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带我回去?”荼白睁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静静地看着沈见夏。
“就……想带你看看我是在什么环境里长大的。小时候跑过的街道,念过书的小学初中,喜欢吃的路边摊。”沈见夏扒着床沿,眼睛也不眨,定定地看着荼白,“从小到大我所有的生活轨迹,都想带你去看一看。我想让你知道,沈见夏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终于鼓起全部的勇气,想把紧闭的蚌壳完全打开,把真实的自己全部展现在你的面前,让你看看我。
看看摘掉“白的Summer”这个笔名带来的光环和笑脸面具之后的沈见夏。
真实的我,没有光环的我,不那么完美的甚至可能还会有点丑陋的我。
你……还会喜欢这样的我吗?
会接受吗?
“敢吗?”见人不说话,沈见夏勾着唇角,语气挑衅,“敢不敢看那个俗气又市侩的我?提前预警一下,你心里Summer的人设可能会崩塌。”
听到“人设崩塌”这句话,荼白在心里嘁了一声,差点笑出声。
还人设呢,写狂暴小黄文的人设?还是“哈哈哈哈艹”的人设?
Summer苦心经营的高冷人设和偶像光环在他这里早就碎成了渣渣。
荼白动了动,从薄被下面伸出手,捉住沈见夏正抚摸着自己脸颊的那只手,偏过头,轻轻地吻了吻他的手指:“这世上还没出现过让我说不敢的事情。”
想看的,当然想看。
他已经在散发着油墨香味的道林纸上见过Summer用锋利的词藻和句子堆砌起来的浪漫堡垒,现在,他更想看那个浑身散发着世俗烟火味的沈见夏。
“我会把那天的档期空出来。”荼白说。
“好。睡吧。”沈见夏轻轻蹭了蹭荼白的嘴唇,“明天还要继续录节目。”
“晚安。”荼白松开手,盯着他的眼睛,长睫毛轻轻颤动。
“晚安。”沈见夏走到门边,关了灯,回到自己的床上。
房间重新陷入黑暗与寂静,两个人躺在各自的床上,各怀心事。
*
第二日节目组提前结束了第一个任务,又给荼白四人下了第二个任务。节目一共录了整整七天,最后以欢声笑语收尾。
总策划告诉他们,等剪完第一期成片之后会把他们请到演播室,和其他的点评嘉宾一起观看节目并作出评价,再把演播室的内容加入到正片里。
一结束录制,荼白就被公司接了回去。
距离温皇娱乐筹备的男团成团日越来越近了,训练也变得越来越紧张,荼白几乎没有自己的休息时间。
即便如此,他还是在沈见夏的哥哥结婚的那天,准时来到了沈见夏家。
沈光宗的未婚妻姓柴,沈家爸妈叫她小柴。沈光宗和小柴订婚以后,小柴就搬到了沈家,跟沈光宗一起住在三楼。
上大学之后,沈见夏只回过家两次。或许是因为他太长时间没待在家里,也可能是因为家里多了个陌生人的缘故,他忽然回家一次,和家人相处的时候,气氛总是怪怪的。
饭桌上,肥姐和沈斌总是以小柴为中心,把做的肉菜大菜全都摆到小柴和沈光宗面前,而隔夜的剩菜和素菜都摆在他们自己这边。
一家人吃饭时总会聊点生活琐事,沈见夏长时间不在家,插不进嘴,偶尔回两句话,也没人搭理他。与之相反的是,肥姐总是热切地接小柴的话,小柴偶尔会礼貌地回,但并不怎么热情。
老妈那张笑脸被沈见夏看在眼里,总觉得有些对新媳妇讨好的意味。
小柴也是个不太懂事的年轻女孩,长辈把肉菜大菜摆在她面前,对她来说好像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沈见夏蹙着眉,瞧着面前那盘蔫巴巴的剩菜,心里膈应得慌。
如果是写小说,按照爽文的套路,他应该站起来,把剩菜倒了,再把肉菜端到父母面前,皮笑肉不笑地说“好菜应该放在长辈面前”。
可这不是爽文,沈见夏也不会做这种事情。他的性格就是拧巴地顾全大局,尽量照顾到所有人的感受,哪怕牺牲自己。
为了家庭和睦,委屈自己一点儿也没什么关系。
沈见夏一直抱着这种想法。
沈见夏和小柴实在是不怎么熟,两人之间的关系最多也就是在订婚那天无意中打了一次照面,连话都没正经说上两句,突然就成了“一家人”的关系,搁谁身上都别扭得慌。
小柴也是个看人下菜的性格,在家吃了两回饭,沈见夏明显感觉到她似乎不是很想搭理自己,于是也很识趣地当继续一个透明人,不再多嘴。
他有些落寞地觉得,自己在这个家里更像一个外人了。
