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余杭林厌我亲爱的法医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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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请问您这次为嫌犯出庭作证是什么心态?”

“林小姐,您有把握您的解剖结果能说服法官,从而影响宣判结果吗?”

“听说嫌犯的父亲是新业公司的老总,而林氏集团和新业公司有业务往来,这是不是真的?”

“林小姐,传闻您和众诚集团的张董好事将近……”

甫一下车,就被媒体围了个水泄不通,镁光灯乱闪,各式各样的长|枪短炮杵到了她跟前。

管家护着她往里走,保镖在前面开道,处于风暴正中央的人却始终端了张处变不惊的脸,面对各种刁钻古怪的问题眉头都没抬一下。

直到——

林厌摘下墨镜,唇角噙了一抹玩味的笑意看着最高院台阶下拉起的横幅与摆放着的花圈。

“无良法医为凶手作证不得好死!”

“丧心病狂罔顾人伦黑心法医滚出司法界!”

“小姐——”管家欲出去制止。

林厌又把墨镜戴了回去,甚至愉悦地吹了一声口哨:“下次换个好看点的照片。”

花圈上的黑白照女人眉峰高挑,颧骨突出,不似传统审美里的温和柔美像,那眼神里永远透着几分高高在上,唇角微扯起的笑意似在嘲弄这个荒诞无稽的世间。

准备开庭的前隙,林厌换上了研究所的制服,条纹衬衣外套了件白大褂,与普通医生红十字的臂章胸标不同,胸口英文缩写了研究所的首字母,而标志则是深蓝色的金字塔样式。

一切准备就绪,律师与她边走边谈:“这次对方有备而来,你手上的证据足以支持他脱罪吗?”

林厌耸耸肩,表示无能为力:“脱不脱罪法官说了算,我拿钱办事,只负责提供有利于他的证据,其他与我无关。”

庭审开始,双方律师长达两个多小时的拉锯战让林厌昏昏欲睡,然而在法官点到她名字的时候,那双向来漫不经心的眸子睁开,竟然一闪而过了一丝锐利。

她慢慢站了起来,走向证人席。

检方律师不着痕迹倒抽了一口凉气,下意识去看自己的证人,另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医。

对方也如临大敌,两个人对视一眼,都带着几分破釜沉舟。

“在死者的内/裤上、yin/道擦拭物里分别检验出了嫌犯靳伟鑫的jing/液以及DNA,对于这点你有什么可说的吗?

检方律师率先发问。

林厌眉头都没皱一下:“没什么好说的。”

坐在底下戴着手铐的嫌疑人似乎有些激动被法警按住了。

惜字如金的林小姐瞥他一眼,终于又加了一句话:“但这也只能说明他和死者发生过性|关系,无法说明人就是他杀的。”

对方律师微微弯了一下唇角:“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显示,2007年4月18日晚上十时左右,死者和嫌犯以及嫌犯的朋友一起进入了KTV包房,这是走廊上的监控视频。”

律师的助理打开了电脑,按下播放键,林厌的目光看过去,只见画面上的靳伟鑫搂着名叫王丽的死者,神色亲昵,脚步踉跄,似乎是喝醉了。

此时他们走过的地方刚好位于一个摄像头下面,监控一闪而过了王丽有些不耐烦却不得不隐忍的脸。

此时监控视频上的时间是十点十五分,两个小时之后,靳伟鑫一个人慌慌张张地跑出了包厢,大约十分钟过后,又拖着一个行李箱回到了包厢里。

那个行李箱就是他用来抛尸的作案工具,这般行迹本来可疑,但他是老板,员工自然不敢说什么,更何况当时已是凌晨,人困马乏,竟被他逃了出去,停车场里的监控也拍到了他的行车轨迹,他有作案动机,也有犯罪事实,尸检结果更是证据确凿,即使零口供也能定罪。

坐在下面的靳伟鑫戴着手铐,神色闪过了几分闪躲,两只手有些不自觉地抓在了一起,是紧张的表现。

“据当晚曾在包厢里一同喝酒的目击者证词,嫌犯刚坐下不久就对死者动手动脚,死者迫于他是自己的老板而不得不虚与委蛇,直到嫌犯——”他说着,凉凉的目光投向了靳伟鑫。

“让死者把掉落在自己胯间的扑克牌用嘴叼起来。”

“叼啊,你怎么不叼啊,用嘴给老子叼起来,这钱就都是你的了。”靳伟鑫用钱拍打着跪在他身边女孩子的脸。

女人穿的单薄,露脐上衣超短裤,男人见她不动,直接用手把钱塞进了她低垂的领口。

“叼!给老子叼起来!叼不起来你也就不用干了!”说着按着她的头往下,女孩子眼里渗出了泪花。

旁听席上响起一片嘘声。

法官敲锤:“肃静!”

