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给季景行添麻烦,宋余杭又搬回了自己家,小唯还没恢复,宋母就留在那边照顾她,这样一来她自己一个人住,于她们而言也安全得多。
宋余杭甫一进门,就被父兄遗像旁边摆着的相框刺痛了双眼,她放下东西走过去拿起来似想要摔碎,却终究没狠的下心来,慢慢红了眼眶,抱在了怀里,用自己的脸颊去蹭她冰冷的脸。
良久之后,她把相框端端正正放好,给笑靥如花的女人燃了三炷香。
香案前放着的镯子吸引了她的视线,这不就是妈妈的那只吗?
宋余杭拿起来摩挲着,唇角露出了一丝笑意,又缓缓放了回去。
在等通知的这三天里,她也没闲着,收拾了一下房间,把卧室布置成了一个类似于林厌别墅楼阁里的暗室。
单人床推到了最里面,空出一面墙来钉上了写字的白板,窗帘买了加厚遮光布,便于在黑暗无光的环境里清洗照片,也会让她觉得有安全感。
除了必要的桌椅衣柜外,卧室几乎让她腾空了,只在床上留了几个林厌抱过的娃娃。
她在这样黑暗的环境里一坐就是一整天,饿了就叫外卖或者泡面随便扒拉几口,大部分时间都是没有食欲的,餐盒放在地上一动不动。
住院的时候好不容易养胖的几斤肉又迅速掉了回去,整个人肉眼可见的消瘦。
宋余杭想起什么就到白板上添一笔,她梳理了三天的思路,三天后白板上的时间轴脉络已经清晰可见了。
这一系列案件最初的起始轴都是1994年的“汾阳码头碎尸案”。
受害者:陈初南。
关系人:林厌。
凶手:未知。
这个“未知”在当时就具备了一定的作案能力,林厌也说过分尸不是杀鸡,需要一定的体能和娴熟的技术。
“他”要是变态杀人狂,十四年来警方却再也没有接到相似的报案。
宋余杭盯着这张没有头像的照片,陷入了沉思。
是什么阻碍了他杀人的脚步呢?
一个变态杀人狂绝不会轻易放弃杀人这项用以“取乐”的方式。
除非他有什么迫不得已的原因,成家生子?学业?工作?无暇分身顾及?
毕竟活在这个世界上,吃饭才是每个人都需要解决的问题,杀人凶手也不例外。
宋余杭手里拿着笔,把头抵在了白板上。
那么这个人为什么要杀一个社会关系简单,无仇无怨的高中生呢?
一时兴起还是……
被灭口。
她后背一阵汗毛竖立。
宋余杭捏紧了笔,这是她目前能想到的最合理的解释,这也能说明她和林厌后来查案时遇到的种种阻力。
有人不想让这个案子大白于天下。
再说到坠海这件事上来。
凶手明明已经得到了U盘却还要赶尽杀绝,而且“他”只是困住了林厌,“他”知道她会开那辆车,所以自始至终的目标只有一个。
那就是要她死。
宋余杭查案这么多年来,明里暗里得罪的人数不胜数,想要她死的人也不计其数,但能将人心算计到这个份上的还是寥寥无几。
林厌不是不谨慎的人,“他”能将林厌名下车行里的车暗中动了手脚,说明“他”起码是认识林厌的。
再又能准确无误地绑走宋母、小唯、季景行,季景行在和她通话时被掳走,有暴力接触,而宋母和小唯出事当天在逛庙会,人多眼杂。她们一家人都懂法,从小就给孩子灌输“不要跟陌生人走”的思想,是以小唯不会轻易跟不认识的人走,而对方若动手,一个孩子大哭大闹难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而据方辛说,目击者看见一个男的怀里抱着小唯,而小唯手里拿了一根糖葫芦。
所以,这个人小唯认识!
林厌也认识。
说不定……她也认识。
宋余杭犹豫着,还是在白板上写下了几个名字,用红笔重重圈了起来。
等她写完的时候,手机铃声在屋里响了起来。她休息这段时间电话基本没人打,因此听见铃声响了总有一丝莫名的激动。
等她七手八脚从床底下找到手机的时候,对方已经挂断了。
宋余杭打开一看是市局的号码,略有一丝失落,又回拨了过去,对方通知她去局里收拾东西,调岗的通知已经下来了。
“好,我知道了。”宋余杭挂掉电话,自嘲般地笑了一下,起身拿起钥匙出门。
到了局里,先去办公室拿了红头文件,她自己还没看,要降职调岗的消息就已经不胫而走了。
段城:“宋队,人贩子该死,我觉得你做的对,是我我也想狠狠踹他几脚,你别难过啊,冯局也说了,调岗只是暂时的,说不定在基层待一段时间就又回来了。”
方辛也想开口:“宋队……”
宋余杭手撑在门框上,微笑着转过身来:“我没事,都先出去吧,让我一个人收拾会儿东西。”
几个人欲言又止,却还是老老实实退了出去。
方辛一边走一边掐他:“都怪你,哪壶不开提哪壶。”
办公室不大,也没什么可收拾的,她只带走了几本关于刑侦的书,一支钢笔,两个笔记本,一台手提电脑。
她环顾一圈,仿佛还能看见娇俏的法医把人推倒在了沙发上,跨坐在了她的身上,伸手扯松了她的领带。
“那宋警官说,是绑手、捂嘴、还是蒙眼好呢?”
