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贼

作者:庚新



    曹朋道:“士元,你这是干什么?”

    “带你去看热闹。”

    “什么热闹。”

    庞统停下脚步,看着曹朋道:“友学,你不会是真不知道吧。”

    “不知道什么啊。”

    曹朋有些哭笑不得,对这位有些神神道道的凤雏先生,颇有些头疼。

    庞统笑道:“来大家今日要在毓秀楼歌舞,我和广元商量了一下,决定带你一起去开开眼界。”

    “来大家?”

    曹朋面露疑惑之色。

    庞统道:“友学,你不会连来大家都不知道吧。”

    看曹朋摇头,石韬不由得顿足捶胸。

    这石韬年纪在二十七八岁,长的是一表人才,颇有几分俊朗之气。

    “友学,果真是不知风情之人,竟连来大家都不知道,岂不是辜负你曹三篇之名?”

    曹朋,不禁苦笑。

    庞统道:“来大家叫做来莺儿,生的如花似玉,体态窈窕婀娜。

    她本是雒阳歌舞大家,在雒阳和长安极有名气……近日毓秀楼花重金把她请来,准备在许都停留三十日,每五日一场歌舞,今天是第一场。许都有头面的人物都准备过去,我和广元商量了一下,决定叫上你。你这两年几乎就窝在这田庄里,好不容易来了场热闹,又怎可能置你于不顾?走走走,若晚了可就没位子了!”

    说起来,曹朋这两年的确是很少露面。

    要么在家里陪伴妻子,要么就是教导曹冲等人读书习武。

    偶尔出门,也是为了公事。比如海西来人,亦或者是陈群派人过来商议事情,他才会出去。平常就深居简出,甚至连年初典满许仪找他去射鹿,也婉转拒绝。

    原来是歌舞!

    曹朋不由得笑了……

    说实话,他对这歌舞实在是没有兴趣。

    前次在孔融家里拜访,孔融命家中歌姬献舞。

    那些歌姬长的确是好看,只是歌舞出来的东西,曹朋有些看不太明白。

    哪怕他在这个时代生活的再久,可有些东西终究还是无法理解。比如古人的舞蹈,那些名士清流们可以看得津津有味,更说得头头是道。而曹朋呢,每次看歌舞,都会昏昏欲睡,打不起精神。时代的差异,对审美的观点自然不太一致。

    古人看歌舞,是一桩雅事。

    但让曹朋看歌舞,却如同嚼蜡……

    甚至连黄月英也说,曹朋这家伙有时候不解风情。

    所以,庞统兴致勃勃,曹朋却全无兴趣,“算了,我还有事儿,就不去了。”

    “你不去怎行?”

    “什么意思?”

    石韬苦笑一声,“友学以为,这头场歌舞,以我和士元,能坐进去吗?”

    是啊,这的确是个问题。

    石韬和庞统虽说小有名气,但是与许都城里那些博学鸿儒,名士清流,达官贵族相比,还真就算不得什么。今日头场演出,想必那毓秀楼里必然高朋满座,他二人想进入,并非易事……不过,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曹朋疑惑的看着两人。

    “友学,你好歹也是当代宗师。

    曹三篇之名,或许比不得孔文举那些人,但若是去了,必有一席之地。我们……嘿嘿,只是想跟着你去看热闹。”

    尼玛,让我带你们**?

    曹朋一缩脖子,轻声道:“你去和月英说,若月英同意,我就去。”

    “呃……”

    庞统和石韬相视一眼,搔了搔头,乖乖的闭上了嘴巴。

    这种事,哪能明地里去说?若是被黄月英知道,别说放曹朋出去,估计敢放狗咬人。

    曹朋田庄上可是有两头雪獒,凶悍的很。

    除了曹朋之外,也就是那养犬的王双能够指挥。但王双那小子,典型是几位夫人的跟屁虫,有时候甚至连曹朋的话都不听,只听从黄月英和夏侯真的指派……

    “算了,你还是老老实实待在家里,陪伴弟妹吧。”

    庞统和石韬相视一眼,转身要走。

    “慢着!”

    “嗯?”

    “你们真想去看歌舞?”

    “废话。”

    “既然如此,你们持我名剌,去临沂侯府找临沂侯,就说我请他帮忙,让他带你们进去。”

    临沂侯刘光,毓秀楼的幕后老板。

    这两年和曹朋差不多,都是深居简出,很少与人接触。

    刘光和曹朋的关系,挺复杂……要说起来,两人属于敌对立场,可有惺惺相惜。曹朋觉得刘光属于看得清楚形势,却又身不由己的哪种人;而刘光则觉得,曹朋年少而有才华,值得交往。甚至,连曹朋田庄上的大白小白两头雪獒,也是刘光相赠。两人虽然没有来往,但彼此间,却颇有交情,也算得上是一桩怪事。

    庞统和石韬相视一眼,忍不住连连点头。

    如果刘光肯出面,那他二人走进毓秀楼,倒也不是一桩难事……

    “临沂侯,能同意?”

    “他会帮忙的……”

    曹朋说着,微微一笑,扭头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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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统和石韬的事情,曹朋没有放在心上。

    至于来莺儿,曹朋更是毫不在意。哪怕是在前世,他对伶人,是发自骨子里的厌恶,全无半点好感。也许是因为前世那所谓的‘全民娱乐’的原因,报纸铺天盖地都是那些戏子们的消息,让他非常讨厌。以至于重生东汉,他也从不去那种风月场所。虽说名士风流,是这个时代的风俗,可是曹朋本能的,还是很排斥。

    这样也好,至少在世人的眼中,‘曹三篇’属于那种古板之人。

    许多士子对曹朋的这种做法,极为赏识,甚至是交口称赞。当然了,有称赞的,就有诋毁的……可那又有什么关系?曹朋对这种事情全然不在意,又进一步坐实了他高洁孤傲之名。

    走进一个小院,却见院子里有一口浆池。

    这是曹朋在年初时,和黄月英一起搞的实验,想要通过一些后世的方法,造出物美价廉的纸张。这年月,纸张实在是太贵了……以至于曹朋很多想法,都无法实施。若能够造出便宜的纸张来,就可以进一步推动这个时代的发展。但有时候,你觉得是一桩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并不容易。至少对曹朋而言,造纸就是一桩麻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