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耍扎枪
曹蒹葭终于还是走了,轻轻的来轻轻的走,不带走陈二狗的心肝和野心,也不带给陈二狗荣华富贵,只是这一次陈二狗感受到了她离开时的决绝,九成是再没见面的机会,其中的缘由和门道,陈二狗那颗到今天连中央委员和政治局委员都搞不清楚的脑袋肯定想不透,一晚上躺在床上只能猜测大概是谈婚论嫁的事情,大家族婚姻到底是怎么个惊心动魄和荒诞不经,陈二狗也懒得多想,反正她是走了,他留不住,就算把二胡的弦拉断都没用。
躺在他上铺的张三千也一宿没睡,大清早不等泛起鱼肚白,两个人几乎是同时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起床,洗脸刷牙,张三千穿着件土得掉渣的无袖小背心,陈二狗拎起那杆新制扎枪就往小区南麓跑,穿背心是因为练习贴山靠的时候不会磨损衣服,换做别人看到一个秀气婉约的孩子不知死活一般持续撞树几百次,一定认为那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陈二狗是看着富贵打八极拳长大的,所以没有丝毫的不适,再好的根骨过了年纪再去练拳,不管是内家拳还是外家拳,都会事倍功半,陈二狗小时候身体太虚,即使家里老头子让一村子人眼红到抓狂地挖到了上好野参,都不敢随便乱补,怕一个不小心就把陈二狗给补死,野参虽然是补气活人的灵苗,奇在能入五脏六腑无经不到,但到了陈二狗这一头,就得小心翼翼入药,可想而知当年陈二狗的孱弱,没被大东北刮烟炮吹死真是不小的奇迹,所以陈二狗特别羡慕富贵,大冬天敢光膀子在额古纳河游泳。能靠着雄伟骨骼撞折一棵棵树木。
看到现在一丝不苟按照自己意愿去拼命的张三千,陈二狗突然开始有些理解沐小夭的母亲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做父母的大多希望子女能够完成他们未达到的梦想。
陈二狗伸展了一下筋骨,选定一棵参天杉树作为靶子,握紧了手中扎枪,深呼吸一口,扎枪斜放在充满老茧地掌心上,大拇指和中指握在枪把末端上沿。食指自然弯曲斜握在枪身上,屈臂举枪于肩上,大小臂夹角约为90度,稍高于头,枪尖稍低于枪尾。走出张家寨后张三千是第一次看陈二狗玩扎枪,停下身子瞪大眼睛不肯错过一个细节,打八极拳是富贵叔的主意,但这孩子打心眼喜欢欣赏三叔丢掷扎枪的身姿。那叫一个犀利扎眼,嗖一下,就把猎物硬生生钉死在地上,完全不比富贵叔身上的牛角弓逊色,所以张三千不肯错过一个小动作。
陈二狗踏出一小段距离助跑。开始了最后的投掷步,只有三步,第一步大,第二步小。最后一步在肩轴向投掷方向转动的同时,投掷臂向上转动,带动前臂和手腕,形成了一种“满弓”的动魄姿势,左腿弯曲,闪电伸展出一次弹性蹬伸,胸部前送,带动小臂向前做爆发性“鞭打”动作。手中扎枪风驰电掣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精准扎入杉树,尾端犹自晃动不停,一气呵成,赏心悦目。
“这一手真漂亮!”
