鬓边不是海棠红

作者:水如天儿

    程三少爷的满月宴被商细蕊搅得稀烂,很不愉快。范涟和常之新夫妇没吃饭就走了,来宾们始终战战兢兢不知所谓,被曹司令吓唬得都快哭出来了。

    程凤台皱着眉,带着怒气与人潮背道而驰。一个佣人叫住他:“二爷,曹司令那儿等你呢!”程凤台答应就来,那佣人不放心,寸步不离地跟着他了。主仆二人来到后院,商细蕊疯完了一场,此时元气耗尽,神魂俱散。卸去头面服饰,只是呆呆的在镜前坐着,由小来给他揩拭脸上的妆。其他的戏子和琴师都被赶回家了,两个曹司令的兵把守着商细蕊,不知待要如何处置。

    程凤台站在门口,冷冷唤一声:“商老板……”

    商细蕊不知听见没听见,也没什么反应。小来看一眼程凤台,给商细蕊披上一件披风,商细蕊的眼神都是凝固着的。程凤台回想他平时的样子,再瞧他现在,觉着心里发毛。

    跟来的佣人催促道:“二爷,快回去吧,曹司令等急了呢!”

    程凤台又沉沉地看了眼商细蕊,揣着怒气来,揣着怒气走了。

    曹司令从商细蕊身上回忆到往昔的戎马风光,今天是格外的痛快,看见程凤台来了,按着他的脖子与他胡吃海喝了一通,喝得醉醺醺的,然后拍桌子非要看看小少爷。程凤台让奶妈把孩子抱出来,曹司令看见襁褓里的小婴儿,刷地掏出一把手枪。

    满堂的客人都撂下筷子站起来了,一个丫头还砸了一碟菜。

    程凤台惦记常家夫妻,多喝了两口闷酒,心里正不宣芬,坐那儿纹丝不动的擎着酒杯子,满不在乎地看了看那枪,略微有点儿醉了:“崩了他!崩了他你得赔!赔我一闺女。”

    曹司令大着舌头说:“多好的白胖小子,干嘛崩了他!”曹司令晃了晃手里的家伙:“这个!德国造的,好东西!跟了老子七年了,呐!送给侄子做见面礼!将来让他也当个司令!”说罢为表喜爱,捏了捏小孩的脸,小孩哇地就哭了。

    散席之后,曹司令就把商细蕊强行带走了,带回公馆继续回忆他的光辉岁月。有商细蕊在,程美心就不想回家去,她深深地感到挫败和怨愤,骤然若泣地与弟弟轻声道:“Edwin,你要怎么说?”

    程凤台说:“什么怎么说?”

    程美心说:“你把商细蕊带到司令跟前,他们要死灰复燃了。”

    程凤台今天懒得敷衍她:“燃就燃吧!他一个男的,姐夫又不能娶他做姨太太,阿姐怕什么呢?”说完就自己回去睡觉了,把程美心恨得呕血,自己在心里骂了个底朝天。

    程凤台无精打采回到卧房,往炕上一倒,枕着被窝垛半天不说话。二奶奶已听到外面的事情,她倒是没有因为表兄的关系而怎样的气愤,只叹道:“这个商细蕊啊……”

    程凤台恨恨接道:“他就是欠教训!”

    二奶奶深知他的脾气,今天被商细蕊闹场,恐怕他咽不下这口气,过两天找起商细蕊的麻烦来,又要闹得满城风雨,紧张道:“你不要动手,护着他的人可多呐!他名声又大,闹起来难收场。”

    程凤台冷笑:“恩。我不动手。我去跟他讲道理。”

    第二天正好是礼拜天,程凤台决定去拜访常家夫妻给他们压惊。公家派给常之新一套带卫生间的公寓房子,小夫妻两个住着是很舒服了。

    程凤台揿了两下门铃,一个女佣开的门:“先生找谁?”

    常之新睡目惺忪地系着睡袍带子,从女佣背后往门外一瞧:“程先生?”