宋余杭眼眶一热,其实最想带走的是回忆。
她抱着纸箱子转身出了门,还得去一趟技侦办公室。
林厌的桌子倒是比她想象得还要干净,摆在桌面上的证件照相框擦得铮亮。
见她来了,段城放下手里的活跑了过来。
“宋队,林姐的桌子我们天天擦,就是想着——”
她要是能回来就好了。
宋余杭唇角一弯,笑容有些苦涩:“谢谢你们。”
“不用不用,大家好歹同事一场,我们帮你一起收拾吧。”方辛说着,也红了眼眶。
郑成睿也从电脑前抬起头来看着她。
“你们忙吧,我自己来就好了。”
宋余杭婉拒了他们的好意。
段城还想说什么,方辛拉着人去了实验室。
偌大的技侦办公室顿时变得很安静,就连敲打键盘的声音都停了。
大家都很默契地给她独自缅怀林厌的空间。
宋余杭把她桌面上杂乱的书本一一收拾好放进了纸箱里,连电脑上贴着的便利签纸都没放过,那上面是她的字迹。
林厌提醒自己的似乎总是一些小事。
“咖啡别忘了放糖,会苦。”
“下班去喝酒。”
“市中心新开了一家火锅店,明天去吃。”
……
以及一些闲言碎语。
“上班第一天,遇见一个神经病女人。”
“上司是个老干部怎么办?”
“宋余杭是个大笨蛋,哼!!!”
后面跟了一连串生气的小表情。
宋余杭已经记不起是因为什么事而惹她生气了,但看着这行字仿佛都能瞧见她皱眉生气傲娇跺脚的样子,忍不住含着眼泪笑了起来,把纸条轻轻放进了箱子里。
桌面收拾干净,她又拉开了她的抽屉,抽屉里的东西比她想象得零碎得多。
有几个药瓶,她一看见就心如刀绞,拿了起来放进箱子里。
还有一些小发卡、头花、皮绳、咖啡袋、面膜……
这些微小又充满人间烟火气的东西几乎瞬间就让她热泪盈眶了。
宋余杭一一拿了起来,连抽屉缝隙里的别针都没放过。
抽屉拉到底,一个锦盒滚落了下来,她捡起来打开一看,是她给林厌,林厌却不屑一顾的那枚功勋章。
被人保存得极好,一丝灰尘磕碰也无。
她抚摸着上面金色的国徽,泪就滚了下来,拿手背揩掉,吸了吸鼻子放进了纸箱里。
最后把她桌上的相框倒扣在了最上面。
宋余杭抱着纸箱往出去走。
技侦其他人纷纷站了起来。
“宋队。”
“宋队。”
“宋队。”
……
她回头一看,段城把手举到了太阳穴边,其他人也都纷纷效仿。
她回身,立正站好,一只手抱着纸箱,也以同样的方式跟他们告别。
段城眼眶微热:“宋队,以后不在一起工作了,也可以一起吃火锅的吧?”
方辛:“就是啊,要不是宋队手把手地教,我的射击水平进步才没有那么快。”
郑成睿:“宋队,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尽管说。”
其他人。
“宋队,反正都在江城市,以后有空多聚聚,可别忘了我们啊。”
宋余杭笑:“怎会,谢谢你们。”
“还有,欢迎随时来找我约饭,我们……是朋友。”
无论如何,这段和技侦的人一起拼搏奋斗,和林厌一起同生共死的日子,她怎么也不会忘。
宋余杭抱着纸箱子出门,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走廊上遇见他。
赵俊峰应该是来市局指导工作的,身后围了一大帮子人,有男有女的,冯建国跟在旁边。
一行人走她身边过,赵俊峰停住了脚步。
宋余杭略点了一下头算打过招呼,未料他突然开口了。
“都去吃饭休息吧,下午两点准时在大会议室开会。”
赵俊峰吩咐道,其他人纷纷如鸟兽散。
冯建国看了一眼宋余杭。
“赵厅……”
赵俊峰拍拍他的肩膀:“我知道,这事是她自己做错了,不怪你,去忙吧。”
既然他都这么说了,冯建国只能暂时先走了。
对方人多,宋余杭又不好跟领导抢路,只好等人都走完,才继续往前走。
赵俊峰把人叫住:“怎么,如今见了师傅也不打声招呼了?”
