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生莲

作者:月关



    作为拓跋氏族之子,他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到了另一个强大的部落吐蕃潘斯罗部做人质,他的父亲是拓跋族长,是党项各部的大首领,是大唐钦封的定难军节度使。可他。却只能从小生长在异族,被人口为人质。

    当它十五岁的时候,按照约定,应该由他的父亲把他接回去,再换一个儿子来继续充做人质,可是偏偏就在这个时候,他的父亲定难军节度使李生病暴卒,他的三叔被迅速拥立为三军留后,后唐末带离从珂顺遂推舟,把定难军节度使的职位正式转授给了他。于是李广岑这个正派继承人便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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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吐蕃部来说,他已经失去了人质的作用。对党项各部来说,他是最合法的继承人,但是党项人已经有了一个新的节度使。谁敢冒天下之大不讳,替他一个孤儿出头呢?

    还是有一个人的,这个人就是他的四叔绥州刺史李彝敏,李彝敏听说三哥夺了侄儿的权位,遥指夏州大骂不止。他立即扯旗造反,声讨不仁不义的三哥,同时派人去接侄儿到自己的地盘。

    结果在吐蕃潘斯罗部的他随着四叔的信使驰骋千里日夜兼程赶往绥州的时候,他的四叔就已经兵败被擒,被他的兄长手刃授首,李光岑离开了土番,却仍旧是一个孤儿,只不过这一遭除了当初受他父亲所命一直追随侍奉在他身边的数十名武士之外,他又多了四叔派来的十多个死忠之士。

    定难五州已经是三叔的地盘了,他一个毫无根基的小孩子,有什么本事把本属于自己的权力夺回来?他不但无力抗争,还得不断逃命,提防三叔派来追杀他的人。他把大唐所赐的李字去子留木,改了姓氏,在草原上流浪,从一个英气勃发的少年,流浪成满头华发的老朽,那流浪的身影终不曾安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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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前,那个三叔终于死了。三叔的儿子、他的堂弟李光睿成了新一任定难军节度使。李光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中波澜不惊,这么多年的坎坷琉璃,他几乎已经忘了夏州如今是个什么样子了。

    但是就在此时,党项诸部扯旗造反了。诸部一向被拓跋部凌丨辱其上。压迫得太狠了些,此时换了新主。诸部中有些桀骜不驯者便联起手来挑战这位新任定难军节度使的无上权威。

    李光岑已经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党项人,忘记了夏州,但是党项诸部没有忘记它才应该是定难五洲真正的主人,没有忘记他还在草原上流浪。于是他们一面起兵,一面派人远赴草原寻访,想要打起他的旗号,号召更多的党项人归附。

    李光岑不想来,他少年时的雄心早就死了,他如今只想带着已发展为一个部落的部下们在草原上生活。可是,有些事由不得自己做主的,党项逐步的使者诚词恳切,他的部下们也不甘雌伏,李光岑只得率人赶回他已忘记了归路的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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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命运又和他们开了一个大玩笑。就像他三十多年前千里驰骋,日夜兼程赶往绥州一样,那些造反的党项诸部勇士匆匆起事,没有筹画,以致粮饷不足,于是他们就去侵扰府州掠夺粮草。谁知道府州折家不知怎地突然改变了几百年来的传统战法,竟将所有军马集中跟他们打了几场漂亮的机动战,这支扯旗造反的队伍还没有与夏州的李光睿正式交锋,就被折家打的溃不成军,造反失败了。

    刚刚赶到半路的李光岑此时再南下已经完全失去了意义,他把随他远征的近千名勇士打发回草原保护部落,他则留在了北汉境内,将一些本来携作军资的东西就地变卖出售。谁知道这时候北汉与大宋又打起仗来。他莫名其妙地便被掳回来,成了这支逃难大军中的一员。

    想起这半生遭遇,李光岑自嘲的一笑:他这辈子注定了是个失败者。是个被白石神抛弃的罪人,如今莫名其妙地流浪到了宋境,也好,天下虽大,始终没有他的立足之处,就到宋国去做个普普通通的百姓吧。在那里,他不必再背负那么重的责任、不必再背负那么多人的期望,草原上的那个部落,失去了他这个一生都与失败为友的首领,或许也会过的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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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岑正浮想连篇,木恩打了水回来,单膝跪在了地上,恭恭敬敬地向他奉上,李广岑接过水袋,喝了一口,眉头便是微微一皱,他嗜酒,身边一直都带着酒,可是这一路行来,酒早喝光了。

    不远处,正在三五成群的百姓间嘘寒问暖的杨浩吧他的反应看在眼里。他朝他走了过去。

    “老丈,喝一口。”杨浩从后腰解下一个皮口袋,递到李广岑手上。微笑着扬了扬下巴。

    李广岑狐疑地看了他一眼,拔下木塞,一股浓郁的酒香立时传来,李广岑不由双眼一亮,立即如获至宝的抓紧了那个皮口袋。

    杨浩呵呵地笑起来:”老丈喜欢,那就送给你了。不过这美酒杨某也只有一袋,喝光了可就再也没有了,老丈还是省着点,想了就喝一口。解解馋就是。

    杨浩并不好酒,这酒是从浮云谷口退下来时,顺手从百姓们弃置的物品中捡的,杨浩本来是想要个水袋,以防奔逃当中口渴难耐,不想再林中彻底改变了行进路线,这一路兵部缺水,这袋酒也始终没有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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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光岑点点头,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他眯起双眼,含着那口酒细细品味了半晌才徐徐咽下,褐红色的脸庞上露出了满足的笑意。

    一个大汉走回来,提着三只野鸡和一只兔子,李光岑将他唤到身边。从她手中拿过一只兔子、一只野鸡,放到杨浩身前,说道:“你的。”

    杨浩知道他这是要以物易物。也不推辞,便将这两只尚有余温的猎物接了过来,李光岑高兴,他嗅嗅酒味儿,放紧木塞,把酒袋放进怀里,宝贝似地拍了拍,这才问道:“杨大人,咱们还有多久才能走出这片林子?”

    杨浩道:“我问过熟悉附近地理的军士,按照现在这个速度,明天咱们就能走出去。到那时速度就会快得多,除了林子往西,就要进入一片不毛之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或许大家会有几天苦日子过,不过不用担心契丹狗在后面追赶,总比前几天要好一些。

    这时一名士兵匆匆寻来,凛道:“杨大人,赫将军请你过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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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浩向李广岑颔首示意,起身行去,李广岑看着他的背影微一犹豫。唤道:“杨大人。”

    杨浩笑吟吟地转身问道:“老丈还有何事?”

    李广岑郑重地道:“大人若是早早南下,想必太太平平。__此时被迫南下,却是困难重重了。老夫年轻时,曾经被人追杀过,大漠草原,荒山野岭,都曾是我藏身之地。所以我知道,不是道了易行的地方,行进速度就一定会加快的,人的疲惫,会越来越深,行进的速度也只会越来越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