虽然跟小柴接触不多,但沈见夏本身就是个敏感的人,别人哪怕只有丝毫的情绪波动都能被他觉察到。先前只是自己的猜测,后来他才从别的亲戚口中知道,小柴觉得沈光宗这个弟弟又出名又能写书赚钱,不出钱给家里买新房子孝敬父母就算了,还要学什么艺术。既然已经经济独立了,他早就应该自己搬出去,不该老往家里跑那么勤。
还没嫁进门呢,就开始显摆女主人的威风了。
沈见夏心里清楚得很,她是怕自己跟沈光宗抢房子和店面。
小柴的想法让沈见夏觉得啼笑皆非,在那之后他就没回过家了,要么住在学校寝室,要么住在自己租的房子里,大一那年的寒假也就大年三十那天回家睡了一晚上,第二天就离了家,说是工作忙,剧组急着开工。
他走的时候,肥姐一边往他书包里塞过年的红包,抱怨地嘟哝着说这是什么破剧组,大过年的还要开工,都不让人好好团圆。
沈见夏笑了笑,没跟老妈说明真实的原因。
他收了那红包,一回头又往父母的银行卡里各自打了两万块钱,说是给他们过年的钱。
十九岁的这个新年,沈见夏是一个人在出租屋里度过的。在窗外传来的喜庆爆竹声和欢笑声中,他抱着荼白送他的新电脑,窝在沙发上,默默地浏览着读者评论区里一条条来自陌生人的新年祝福。
再一次回家,就是七月份沈光宗结婚摆酒席这天了。
小柴不是雀山市本地人,他们家是周边县城的,两家不在一个地方,亲友们跑来跑去参加婚礼不方便,于是婚礼办了两场。新娘家那场六月份的时候办过了,现在轮到新郎家这场。
新娘家那场酒宴,没人特地叫沈见夏。自从他过年就回了两天家之后,家里人好像已经默认了他很忙这件事情,不管再有什么大小事,基本都不会叫他,偶尔也只是事后知会一声。
沈光宗结婚,伴郎必然是沈见夏,还能省下一笔给伴郎的礼金。
伴娘也是沈家这边找,沈家没有适龄的年轻女性亲属,可是沈光宗的女性朋友大多都结婚生子了,不适合当伴娘。
沈见夏想了想,请了周汝琴来帮忙。
周汝琴听说荼白也来,答应得十分爽快。
按照习俗,新郎家凌晨四点就要起来准备,然后伴郎伴娘和新郎一起开车到新娘家接亲,把新娘接到自己家来。
荼白凌晨三点就自己开车把周汝琴接到了沈见夏家,天还没亮,整条街黑漆漆的,除了路灯,只有沈见夏家一整栋楼亮着光。
周汝琴起得更早,化了妆又换了伴娘服,困得缩在荼白的车里直打哈欠。
沈光宗的朋友和沈家的部分亲戚都早早地过来帮忙布置新房了,荼白和周汝琴没打算上去,进屋和沈家父母打了一声招呼,就在楼下等着。
沈见夏下楼来接他们,他也换好了一身黑色西装。这是荼白第一次看见沈见夏穿西装的样子,衣服挑选得很好,裁剪大方流畅,把沈见夏整个人衬得更加英俊挺拔。
周汝琴在车里打盹儿,荼白和沈见夏站在不远处的路灯下,有一茬没一茬地瞎聊。
“你这车真酷。”沈见夏看着那车,夸了一句。
荼白开的是一台蓝色法拉利超跑,车型酷炫,颜色更是抢眼,一看就是千万级别的豪车。
荼白笑了一声,问:“你哥结婚,开什么车去接新娘?”
沈见夏抬了抬下巴:“就前面那辆黑色的。”
沈光宗开的车是跟朋友借的,他那群狐朋狗友哪买得起像样的车,二三十万撑死了。
两人聊了一会儿,没过多久,沈光宗和他的几个朋友们下来了。他们一出来就看到了荼白的那辆车,眼睛都发直了。
“卧槽,法拉利!这可是限量版啊!”沈光宗那群朋友里有懂车的,看见停在他们家门口的车,眼睛放光,“这车起码得几千万吧?沈光宗,你从哪借来的豪车?”
虽然跟自己毫无关系,但沈光宗却莫名觉得脸上增光:“是我弟的朋友开来的,我弟的朋友可是大明星呢。”
“厉害厉害,连明星都来参加你沈光宗的婚礼,太有牌面了。”朋友夸完,又怂恿道,“诶,要不你问问你弟,看他能不能跟他朋友借借车,拿这辆车当婚车?”
沈光宗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
趁着荼白进屋上厕所的功夫,他还真的跑去找沈见夏,暗搓搓地提了这个狗屁不通的建议。
“你想都别想。”听完沈光宗的馊主意,沈见夏直接回了他一双白眼,“绝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啊?”沈光宗急了,“你们不是好朋友吗?他一个大明星,肯定有不少好车,借一辆给你怎么了?”
“注意你的言辞。”沈见夏蹙眉,“不是我要跟他借,是你这个陌生人。”
“不问问怎么知道?”沈光宗开始跟他磨,“老弟,今天可是你哥大喜的日子,一辈子只有一次啊!”