宋余杭回转身:“手上拿着东西不方便敬礼,您穿着警服,又是在市局里,我该叫您厅长的。”
“厅长。”琢磨着这两个字,赵俊峰浑浊的眼睛里略有一丝惆怅。
“罢了,你的事我都知道了。这是你们江城市局的内务,我也不好插手,你放心,等风头过了,我再找个借口把你调回来。”
宋余杭低着头,盯着他擦得铮亮能照见人模样的皮鞋面。
“不用了,基层我又不是没有待过。”
她转身欲走,赵俊峰又道。
“林厌的事我也知道了,你……”那天在省城他提起林厌时说了很多挑拨离间的话,大概也没想到她会有一天真的不在了。
“节哀吧。”
节哀,又是节哀,每个人都要她节哀。
可是却没有人来告诉她,这哀到底要怎么节?
宋余杭扯了一下唇角:“凶手一天不伏法,我寝食难安。”
赵俊峰一怔,她已渐渐走远。
回想起她最后那个讽刺的笑容,以及眼底那一抹冰冷的光时,老人逐渐抿紧了唇角,神色莫辩。
***
在被好心的村民送过关之后,女人便一路风尘仆仆地北上,刚出火车站就被蹲守在附近的人打晕了。
裴锦红没反抗,她现在这幅身体也反抗不了,索性听天由命了。
醒过来是在一间木屋里,门外有鸟叫虫鸣声,应该是在郊外。
裴锦红翻了个身,让自己躺得更舒服一点。
她刚躺好没多久,房门“嘎吱”一声轻响,有人走了进来。
她听见有几个声音在争执。
“人你们得给我带回缅甸去。”
“凭什么,这是我们王哥的女人。”
“我看还是就地杀了吧,谁知道有没有投靠条子。”
……
第一个说话的人背对着她站着,人高马大的,穿迷彩上衣,作战靴,听口音不像是内地人。
第二个则是一个尖嘴猴腮的男人。
裴锦红微微眯起了眸子,他的信息迅速浮现在了脑海里。
刘志,王强的头号打手,据可靠情报,对裴锦红有那么点儿不清不楚的意思。
此人可用。
她在心里迅速下了判断。
第三个说话的人,她微眯着眸子端详着他的脸,发现已知的情报里居然没有他的名字。
裴锦红心里咯噔了一下。
听说话语气,分明是认识她的,她却不认识对方,搞不好就会露馅了。
她得赶快想出来个应对之策。
未等她盘算太久,房门又响了起来。
“王哥,王哥。”
几个人迎了上去。
穿迷彩的男人也退了一步。
王强“嗯”了一声,属下递过来了雪茄,划亮了火柴。
他接过来狠抽了几口。
“怎么样,醒了吗?”
这话本是问询,那迷彩男人却大踏步走了过来拽起她的头发拖了几米,把人摔在了地上。
“王哥问你话呢。”
这下裴锦红不醒也得醒了。
她乍一转醒,眼眶就是红的,泫然欲泣,扑过去抱住了王强的腿,哆嗦着嘴唇,浑身发抖,看着那个迷彩男人。
“王哥,王哥救我!有人要杀我!”
她这样避如蛇蝎的态度反倒让王强这边的人起了疑心。
刘志一下子义愤填膺,唰地一下从腰间拔出了枪,子弹上膛。
“谁?!谁要杀大嫂,我第一个不答应!”
见他们这边的人率先动手,迷彩男人的手下也不甘示弱,纷纷掏出了武器,互相指着对方。
空气里火|药味一触即发。
裴锦红抽泣着,看着那个迷彩男人的脸青一阵白一阵的。
“王老板该不会为了个女人要和我们翻脸吧?”
