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天裂

作者:霍达

“是的,先生,”阿宽答道,“牧师今天有重要的事情,到码头迎接新总督去了。”他有些疑惑地望着迟孟桓,“像迟先生这样的头面人物,怎么没去呢?”

“呃……”迟孟桓有些尴尬,眉毛微微皱了皱,说,“当然,那件大事,我本来也要参加的,因为我dad已经去了,我就可以免了。阿宽,我……是来见你们小姐的!”说着,他把手里的花束举了举。

“噢,迟先生亲自来给小姐送花?”阿宽这才慢吞吞地说,其实他早就看见了那束花,“你事先跟小姐约好了吗?”

“送花还用预约吗?全世界都没有这样的事!”迟孟桓斜睨了他一眼,觉得这个佣人管得太多了,不悦地抬起脸来,望着庭院深处的小楼,“你们小姐在吗?”

“迟先生请进,”阿宽知道这个人不可得罪,赶紧低眉顺眼,把他让进来,却没有回答他的问话,既没说“在”,也没说“不在”,只说,“我到楼上看看小姐在不在家。”

楼上书房里,易君恕正在给倚阑小姐授课。上次讲的李太白的《静夜思》,今天让她背诵,寥寥二十个字,她竟然背不全,把“疑是地上霜”背成了“疑是地上雪”。

“错了,”易君恕说,“这首诗的‘光’、‘霜”、‘乡’三字,都在‘七阳’韵部,如果换成‘雪’字,就不押韵了。而且,雪和霜是不同的,月光洒在床前,像是薄薄的一层霜,大雪怎么能下到床前呢?”

“先生,这不怪我,”倚阑分辩道,“香港这地方,没有霜,也没有雪,我连见都没见过,这两个字的样子又像是孪生姐妹,哪里分得清楚噢?”

易君恕耐着性子,待要给她详细解释“霜”、“雪”之分,阿宽上楼来了,站在书房门口,说:“小姐,有客人……”

“谁?”倚阑转过脸问,眼睛里闪过一丝兴奋,这正是借故逃学的好时机。

“是迟先生,”阿宽说,“他来给小姐送花……”

“噢,迟孟桓啊?”倚阑那一丝兴奋又消失了,她对那个没完没了地送花的迟孟桓并没有多大兴趣。

“小姐的意思是……”阿宽观察着她的表情,试探地说,“要是不想见他,我就替小姐回了算了……”

“不,你告诉他,我马上下楼。”倚阑却又改变了主意,站起身来,朝易君恕歉意地说,“对不起,易先生,我去去就来。”说完,匆匆走了。

易君恕不禁心头火起:这位李太白也实在太倒据了,随便一点儿什么事情就可以把他拦腰斩断,这样授课,还不如停了它!

倚阑匆匆回到自己的房间,换了出门穿的衣服,打开她那“叮叮咚咚”的八音盒,选了一条去年流行款式的项链,对着镜子重新涂了口红,描了眉毛,自我端详了一阵,觉得满意了,这才去见客人。这一切并不是为了客人,而是为了自己,翰园的小姐抛头露面,必须保持与她的身分相称的仪表、风度。

倚阑小姐迈着沉稳的步伐,一手提着裙据,缓缓地走下楼梯,脸上挂着浅浅的微笑,长长的睫毛微微低垂,眼神中流露出五分高傲、三分庄重、两分礼貌。

迟孟桓已经站在客厅里等她,太阳盔摘下来捧在左手里,右手握着那一束鲜红的玫瑰。

“林小姐,你好!”迟孟桓眼睛一亮,向她迎了过来。

“你好,迟先生!”倚阑停住了脚步,静静地立在地毯上,等他走近了,才伸出右臂。

迟孟桓向她鞠了深深的一躬,把花束放在太阳盔上,腾出右手,握起倚阑小姐那纤纤玉手,送到唇边,轻轻地一吻。然后再举起花束,恭恭敬敬地献给她。

“噢,thank you!”倚阑接过花束,轻轻叫了声,“阿惠!”

