不过,没关系,他才十八岁,还能长,肯定会比这个人类要高。

可惜,今晚过后,他就要直面死亡了。

唉,想到这里,弗伊德心中升起一股淡淡的悲戚感。

正当弗伊德为血族悲惨的命运而感伤时,靠在他身旁的人类闷哼了一声。

瞧了一眼,原来刚刚推扯的动作似乎扯到了伤口,这人伤口处的血液似乎流得更快了。

啧,真弱,弗伊德有些不耐烦,他松开手,人类顿时又倒回了地上。

谁让这是他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的猎物呢,弗伊德在心底感叹了一声,蹲下身,伸出手,将掌心覆在人类的胸口,并沿着伤痕滑过。

随着弗伊德红润的嘴唇逐渐发白,他掌心覆着的伤痕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愈合。

过了一会儿,弗伊德觉得差不多了,才松手,顺便双手沿着衣服破口用力一拉,这件面料滑顺且质感厚实的黑色西服,成功在他手中彻底报废。

看到展露在自己面前的胸膛,肌肉结实紧致,腹肌纹理分明,左侧伤口处的皮肤此时已经完好无损,没有任何伤痕,但旁边有一道愈合的旧伤痕从另一侧的胸口划过,破坏了美感。

弗伊德有些生气,他微微撅起嘴唇,伸出手指点了一下这道伤痕,算了。

他继续拉起人类,扯着他的右臂,合上双眼,顷刻间,两人的身影便消失不见,被微风卷起的树叶在原地飘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