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贼

作者:庚新

    庞德粗来了!

    小曹又添一员猛将,不对,还有两个添头,猜猜是谁?

    爹没名,儿子很有名!

    武威郡乱了!

    准确的说,是休屠泽乱了,武威县乱了……由于雅丹还是俘虏(彻里吉并没有第一时间,将雅丹返回的消息传递出去),所以彻里吉就成了代理豪帥。面对着越吉越来越强硬的威逼,彻里吉放弃了原有的地盘,退守武威县城。对此,武威县县长也没有表示出反对的意见,准许雅丹部落在武威县周围牧马。可是,越吉并没有就此而放过雅丹的部落……烧戈的女人求来援兵,虽然对越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困扰,可是并不能对他产生威胁。要想统一休屠泽,雅丹和蛾遮塞两大部落,是越吉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在唐蹄卧床不起,基本上不理世事的时候,也是越吉收拢羌胡力量的最佳时机。

    他吞并了烧戈羌,实力暴涨。

    但相比起唐蹄,还略显薄弱……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蛾遮塞和唐蹄之间是联姻的关系。蛾遮塞的姐姐,就是唐蹄的阏氏。虽说唐蹄病重,蛾遮塞战死凤鸣滩,可两家的关系犹在。越吉对付烧戈,唐蹄也许不会在意。但如果他对蛾遮塞的部落动手,唐蹄绝不会视而不见。所以,越吉最终还是把目光,落在了雅丹部落。

    雅丹部落有六大部落组成,有近六万人口。

    如果吞并了雅丹部落,再加上越吉从烧戈羌夺来的四万人口,还有他手里的八万人口,将一举达到近二十万人。那时候,就算是唐蹄和蛾遮塞部落联合,越吉也有足够的本钱抗衡。不过,吞并雅丹部落并非易事……越吉先是提出与蛾遮塞部落结亲,取了蛾遮塞的堂妹为阏氏。而后又向唐蹄恳求,愿意把他的女儿,献给唐蹄。越吉的女儿,名叫阿伊朵,古匈奴语中,包含着明珠的意思。

    而阿伊朵,也的确是休屠泽的一颗明珠,长的美艳动人。

    唐蹄,欣然纳之!

    待一切都准备妥当之后,越吉终于决定,要对雅丹部落动手……他命人向彻里吉发出最后的通牒,三月末若不臣服,他将会向雅丹部落开战。

    而武威县,则在这时候,关闭了与雅丹部落的集市交易。

    所有的迹象,都表明了马腾和越吉之间,达成了某种协议。或者说,就是马腾在暗地里指使,支持越吉这么肆无忌惮的行事。随着时间一点点的推移,眼见即将到越吉所指定的时间,彻里吉却在某一天的夜里,突然对武威县发动攻击。

    武威县猝不及防,被彻里吉占领。

    县长在乱军中被人杀死,人头悬挂武威县城头。

    随后,彻里吉宣布,武威县归于雅丹部落所有;而雅丹部落,自即曰起脱离休屠泽,归附河西郡。

    一时间,休屠泽振荡!

    ++++++++++++++++++++++++++++++++++++++++++++++++庞统身着一袭黑裳,外罩棕绿色大袍披衣,颇为舒适的坐在一头白毛骆驼北上。

    他手持一柄折扇,合起来,轻轻敲打骆驼北上的鞍辔铁环,表情悠然。

    在他身后,十匹高大雄壮的骆驼,静静匍匐在地上,十名黑眊披衣的牙兵,持刀而立。

    三月春风柔柔袭来,吹拂庞统发髻飘扬。

    那张丑丑的脸,露出一抹古怪的笑容……这群骆驼,是在河西商会的交易会上得来。原来持有这批骆驼的,是一群西域胡商,用来充当驮马。可不知为什么,曹朋看到这些骆驼后,顿时产生浓厚兴趣。

    竟然以昂贵的价格,将那些西域胡商的骆驼全部买来。

    总量共三百二十一头……曹朋在三百黑眊的基础上,组建起一直白驼军,组成了一支白驼军。清一色长矛大刀,连衣甲也做出了统一的更换和调配。同时,他又从河西军中,抽调出五百精壮骁勇,武艺高强的壮士,交给郝昭训练。并命人从西域继续购买白驼。

    庞统问他,何故如此?

    曹朋却笑呵呵道:“看着欢喜。”

    令所有人都不禁哑然……其实,曹朋心里自有其他的想法。

    以前他组建黑眊,是看着刘备的白眊兵着实眼红,所以才用了黑眊这么一个名字。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年刘备的白眊兵,老的老,死的死,几乎都被淘汰出去。而曹朋的声望越来越大,用‘黑眊’两字,不免有拾人牙慧的感觉,让他非常不爽。他一直希望拥有一支独一无二的精兵,将来能够在史书中留下名号。

    黑眊,白眊,实在是太容易混淆了!

    历史上,刘备的白眊兵后来被说成了白毦兵,又变成了白耳精兵。

    他这黑眊兵,可别到最后,变成黑耳精兵……要事不懂的人,说不定会把他误会成是刘备的人。两者相似度太大,实在不好区别。这让曹朋,心里非常纠结。

    袁绍的大戟士、曹艹的虎豹骑。

    还有无当飞军,丹阳精卒……你听听,听听……简单而响亮,还容易被人记住!

    所以,当他看到西域胡商的那些骆驼时,眼前一亮,顿时想到了一个响亮的名字,那就是白驼兵。这年月,骆驼在中原可是稀罕物,甚至有很多人都不认得。

    用这么一批白驼做标志,简单响亮,还能被人记住。

    对,就是白驼兵!

    身为一郡太守,他可以拥有八百亲军。

    如果能搞来大象,曹朋甚至愿意组成一直象骑军来……不过大象那玩意儿的成本太高。如今好像只有天竺那边有。曹冲称象的故事也还没有发生,天晓得那是不是杜撰。反正据曹朋所知,整个中原,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过大象踪迹。

    他倒是让人去天竺寻找来着,但恐怕一时间,也不会有什么消息传过来。

    与其这样,倒不如用白驼。

    黑眊是一支类似重装步兵的队伍,并不需要特别强悍的机动能力。

    而且,白驼的机动能力也不差,即便发起冲锋,也能达到效果。最重要的是,白驼的负重能力,远非战马可比。白驼兵人手一头白驼,可以节省出六百匹马。

    而在费用上,白驼的花费,更远逊色于战马,可以节省一大笔开支。

    曹朋,还是他那匹狮虎兽,但三百黑眊,已变成了白驼兵。多出来的二十余头骆驼,庞统和徐庶,一人十一头。对于曹朋这种恶趣味,庞统和徐庶都表示了无奈。但不得不说,骑骆驼的感觉,的确比骑马强,最重要的是视野变得开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