王强上下把玩着打火机,轻轻抬起了她的下颌。
裴锦红的脸上还有淤青,眼角都是红的,愈发衬得眉边的那颗美人痣鲜艳了些。
她似乎又瘦了,眼睛里盈满了泪水。
不知道为什么,王强看着这张脸总有说不出的怪异。
他指甲轻轻划过了那颗美人痣,又来回摩挲着,似在确认些什么东西。
情报显示,见过裴锦红真容的人并不多,她每次出现在手下的面前都会戴一层头纱帽,黑色的轻纱遮挡了大部分容颜。
是以她才有机会假冒,但是,王强就不一样了,王强是和她有过肌肤之亲的人。
她就不信裴锦红上|床还他妈戴个头纱。
这是命悬一线的时刻,也是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时刻。
端看她如何让王强相信她就是“裴锦红”了,同理,只要获得了王强的信任,其他人不是问题。
女人迎上他的视线,不躲不避,那眼睛又大又美丽,盛满了哀伤。
她似一朵在他掌心里逐渐盛开的花。
裴锦红泣不成声:“王哥,我十七岁跟着你,当时你说,以后一定会给我好的生活,让我过上好日子……我信了,不管你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我也不想让你夹在中间为难,我从缅北回来还没下船就被人偷袭了,我也不知道想杀我的是谁,…”
她一边说着,目光止不住往身后瞥。
“有可能是黑吃黑,也有可能是警察,这都说不准的,但要是警察的话,又是谁走漏了风声……”
“又是谁这么迫不及待想要我的命呢?”
裴锦红轻轻柔柔一语落地。
王强身子猛地一震。
她已擦干了眼泪,猛地扑向了刘志的枪口,紧紧闭上了眼睛。
“王哥,你的恩情锦红来世再报!”
“不要!”王强到底还是念了旧情,一把把人拽了回来。
裴锦红跪在地上嘤嘤哭着。
王强把人扶了起来,柔声劝着:“好了,动不动要死要活的,你跟了我这么久,有话好好说就是了。”
扑在他怀里哭着的女人暗地里翻了个白眼,他妈的,情报里只写了裴锦红十七岁时遇见他,可没写他说的那些话啊,还真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了。
难道……这就是渣男必备语录?
女人内心点头,看来是的。
刘志旁边那个矮个男人,也就是最开始说要杀了她的那个,阴阳怪气道。
“嫂子和大哥情深意重,可是即便如此也难以洗脱投靠条子的嫌疑吧,咱们干的都是杀人放火的买卖,可不想就这么吃枪子呢,你们说是不是?”
王强这边的人互相看了看,眼中都有些犹疑。
刘志破口大骂:“我放你妈的狗屁,不就是有一次嫂子数落了你,让你离她手底下的人远点,你就怀恨在心了吗?我告诉你,赵铁柱,你他妈的小肚鸡肠,就不是个男人!”
一句话信息量还不少。
裴锦红默默把那个人的名字记了下来,也知道了曾和“她”有过过节,那么这样的话,难免会影响今后的行动。
她在心里盘算着,眼底掠过了一丝狠辣。
收拢不了,就只能……
想个办法做掉他。
对方涨红了脸,也不甘示弱回骂起来。
一时之间粗鄙之语不绝于耳,总体来说全部围绕人体生|殖|器和对方祖宗十八代。
而裴锦红始终是一副战战兢兢,逆来顺受的模样。
也许是听得不耐烦,迷彩男人打了个手势,下属从外面抬进来了一个箱子。
他和王强对了一个眼神,王强看了她一眼,松开了搂腰的手。
裴锦红心里一个咯噔。
“既然这样,听说‘锦鸡’也是女中豪杰,鉴|毒的一把好手,请吧。”
箱子打开,满满一排玻璃瓶装的蓝色液体。
王强看着她,没出声,是默许。
所有人都沉默了下来,犹疑地看着她的脸,迷彩男人带来的手下则捏紧了手中的枪,枪口对准了她。
气氛顿时紧绷了起来,就连刘志都不说话了。
她的嗓子有些干,咽了咽口水。
“这……”
迷彩男人笑了笑,把箱子上面那一排拿开,露出了下面的注射针剂。
那里面的液体比起上面的,更为浓稠黏腻,一看就是高纯度的毒|品。
迷彩男人拿了一支站起来,走到她身边,递给她:“裴小姐是自己扎,还是我们动手?”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今天和朋友出去吃饭回来晚啦。
有人一直在评论区问厌厌为什么要易容,我明白这些都是出于对角色的爱,首先谢谢大家【鞠躬】
其次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建议小天使们上围脖搜一下#柯震东复出#相关话题(这里不方便贴出来),你会看到卧底警察一旦暴露,毒|贩是怎么惨无人道对待他们的。不是双胞胎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即使很像也无法做到百分百的相似,所以从安全角度来说,易容才是最保险的。反之,我要是不这么写,写她直接去卧底,是不是又有人要追问,反派是不是傻..,这都看不出来吗?我太难了【捂脸】所以从逻辑、生命安全和剧情完整性上来说,我选择让厌厌易容去卧底。
最后再次谢谢大家,工具人一直以来都在写些有争议性的东西,感谢各位的包容、支持和鼓励。
晚安(明天出去玩,不确定能不能见,太晚就不要等啦)
我爱你们,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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