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七零嫁反派[穿书]

作者:a何以歌

第二天一早,林妙音很不舒服地醒来,这下面垫着稻草,上面铺着棉絮和旧衣服的床,睡得她全身疼,身上还痒得慌。

再加上床很小,孟远峥个子大,两个人挤着睡,一翻身就嘎吱响,实在难以深眠。

睁开眼,见外面还是阴沉沉的,今天下雨不用上工,不然她也睡不到这么晚了。

孟远峥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起床了,她找了件外褂套上,穿上布鞋,翻出梳子来到屋檐下。

家里没有镜子,原主也不是个会打扮的,反而是孟远峥有一套从城里带来的刮胡套装,里面有刀片和镜子。

今天不用上工也懒得编辫子,把头发梳顺用皮筋扎起来就完事,她把梳子放下,找到自己不怎么干净洗脸帕。

这洗脸帕都有点发黑了,布料也粗糙得很,再加上她刚刚看了,原主连基本的护肤品都没有,难怪孟远峥嫌弃她土了。

不过这个年代,乡下姑娘都这个样子,只有城里来的知青,会打扮得好一点。

如今物质紧缺,买块肥皂都要票,更别说其他稀罕物了。

好在孟远峥是城里人,还是比较爱干净的,肥皂也备着的,偷偷拿了他的肥皂搓洗脸帕。

进了灶屋,揭开锅盖,意外地发现锅里下面是半锅热水,上面放着一个竹蒸格,摆着两根煮熟的红薯。

这是……

她拎着锅盖皱眉,不会是孟远峥给她留的早饭吧。

他人呢?昨天林父说了孟远峥已经不能再回学校当老师了,那就只有下地干活,今天不用上工,那他跑哪儿去了?不会是去找那个张慧了吧。

张慧如今被关在警察局里,原作里是说她虽然被记过了,但是她家里有关系,勉强把她从牢里捞了出来,她出来后还是留在牛头湾大队,只是也不能当老师了,而是被派去喂猪。

顶替她位置的是新来的一批知青中的一员,便是原作女主角。

见孟远峥对着女主献殷勤,又想起自己的处境,她忍不住给女主各种使绊子。

但是她结局是很悲惨的,被一个地痞无赖强·奸了,因为怕丢脸,就自己瞒着,最后怀孕了,不得已嫁给了那个无赖。

知青回城后,她也没能走成,一辈子就留在这里了。

林妙音有点唏嘘张慧的命运,毕竟原作里,张慧也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她和孟远峥的暧昧,也是孟远峥主动的。

倒是后来,本可以回城的她,因为舍不得孩子,而选择留了下来。

总之这是一个比原文里的林妙音还要悲惨的炮灰。

不过这样想来,孟远峥应该是急着和张慧撇清关系才对,断然不会跑去找她的。

而且昨晚的事,她也有点摸不着头脑,孟远峥说他忘了以前的事了?

原作里没有提到这茬啊。

难道是因为自己穿书,产生了蝴蝶效应?

她把红薯捡出来放在碗里,把竹蒸格挂起来,舀了热水把洗脸帕搓洗干净,洗漱一番后,开始啃红薯。

这红薯不像后世那种很甜的,而是白色的红薯,吃起来有点硬,也不甜,还噎人。

但是这个年代,温饱尚成问题,要不是她是大队长的女儿,就凭原主和孟远峥两个懒人,怕是红薯都没得吃。

啃到一半,听见院子外有响动,见孟远峥扛着一个竹楼梯,提着些东西进来了。

他今日打扮得倒是特别,以前都是骚里骚.气的,衬衫配皮鞋,梳个大背头,今天就穿了旧衣服,脚上穿着草鞋,与普通的乡下汉子一般打扮。

林妙音愣住,看着他把竹楼梯放下靠在墙上,蹲下身在桶里搅拌什么。

然后去扯了点干稻草来,对她说道,“妙音,你帮我扶一下梯子。”

林妙音疑惑地走过去,手把住楼梯,脚抵住楼梯脚防止下滑。

“你要修房顶?”她问。

“这几天都要下雨,不修屋里会很潮。”他说着,已经脱下外褂放板凳上,露出了虽然不强壮,但是很白嫩的臂膀,爬上了房顶。

林妙音已经被他的白皮吸引住了,心道不愧是城里人,比原主这从小干农活的糙人好多了。

“麻烦你把稻草和桶递给我。”孟远峥蹲在房顶上对她说道,她连忙把稻草给他,又看了看小桶,里面是稀泥和糊墙的工具。

一边递给他一边问,“你哪儿找的梯子和这些东西?”

“书记那儿借的。”

孟远峥接过东西,谨慎地铺在漏雨的表面,然后把稀泥糊在上面,盖住缝隙,还把周围其他有漏雨嫌疑的地方也糊上。

林妙音则在下面看着他忙活,心里惊奇,这人干起活来还有几分样子。

“你以前不是什么都不会干嘛,刚来大队时,你同房的知青说你还半夜哭鼻子,怎么现在修房子都会了?”

她毫不客气地嘲笑道。

那时候孟远峥同房的一个知青是个大嘴巴,把孟远峥因为挑粪摔了的事半夜哭的事传得到处都是,孟远峥还和他打了起来,当然他一个弱鸡一样的读书人,怎么打得过下乡几年的男知青,被揍得鼻青脸肿的,出门都戴个帽子。

孟远峥语气倒是没什么变化,就像是他真的忘了这些事一样道,“这活儿又不难。”

他把桶子递给林妙音,顺着楼梯爬下来,扛着楼梯拎着桶就去还给支书去了。

“诶等等。”她叫道。

孟远峥回头,疑惑地看她,她问,“你不是有个表嘛,我想看看现在什么时间了。”

“你看得懂表?”他皱眉。

好像原主真看不懂石英表。

“我爸教过我的,不给看算了。”她故作失望道。

孟远峥没再怀疑,也没多问,“在我的抽屉里。”

他扛着楼梯走了,林妙音进屋去,果然在他的抽屉里找到了一块表。

这块表很重,偏银色,她也认不出是什么牌子的,只是做工很好,估计不便宜。

指针显示现在是上午十点多,她把表放回去,琢磨着中午吃什么。

吃什么这是个大问题,如今物资紧缺,买啥都需要票,每年就那么点,用完了就没了,她小时候听老一辈说起过黑市,只是黑市被称为黑市,自然是很难找到的,而且要是被发现了,那就是投机.倒把,后果严重。

昨晚在林家吃的是红薯稀饭,咸菜炒肉,只放了一点点油炒的茄子和豆角,这在大队上已算是吃得好的,虽然肉一人只有一块,但是比那家里七八个孩子,穷得只能啃野菜根的好多了。

可是作为一个现代人,她习惯的是顿顿大米饭,天天有肉啊,如今要让她也习惯这个时代的饮食生活,她觉得比适应没有手机电脑还要痛苦。

不行,她一定要想办法,弄肉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