林厌摇头嗤笑了一下,突然开口打断了对方接下来的夸夸其谈:“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我不感兴趣,也没有必要复述给我听,我只阐述我的鉴定结果——”

检方证人站起来发言:“死者死于单刃锐器伤而造成的大出血,凶器就是这把水果刀。”

律师举起了证物袋,而检方法医陆续发言道:“凶器长10cm,最宽处达3cm,符合死者身上的锐器伤,而从这把刀上也检验出了死者的血液与嫌犯的指纹,对于这个你有什么想说的?”

这话是在问林厌。

站的时间有点久,这位大小姐漫不经心靠在了桌上:“律师,出示乙第四号证据。”

经过法庭允许后,律师打开了电脑,把ppt投在了大屏幕上。

“这是从死者后腰处发现的淤青——”

“我反对,这是和本案无关的证据!”律师马上举手发言。

法官看了他一眼,把目光投回到大屏幕上。

“反对无效。”

林厌微微勾起唇角:“二次解剖发现,死者浑身上下只有这一处面积约3cm大小的淤青,众所周知,挫伤是由血管破裂渗出所致,所以血液要流动才会产生淤青。”

“而人死后,心脏停止跳动,血液不再循环,凝血作用会在短短几分钟内就会发生,自然也产生不了淤青。”

“这也并不能说明什么,一块淤青而已,并不致命,有可能是反抗过程中撞到或者磕碰到的。”

对方法医接道。

林厌打了个响指:“说的没错,接下来出示乙二号证据。”

屏幕上出现了KTV包厢内部的图片,是案发现场警方拍摄的图像。

只见桌上一片狼藉,啤酒瓶子横七竖八地摆着,地上一滩血泊,沙发脚上有些喷溅状的血迹。

“放大,看桌角的形状。”

众人云里雾里。

林厌敛眉,笑了一下,去看那位“经验丰富”的法医。

她虽是在笑,眼底却分明有着讥诮的光。

对方额头渗出一丝薄汗。

“外行人可能看不懂,但经验丰富的法医一眼就能看出,这块挫伤是怎么形成的,包厢里都是圆桌,即使两个人再怎么折腾也撞不出这样的伤口吧。”

那块淤青指甲盖大小,面积不大,却深,由里向外透出了青紫。

圆桌确实撞不出这样的痕迹。

“那这顶多也只能说明死者是生前受的伤,凶器上还是有凶手的指纹,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林厌反唇相讥:“谁说死因是锐器伤造成的失血性休克了?”

若死因不成立,凶器上即使有靳伟鑫的指纹也是个悖论。

旁听席上一片哗然。

法官再一次要求肃静。

“那你说,死因是什么?”

“是毛|地|黄|引起的中毒。”

听见她说这个原因,对方法医分明松了一口气:“警方后续调查工作中发现,死者有心脏病史,常服用毛|地|黄|类药物,我们也做过血药检测,在正常范围之内并不致死。”

林厌冷笑了一声:“是吗?”

助理会意地打开了电脑。

“二次尸检过程中,我们检验了死者的肝脏组织和胆汁,从而推测出了血药浓度的峰值,正是死前一个小时,剂量——”

她顿了一下,缓缓道:“致死。”

对方律师额头渗出豆大的汗珠,包括法医也懵了,舔了舔自己的嘴唇。

一室噤若寒蝉,只有犯罪嫌疑人用戴着手铐的手缓缓抱住了自己的头。

此时已到下午,黄昏的光线从桌面偷偷溜走,投射到地板上,因此她站的那一块没了光亮,似投身在黑暗里。

林厌唇角一弯,露出个颠倒众生的笑意。

她不笑还好,一笑便有几分说不出的讥诮刻薄。

“即使血液已经把毒素代谢的差不多了,可是肝脏和胆汁里依然会留下蛛丝马迹,更何况法医鉴定事实从来不会只依靠一种技术手段,于是我们接下来又从死者的眼|球|玻|璃|体里提取出了液体,检验结果依然是毛|地|黄|过量致死,鉴定结果稍后呈上法庭。”

检方律师猛地回头看向了法医,对方额头冷汗津津,嘴唇上下翕动着,却不敢再吭声了。

检验眼球玻璃□□体非常规尸检手段,任谁一见到尸体胸口扎了一把水果刀血流的遍地都是第一反应都是大出血致死吧。

这个林厌真真是不走寻常路。

说了一长段话的林大小姐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第一感觉是——他妈的,早上润唇膏涂少了。

警方办案讲究证据,而法院量刑更讲求证据链完整,这个案子发回去重新侦查补充证据是势在必行了。

戴着手铐被法警押着走下台阶的靳伟鑫路过她身边,喉咙动了动,嗓音有些干涩,轻轻吐出两个字:“谢谢。”

林厌挑了下眉头,那张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还没走到两步,就被法庭外一拥而上的媒体记者围住了。

“林小姐,林小姐,您帮他作证是因为您父亲的关系吗?”

