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的贵族老爷,在整个蓝月帝国,恐怕也找不出第二个!
其他地方,不是没有册这种方式吸弓平民耕种土地的,而收取的粮
食。最少的,也是六成!甚至还有收取七成到八成的贵族!如此盘录之
下。那些平民劣且忍受。夹何况凌逍这五成收取,而且第一年还给了
种子的补助,在那此平民的心里,领主大人的威望,甚至已经越了
皇权!比国王陛下都重要!
就是这样,所以,子爵大人都勤苦修炼,他们那些人,还有什么理
由懈怠?看那些一个个装备精良的私兵们吧,平民们一个个都很眼热,
纷纷教育自家的孩子:你们只要刻苦修炼,以后,就可以去给领主老爷
当亲兵啦!
三千人的队伍,整齐如一!目光凌厉,呼吸一致,耸出声的时
候,那种压抑的气氛就能让普通人感到恐惧,甚至崩溃!
统一的着装,轻型盔甲全部都是来自帝国最好的盔甲制造商的锻
造,人人配备着百炼精钢剑!这种已经出军队标配的精品武器左臂
上面那个纯铜制成的巴掌大的一块闪电标志的臂草。则称了,所有私兵
们最为骄傲的东西!
这……是他们的灵魂所在!哪怕。额头上被刺着奴隶标志的那止士
兵们,只要手臂上带着这块臂章,就没人敢轻视他们!
这种凝聚力,让这支队个,朝着一支轶军的方向,越来越
近!
再有三天,就是帝国传统的爆炎狮王狂欢节,整个彭泽斯城现在就
已经被一阵节日的气氛所笼草,而凌逍,也决定留在自己的领地上,过
他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