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躲边爱

作者:蓝淋

  第二天我就去找曾凯。
  他看见我一点都没有惊讶的意思,只是笑笑:“你来得比我预计得要晚得多。”
  “你派人打了徐佐正。”我语气平淡地说。
  “是。那又怎么样?”
  “理由呢?”
  “他居然跟你在一起,这还不够?”
  “我以后不会再和他在一起了,你可以放过他。”
  “我刚教训了他一次而已。而且那个家伙嘴硬得很,我最讨厌这种人,你不知道吗。”
  我不知道哪来的火气,重重一捶桌子:“我叫你他妈的放过他,你听到没有!”
  几个黑压压的枪口几乎是同时对准我。
  “方其,虽然我一向欣赏你的胆色,可是也没想要觉得你无法无天。”
  我冷哼一声。
  “饶你一次,你走吧。”
  “你发誓以后不再动徐佐正一根寒毛。”
  “方其!你……”
  我看着曾凯的眼睛,一动也不动地看着。他如果聪明,就应该看得出我眼里满满的不是勇气,而是绝望。
  “好。”他掏出一把枪,“我可以答应你,可我不能让我兄弟笑话我窝囊。你看好这枪了,只要这样。”他做了一个瞄准自己太阳穴的动作。“我就放过他。”
  我瞪着那枪。
  “有条命做交代,我面子上才过得去,对吧。”他的语气像在菜场上对老板说,便宜个两毛钱吧,便宜两毛我就买三斤。
  我突然又想起了佐正。
  佐正,佐正,如果你知道我死了,你会不会难过?会不会有那么一点点的想我?找不到我,你会不会有一点担心?没有我在你身边,你会不会觉得寂寞?晚上再没有人抱着你,你会不会睡不着?你将来到老的时候还会不会记得我?你……你现在还有没有一点点,我说是一点点……一点点的爱我?  
  我闭了闭眼睛,拿起了枪,顶住自己的太阳穴。
  我的手很稳,一点儿都不抖,真的,我发誓。用力扣动扳机——“啪”
  我过了足足一分钟才睁开眼睛,看到曾凯脸上居然有类似于悲哀的神色。
  “大哥……”
  “好了,你们下去。”他挥挥手,那群五大三粗的男人一言不发退了下去。
  他慢慢走到我面前,突然伸手掐住了我的脖子摇晃我:“那个男人有什么好?嗯?有什么好!值得你为他这样!你说呀,说呀!”
  他手上力气很大,掐得我气都顺不过来了。但他眼里的凶狠,不是平时那种冰冷嗜血的,而是有着隐隐的……孤独?  
  狠狠把我扔在转椅里,他大口大口吸着气,表情复杂。
  我跟了他半年,从没见他这么失态过。鹰帮的曾凯总是幽雅悠闲,看起来斯文甚至有礼,不动声色。
  “方其……你知不知道我其实是真的喜欢你的?”
  曾凯一个我一直欣赏的地方,就是他说的话从来都让人信得过,比如他说他要干掉东区的姜老大,你就可以马上通知殡仪馆十五分钟内派人过去。所以我才一直逼他亲口答应不再动佐正。
  我呆呆地看着他,我知道这句话从他嘴里说出来的分量。
  “算了……”他捂住脸,“你走吧。”
  我没动。我突然开始可怜他,我知道他现在的心情,因为我和他的痛苦其实是一样的。
  “我让你走!”他又暴怒起来,“你走,你听到没有!”
  我看着他,心想,我离开佐正的时候原来是这种表情啊。
  他抽出枪对着我:“你马上给我消失,不然信不信我打死你?”
  “曾凯,没有遇到佐正的话,我也会爱你的。”我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说,也许只是可怜他。
  我走了,倒不是怕被他一枪毙命,只是怕他为难。
  *****
  我没在这块地方再呆几天。
  我那个都快从人间蒸发的所谓的父亲打电话给我,他说他又离婚了,这回不打算再婚——我心想,连你儿子都可以做人家爸了,你要能再婚,就算你有能耐了——一个人在美国怪寂寞的,希望我能回去陪他。
  要是以前,我没等他说第二句就把电话挂了。可是现在,我正努力想离开这里,走得远远的,远的再也回不来,再也想不起,再也遇不到那个徐佐正。
  我答应了,那十万火急的样子,连我老子都大为意外,他原来是预备好死求我,忏悔地用他的年老体弱来威逼我,用他的家产来利诱我。
  我走得很急,跟逃命差不多。急得连学士学位都不想拿了,考研结果也不想看了,谁都没通知,就跟文威道了别,跟曾凯打了个电话。
  什么都没带——我本来东西就少,也懒得收拾,全留给文威,叫他能用的用,不能用的卖,卖不掉的就扔,连手机卡都抽出来丢给他,卖半价也可以去吃pinna。
  文威抱着我哭得死去活来,这家伙一点男人样都没有,哭成那德行,不嫌丢人啊。求他别哭,都骂了,他还抽抽噎噎的,惹得我心里都直酸。我是去美国,发达国家!又不是去死,你哭那么丧气做什么呀!
  那天是文威送我到机场,曾凯说他不想见我,叫我最好呆在美国老死,一辈子别出现在他面前了。
  登机的时候文威简直快哭死在那里,只一个劲含糊不清地喊,方其你不要忘了我呀,你有空一定要回来啊,到了那里一定要记得给我打电话呀,我和别人住着不习惯的,你的东西我都留着,我会想你的……”  
  叫得那么惨,害得我一大男人光天化日之下红了眼睛,真丢人!
  飞机起飞了,离地的那一瞬间,我觉得心一下子空了。
  我觉得除了这个躯壳,我什么东西都留在这里,什么东西都没带走呢。
  别了文威,别了T城,别了佐正……
  到了美国,我又找个大学随便念念去,日子比原来的舒服多了,起码不用住那破宿舍,不用三餐不继。住在我老子的别墅里,每天有人开车送我去上课,每顿饭都变着花样,讨我欢心地摆到面前。
  我过得跟个少爷似的,生活无比惬意。
  文威那家伙一天到晚发MAIL给我,从他找到年薪百万的工作,到今天同宿舍的ANDY便秘都要一一报告,也不管我烦不烦,我实在是懒得回他那些鸡婆到家的邮件,可一旦迟回了一天,他就不厌其烦地追问:“怎么拉?没听到我爱的呼唤吗?”靠。
  连曾凯都来看了我一次。他是到美国处理一些帮派间事务的,我尽地主之宜招待他,礼数应该周全了,结果这混蛋恩将仇报地在临走前告诉我:“方其,徐佐正来问过我你的消息。”
  我很想把他拖下飞机宰了。对我而言,“徐佐正”这三个字显然是忌讳,想想都不行,何况是提。
  我每天最努力做的事情,不是读书也不是享受人生,就是拼命要忘掉他。
  我记得有人说过,早上一起床就想到的第一个人和第一件事,都是永远无法摆脱的。
  我就是摆脱不了他。
  文威告诉我:“方其,奇怪了,那个徐佐正居然来找我耶!他问我你的电话和住址,你是不是上回给人家做翻译结下什么梁子,人家现在上门寻仇啊?”
  我实在是想不出这种单细胞的生物,怎么会有公司肯一年百万聘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