“林小姐,即使嫌犯靳伟鑫杀人的罪名不成立,但他仍触犯了刑法弓虽女干罪,同为女性,您有什么想说的吗?”

“林小姐,您近年来帮不少犯罪嫌疑人作证,其中不乏有成功脱罪的,譬如上个月宣判的“城南杀人碎尸案”死刑变死缓死缓变无期,听说您已被滨海省公检法部门列为“头号公敌”这是真的吗?”

这问题抛出来一个比一个尖锐,被问到的人在助理的簇拥下往外走,目不斜视,不置一词。

“让让,让让,林小姐,坐拥万贯家财,您为什么要选择法医这份工作?”

一个小记者看起来大学刚毕业不久的样子,举着话筒满头大汗,艰难地挤到了她面前。

这个问题看似与案情无关,林厌的脚步却顿了一下,在摄影机下那张脸上的表情有了细微的变化。

然而,也只是一瞬间,林厌抬脚继续往前走,助理与保镖拨开了小记者。

“哎——林小姐”眼看着她就要走出法院大厅,媒体记者又一拥而上。

有人大声高喊:“林小姐,你凭什么认为靳伟鑫不是凶手?!”

林厌的脚步终于停下,唇角扯起似笑非笑的弧度,随手拨了一个记者的话筒过来:“那你们又凭什么认为他一定就是凶手?”

“这……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显示……”

“就凭几张案发现场的照片,一段拼接过头尾的监控视频还是残留在刀柄上的指纹?”

她反唇相讥,镁光灯乱闪,众人哑口无言,她的视线却不躲不避径直迎上那些各色各样的目光。

“说到底都不是,不过是一厢情愿的臆测罢了,在你们眼里,穷人就都是值得同情怜悯的,富人就都是为富不仁罪大恶极心狠手辣的。”

“女人,也不该当法医,男人,就该是精虫上脑冲动杀人的,凶手杀人,你们……”

她抬头,盯着摄影机,女人眼睛生得好看,瞳仁漆黑深不见底,眼白比旁人多些,乍一眼惊艳之余还有些瘆人。

“诛心。”

嗓音冷冷清清,却掷地有声。

不光记者愣了,摄像也反应了好一阵才开始狂按快门。

此时林厌已快走出最高院的大门,身后记者群追不舍,面前也挤满了围观的人群,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声:“林厌,你帮凶手作证可有想过受害者一家人的境遇,你不配当法医,去死吧!”

说时迟那时快,记者群被撕开了一条口子,有人踉踉跄跄冲到身边来。

保镖也被人群挤散来不及阻挡,高跟鞋轻轻往后退了一步,林厌随手扯过助理的衣领子把他揪到了自己身前。

一米八的大男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秽物从头浇到了脚。

记者纷纷捏着鼻子退后,法警赶出来把闹事者按在了地上。

林厌厌恶地皱皱眉,离远了些,保镖这才得空又聚拢在她身边:“小姐,没事吧?”

“没事”林厌脱了自己身上的白大褂递过去:“扔了吧。”

“是。”

也多亏这个闹事者,再没人敢往她身边凑,生怕下一个被泼粪的就是自己。

看见她渐行渐远,男人欲哭无泪,红了眼眶,浑身上下臭气熏天,狼狈得不成样子。

他几乎要哭出来:“林法医……”

林厌没转身:“明天开始不用来上班了。”

男人从头凉到脚,若刚才那是一把利器,林厌也会把他往刃口上推吗?

难道一条人命对于她来说就是这么微不足道吗?!

如果林厌能听见他的心声,大概一定会说:解剖台上见过的死人还少?

夜幕低垂下来,黑色大奔安静地行驶在马路上,林厌坐在后座,似在闭目养神,城市的灯光流淌在车窗上,把那张脸涂抹得有些深沉。

管家回过头来低声道:“小姐,老规矩?”

她不轻不重“嗯”了一声。

管家是林家的老人了,伺候过她的父亲又被派来照顾她,可以说是看着她长大的,见她有些倦怠的神色,便轻轻打了个手势示意司机直接开回家。

林厌睁开眼:“不,去见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