荼白回来的时候正好听见了他们的对话,他微微一顿,停下脚步。
“诶见夏,你朋友来了!”沈光宗眼尖,看到荼白之后,立刻冲他招手,“那个……荼白是吗?荼白弟弟,你快过来一下,光宗哥有个忙想请你帮。你那车不错啊,能不能借给我开一开啊?一天,就一天!行吗?”
沈光宗脸皮实在太厚,于是沈见夏的眉头蹙得更紧了:“哥!”
不想让沈见夏为难,荼白走近他们一些,又停下来,有些松口的意思:“见夏……”
“小白,这事你别管。”话未说完,沈见夏就打断了他,一点口都没松,毫不留情地把沈光宗赶走,“别的都行,这个绝对不可以。时间快到了,你赶紧准备去。”
没想到沈见夏这么不给面子,再加上确实快到时间了,沈光宗也不好意思再厚着脸皮,只好回去了。
路灯下又只剩下了荼白和沈见夏两个人。
“见夏,其实也不是不可以。”荼白看了沈见夏一眼,开口说。
沈见夏却摇摇头:“有一回就有无数回,这回松了口,以后鲲都能被吸成小鱼干。”
听到这句话,荼白稍微放下心来,语气也跟着软了:“好,听你的。”
沈见夏的软肋是家庭,荼白就是担心沈见夏太心软,以后可能会被家里人吸血。不过现在看来他心里还是拎得清楚的,早有防备。
最后沈光宗还是开了他朋友的车去,荼白的车跟在后面,载着沈见夏和周汝琴。
车开了两个多小时才到新娘家楼下,又是烧香又是敬酒又是等吉时的,在新娘家磨蹭了两个小时才下来。
小柴下楼的时候,看到楼下停着的那辆蓝色超跑,眼睛都亮了,提着婚纱裙摆一路小跑到车边,非要拉着沈光宗跟车合照。
荼白看得出来,小柴虽然没说出口,但从她的表情和行为能看得出来,她确实更想坐他那辆车回去。
毕竟五千万的车比二三十万的车气派得不止一星半点儿。
最后他还是看在沈见夏的面子上,做了个顺水人情,问沈见夏:“有驾照吗?”
“有。”沈见夏看他,蹙眉,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你是想……”
“那劳烦你当下司机吧。”荼白朝着自己的车点了点下颌。他是不可能把自己的车给别人开的,他自己更不可能给别人当司机。
但如果是把他的车给沈见夏开,那可以。
对他来说,沈见夏不是别人。
“小白,你这么慷慨,我会觉得过意不去。”沈见夏一时语塞,他叹了口气,“我给你添麻烦了。”
“我并不是对所有人都慷慨的。你实在过意不去的话,欠我一个人情好了,要还的。”荼白用手肘碰了碰他的胳膊,挑着眉,“只是就要委屈琴哥坐另一辆车回去了。”
“知道。”沈见夏笑了,“欠你的一定还给你。”
周汝琴一如既往地爽快答应,好在沈家有女性长辈跟过来,命令禁止闹伴娘,也避免了她跟陌生男性们共处一车的尴尬。
回去的时候变成荼白的超跑打头阵,沈见夏开车,荼白坐在副驾驶,一对新人坐在后座。
回去的路上,荼白听到后面一直传来相机咔嚓咔嚓的拍照声,他偏过头,透过后视镜,看到坐在后面的新郎新娘正在车里疯狂自拍。
沈见夏和他家人真是一点都不像。
荼白无声地笑了笑,没发出声音,转头看向了窗外。
回到雀山市的时候已经将近上午十点了,荼白的车颜色太耀眼,一路上引来不少围观。尤其是回到城逢巷的时候,不少人拿着手机对着这辆车拍照,新娘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笑得更甜了,新郎更是挺直了腰杆儿,好像这辆车是他自己的一样。
荼白从后视镜里把他们的表情尽收眼底,不动声色地勾了勾唇角。
沈见夏那叫哪门子的市侩俗气,跟他家人一比,他简直就是天仙下凡。
回到店门口,沈见夏把车停在路边:“到了,下车吧。”
小柴推开车门,提着雪白蓬松的婚纱裙摆先下了车。沈家爸妈和亲戚们早就在门口等着了,新媳妇刚下车,他们立刻围了上来,众星拱月般地拥簇着新娘进了家门。
趁着新娘不在,沈光宗把身体往前探,满脸感激地跟荼白套近乎:“荼白,太谢谢你了。你看你是个大明星,又是忙人,能抽空来参加我的婚礼已经很给我面子了,现在还把车借给我,我真是……”
“哪儿的话。”荼白没回头,而是对着车内的后视镜笑了笑,“见夏是我的好朋友,我帮他是应该的。”
言外之意就是,我帮的是沈见夏,不是帮你。
他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不,要,跟,我,攀,关,系。
沈见夏听出来了,低着眼睛,没忍住,哼笑出声来。
怎么可以这么可爱。
作者有话要说:太多了没写完,晚点还有一更噢!录节目的后面播出的时候会交代ov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