    程凤台笑道:“说了是你妹夫,不要叫先生。”

    常之新笑了笑,把程凤台让进屋,自己进房换了件衣服,靠在窗台边上与他讲话。

    程凤台问:“表嫂呢?她还好么?”

    常之新表情略为凝重:“不大好。昨天闹得心脏发闷,一夜没睡,惦记着要离开北平。后半夜好容易静下来,现在还在休息。”

    程凤台说:“昨天的事情,真对不住。是我欠周到了。”

    常之新笑笑:“这不怪你。妹夫你一直在上海,当年平阳的那些事,你哪能知道呢。”

    程凤台说:“不是。平阳的事我都听说了。就没想到商细蕊到现在还耿耿于怀,甚至于闹得这么凶,是我疏忽大意了。可是表舅兄,这一次你们可不能像在平阳那样受点儿委屈就一走了之啊,法院里的差事得来不易。商细蕊不过就疯了点泼了点,扫了你们的面子,除此之外也没什么可怕的。”

    他这样坦率,使常之新产生一种肝胆相照的亲切感,两步上前,坐下来与他倾谈:“商细蕊,我是不怕他的。但是梦萍——你表嫂怕死了他!”

    程凤台觉得这真是小题大做:“一个唱戏的,怕他什么?”

    女佣此时端上两杯茶来,常之新欲言又止,对她吩咐:“你去买点心,不要油炸的,太太吃了闹胃疼。看看有没有菜包子和豆浆。”

    女佣答应一声出去了,常之新关紧卧房的门给程凤台让了一根烟,自己也点了一根,说:“有些事,传出去反而被人曲解,因此我只告诉过范涟,现在再告诉你。”

    程凤台慎重地点点头。

    常之新放轻声音说:“当年在平阳的时候,商细蕊和水云楼里的那帮泼妇把梦萍逼得上下无门,所有的戏楼剧院都不敢收她,还教梦萍赔了一大笔违约金,把积蓄都赔干净了。梦萍就只好在大街上撂地唱戏,像讨饭一样。这些,想必你都知道的。”

    这些细节程凤台倒真不知道。

    “可是,你知道商细蕊他还做了什么吗?他唆使街面上的混混调戏梦萍,那天我要是去晚了,难说就……”常之新提到那节便觉得后怕,深深吸了一口烟:“后来我就陪梦萍撂地唱戏,给她拉琴护着她。商细蕊还不消停,勾搭了张大帅派兵来砸场打人。梦萍被他吓唬怕了,求我带她离开平阳。商细蕊现在口口声声说我们私奔,我们还不是被他逼的吗?”

    程凤台问:“不是你们离开以后,他才跟了张大帅的么?”

    常之新道:“不是。是他先勾搭的张大帅狐假虎威,我们才被迫离开的平阳。这些事,梦萍还净替他遮着,不愿让人知道呢。”

    程凤台笑道:“他跟你过不去这很正常。舅兄大人不要怪我说话愣,他宰了你都是轻的,夺妻之恨嘛。但是他对表嫂下毒手,是太狠心了,也有点下作。”

    常之新摇头一笑,弹了弹手里的香烟灰,道:“没有夺妻之恨。他和梦萍,不是那回事。他们不是外面传的那种关系。”

    程凤台扭过身子,觉得很惊讶。

    常之新说:“是真的。商细蕊自幼被卖进水云楼,是梦萍一手拉扯大的。他爱梦萍,就是孩子一腔执念地恋着大人,恋狠了,变态了,不许他姐姐把别人看得比他重。他第一次看见我和梦萍在一起的时候,那个眼神,简直像要吃人一样!冲上来指着我的鼻子就骂街。你说,世上哪有这种弟弟的,这不是疯子嘛!”

    程凤台皱眉笑道:“您虽这么说,我还是不大信。或许是他人事省得晚,有了男女之情,自己却不知道呢?”