阿惠应声走进客厅,接过了小姐手里的花束,放在茶几上,顺手把花瓶端起来,那里边的花是前几天迟孟桓派人送来的,已经有些败了,便把它拿走,准备更换。

“请坐,迟先生!”倚阑说,“喝杯咖啡,还是威士忌?”

“噢,谢谢,”迟孟桓坐下来,答道,“咖啡。”虽然他酷爱威士忌,仍然选择了咖啡,似乎这更能给人造成文雅的印象。

“阿惠,来两杯咖啡!”倚阑吩咐道。

“是,小姐!”阿惠端着花瓶走进了通往餐厅的侧门。

客厅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林小姐从皇仁书院毕业,是哪一年?”迟孟桓问。

“去年。”倚阑答。

“噢,我也是那里毕业的,不过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我们也算是校友嘛!”

这样的开场白,显然是没话找话。两人保持着一英尺的距离,并排坐在长沙发上,互相彬彬有礼地审视着对方,考虑着下面该说些什么。迟孟桓连续一两个月孜孜不倦地往这里送花,今天又亲自登门,当然有他十分明确的目标,而倚阑小姐也不可能猜不到对方的来意,但进攻的一方并不打算早早地把自己的意图挑明,防守的一方更不会在朦胧状态就去点破,双方每说一句话都要经过深思熟虑,力求含蓄,无棱无角,虚与委蛇,顾左右而言他。因此,谈话便无味而缓慢,很像是生意场上那种根本不可能成交而又不得不应酬的商业谈判。

阿惠送上来两杯咖啡。

“请,迟先生!”倚阑说。

“谢谢!”迟孟桓说。

迟孟桓用小镊子取了两块糖,丢进杯子里,拿起小勺轻轻地搅动着,一边凝神思索着下面该说些什么。咖啡已经搅匀了,他把小勺抽出来,没有任何响声地放在盘子的边缘,还没忘了把背面朝上,露出人家的家族标记。

倚阑好似漫不经心地往那儿瞟了一眼,看到了她所珍视的族徽,才把视线收了回来。这位客人虽然引不起她的太大兴趣,但看来还是个有教养的人,不至于让她反感。

阿惠把腾空了的玻璃花瓶端来了,里面盛注着半瓶清水。她把花瓶放下,然后解开迟孟桓送来的那束鲜花,一朵一朵地插进瓶里。她有意把动作放得很慢,这样就可以不露痕迹地留在客厅里,守着小姐。她知道小姐不喜欢这位迟先生,“德律风”打过来好多次,小姐都没亲自去接,迟先生请她去跳舞啊,参加Party啊,也都让佣人替她回绝了。可是,小姐为什么还有耐心陪着他在这儿闲扯呢?干脆告诉他,自己有别的事情,或者说有点儿不大舒服,把他打发走了,不就完了嘛!

可是小姐并没有这么做,这就是阿惠弄不明白的了。

“林小姐,”迟孟恒指着瓶里的花,即兴想出来一个话题,“我送给你的花,你喜欢吗?”

“谢谢,”倚阑说,“玫瑰是英国的国花,我当然喜欢。”

“可是,英国的国花不仅是玫瑰呀,”迟孟桓微笑着说,“还有月季和蔷薇,而你最喜欢的却是玫瑰——我送给你的玫瑰,敝人不胜荣幸之至!”

“迟先生,”倚阑却平静地说,“你知道吗?在我们英国,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国花’,英格兰是五瓣玫瑰,苏格兰是三叶苜蓿,爱尔兰是酢浆草,威尔士是黄水仙。我的家乡在英格兰,所以最喜欢玫瑰,这是理所当然的!”

“噢,”迟孟桓好似恍然大悟,作出夸张的表情,“原来如此!这和送花的人并没有关系,我岂不是自作多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