远处魏端公不知道怎么冒了出来,鼓掌大声笑道,一脸不加修饰的惊艳神采。别瞧魏端公十足书生儒雅,对弓箭枪械都很热衷。算半个行家。除去那个三步,陈二狗地一切动作都完全符合顶尖职业标枪选手的步骤。从握枪到交叉步小跑再到投掷,一丝不苟,丝毫不差,魏端公很难想象一个从深山小村寨出来年轻人怎么把这手艺玩到出神入化,他昨天刚从郭割虏嘴里听说三千这娃有大清早练拳的习惯,头脑一热今天就赶了过来,结果恰巧看到让他大吃一惊的一幕,他走过去试图把扎枪从树干里拔出来,结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得逞,略微尴尬地喘着气,道:“乖乖,力道这么大,二狗,真瞧不出你那身板还能有这一身力气。”
“以前在农村干的都是苦力活,没点力气就养不活自己,都是苦日子给逼出来的。”陈二狗笑着给出一个马马虎虎的解释。
“我见识过西南边陲一带大山里猎户的标枪,也摸过蒙古族和回族地,甚至还收藏有过一根好不容易从东北松花江赫哲族某个部落高价买来的狩猎标枪,都跟你这杆枪都不太一样,我也见过那些猎户耍过,动作却都没你这么符合力学,谁教你的?”魏端公仔细端详手中扎枪,做工算不上精良,但掂量在手里有点不同寻常。
“没人教,我自己琢磨出来的。”
陈二狗从魏端公手中接回枪,给出的答案在魏端公看来比他地投掷来得还要凶猛。陈二狗跟扎枪的感情就跟富贵和那张大弓一样,水乳交融,都是跟山野畜生玩命时候防身的紧要物件,要不是摸不出个娴熟门路,早给野猪拱死黑瞎子挠残,别说给白熊报仇,早成了那头长白山之王的腹中餐,那畜生不是动物园里地老虎,大山里饿狼瘦虎最可怕,圆肚子鼓胀的大蟒或者黑瞎子反而无害,要知道老虎一瘦,饥则噬人。加上张家寨的村民哪里肯手把手教陈二狗这根血不纯的半个外地人啥把式手艺,陈二狗只能自己憋着一口气摸索创新,跟扎枪打了十几二十年的交道,所以魏端公的称赞和诧异在陈二狗看来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
魏端公摸了摸口袋,却发现没带烟,摇了摇头,似乎惋惜这个时候不能来根烟快活似神仙一下,眼睛依旧巡回在那根扎枪上,笑道:“二狗,这枪里头有没有什么学问?”
“跟村寨里普通扎枪也没什么大不一样,就是枪身稍微长一点,再就是制作的时候记得把整根枪地重心都往前移几公分,这样投掷起来就比较考验助跑和身体扭转幅度,不过都是熟能生巧的事情,玩多了,自然顺溜。”陈二狗笑道,基本上他跟富贵上山狩猎,都是放狗放鹰隼在先,找着了猎物,先弓再扎枪,最后还不行就得靠富贵赤身肉搏,陈二狗不想再看到富贵徒手搏击凶悍野兽的血腥画面,对扎枪的准心和力道自然比寻常猎户苛刻不止一倍。
“三叔曾经一枪扎死一头两百多斤的野猪,就一枪!”张三千信誓旦旦道,一脸崇拜和骄傲,显然在他心目中陈二狗的英雄事迹要远比王虎剩的自吹自擂来得精彩。哪怕魏端公教给他一手金石气书法,张三千脑子里还是固执认为三叔的字才是最深刻地,这无疑是让魏端公很有挫败感地事情。
“这扎枪到了你手里能有那么凶?”魏端公乍舌问道。
“小孩子尽瞎诈唬。”陈二狗轻笑道,转头瞪了一眼张三千,让那孩子噤若寒蝉,立即闭嘴,只敢低着脑袋小声嘀咕。
魏端公含笑不语,背负双手,缓缓离开林子。
看似平静,心中波澜却是不小,魏端公一路上都在反省,在重新考量陈二狗,其实以陈二狗今天的处境心境和资本,魏端公看得上眼,但不足以动心,别说在西北盗墓一行颇具传奇色彩地榜眼王虎剩,甚至还不如来山水华门没多久就把一个贵妇弄上床的王解放,原先陈二狗在他看来无非就是野心有一点脑子有一点气度也不小的落魄后生,年轻却有干劲,可今天细细一思量,却有些让魏端公心思纠结,王虎剩确实不是大枭巨擘,但好歹不是小混混,为啥就能对一个还没什么事业的年轻人死心塌地?关键是张三千能有今天的那份连他见了都忍不住惊叹的灵韵,靠得是谁?是一出生就投了河自尽的娘?还是那小娃四岁就不清不白归西、大字不识一个的酒鬼老爹?当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