    常之新手指里夹着香烟大幅度地一摇摆,否定得很坚决:“绝对不是。他十五岁那么大了,还常常和梦萍睡一个被窝,拿梦萍的胸脯当枕头。姐弟俩上哪儿都挽着手去。吃东西你咬一口,我咬一口。我和梦萍至今还没那么腻歪呢。他若存有一丝男女之念,肌肤亲昵的时候也不能做到那样天真无邪——要知道,男人起了念想,那是瞒不住的,梦萍岂会不察觉?据我看,他那无情无状的痴态,是把梦萍当娘亲了。”

    程凤台笑起来:“听着像他。”

    常之新道:“还有更可笑的。后来闹起来,旁人刺探他说:‘你不让你师姐与人好,那必是你想当她丈夫了?’商细蕊说:‘我为什么要当她的丈夫,她为什么非得有个丈夫?有什么事是丈夫能做,而我不能做的?只要她告诉我,我必能做到。’人又说:‘你不让她嫁丈夫,你也不要娶老婆了?孤男寡女就这样耗着不成?’他说:‘成啊!她不嫁,我也不娶!我们两个在一块儿可快活了,不要有别人。’妹夫你听听,何止是省事晚,简直是个痴子。”

    程凤台听了直摇头,细想吧,又觉得可以理解。大凡是个天才,在某一个领域有了超人的悟性和才能,那么其他地方必定要缺一只角,或者是不通人情,或者是难以入世,或者是性情吊诡,乃至是身体残疾。商细蕊在戏曲上的天才毋庸置疑,像报纸上评论他的话:“千载梨园之精魂英魄,聚此一人”,要同时还通达世情八面玲珑一点就透的,岂不是天下钟灵被他一人占尽,那反倒不合理了。可知上天公平,自有平衡万物的方式,他终得有他的愚不可及之处。

    常之新抽口烟,道:“商细蕊说出那样的话,人就知道他是七情六欲上先天不足了,解说半天,从人欲说到情理,他只默默听着,也没同人争吵,似乎是听进心里去,听明白了。不想他这一思索,思索出了一番自己的糊涂道理,跑来与我和梦萍很大度地商量说:‘既然男人女人非得婚嫁才算过一辈子,我就勉强许你们俩在一块儿吧!但是师姐你得保证,只有我才是你心里最要紧的人,常之新不能超过我!谁也不能超过我!他只是个陪你睡觉和你生孩子的人!’”

    程凤台“啊”了一声,连连失笑。

    “他当着我的面这么问呢!你叫梦萍怎么回答?梦萍只能说:‘感情这种事,身不由己,我怎么能够保证的?’他就不干了,说梦萍骗了他。那一次,我们最后一次三方会谈,彻底谈崩了。”常之新说着就有点来气:“你说可笑不可笑,梦萍又没卖身给他,卖了身也保不住心,心里爱谁,凭什么还要他批准?”

    程凤台叹道:“其实,我倒要被这份炽烈的姐弟之情感动了。”

    常之新笑道:“要是他不那么疯不那么狠,我也会觉得很感动。”

    这时候卧房里传出一点声响,大概是蒋梦萍睡醒了。常之新捻灭了烟头要进去照顾老婆,程凤台便起身与他告辞。

    “昨天的事情别放在心上。”常之新拍拍他肩:“咱们回头再见。”

    程凤台笑道这该是我说的话。与常之新握了握手,心里喜欢他的痛快口角,是真把他当朋友了。

    程凤台回家吃了顿中饭打了个瞌睡,便到了晚上。天是很冷了,黑得早,看样子还要下雪,他吃过晚饭再要出去,二奶奶就有点不大乐意。

    “今儿是哪家的东道?二爷,你把打牌当正事儿可不行。”

    程凤台一脚跪在炕上,俯身在她面颊上亲了一口:“二爷的正事不就是吃喝玩乐嘛!哦。还有和二奶奶生闺女。”

    二奶奶嗔笑着推搡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