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中旬,淮东的天气已然炎热起来。
虽然三个月前,梁军骑兵已经从淮东境内撤出,但王文谦此行乘车赶往楚州,与乘马而行的殷鹏在百余骑兵的护侍下,往驰道两侧看去,犹能看到战火所留下来的痕迹。
大量屋舍田园被摧毁后无从安生的流民,瘦骨嶙峋的滞留在两侧的湖泽之间,依靠鱼虾蟹螺,勉强维生,也能看到水蛊疫传播有扩大的迹象。
虽然王文谦读过韩道勋的《疫水疏》后,明白生食蟹螺与水蛊疫的关系,但问题州县没有能力安置、赈济那么多的饥民
没有州县的赈济,这些饥民挣扎生死边缘,难不成还能强求他们收集薪材,生火烧水及煮熟鱼蟹再饮食。
虽然淮东境内的战事已经过去三个月,但梁帝朱裕将楼船军拆编为左右楼船军之后,右楼船军以海州为驻地,频频出入淮河,袭扰南岸,小规模水战近三个月来都没有停息过。
虽说梁帝朱裕业早在两个月前,就已经率四万精锐骑兵返回汴京,仅留韩元齐率六万马步兵镇守淮河中下游北岸的徐、泗、海三州,目前看上去不可能再对淮东发动大规模的攻势,但淮东在这场战事里的损失,不可谓不惨重。
淮东兵马是没有受到多大的重创,前前后后加起来三四千人伤亡,相比较拥有十二万兵马的淮东军而言,可以忽略不计。
不过,这一仗,淮河以北的泗州、海州全境尽数落入敌手。
除了泗州、海州的大部分没有来得及从北岸南撤的民户外,在梁敌大规扰袭南岸期间,南岸还有近十万民众以及数以万计的牲口,被梁军掠夺到海州、泗州,死伤者也是数以万计。
而更为惨重的,楚州全境以及扬州、泰州北部的生产受到严重的打击,屋舍被纵火烧毁三四十万间,致使大量的民众逃避战乱,涌入扬州、泰州两地沦为流民。
就算不额外拿出钱粮,对这些离散难民进行赈济,在农耕生产受到如此惨重的打击之后,今年三州十七县的夏粮征收大约也会下降到往年十之二三的水平。
再可以说是雪上加霜啊!
淮东在金陵事变期间从江东诸州掠夺的大量存粮,这时候也快要耗尽了,特别是楚州周边的屯垦体系受到毁灭性的摧残,维持目前的开销度支已经严重不足,还要挤出有限的军资,扩编水军,越发的捉襟见肘。
不过,水军不加强不行,不争夺淮河下游水网的控制权,后续淮东的形势将会变得更糟糕。
捉襟见肘之下,根本就拿不出太多的钱粮去赈济离乱难民,更不要说帮这些流民返回家园、重建屋舍了。
当然,淮东军资开销靡巨,是有历史原因的。
早初信王从李遇手里接掌楚州兵马,仅三万精锐。
为方便控制的原因,这部分兵马没有直接编入禁军体系,也就是没有将这些精锐将卒的家小,送往润州、京畿等的屯营军府安置,而是都留在楚州,在淮河两岸建造屯寨,开垦田地。
楚州将卒的待遇要好过禁军兵户,除了没有兵饷之外,衣甲兵械以及战马畜力,都是军中负责开支,使得楚州军三万精锐的开支,要高过同等规模的禁军一大截。
然而早年在韩道勋担任楚州防御使府掌书记时的努力下,楚州军在淮河两岸,特别楚州南部的樊梁湖东岸地区,建设了较为完善的屯垦体系,防御使府差不多拥有近百万亩的军垦田地。
往年仅这个屯垦体系,每年就能提供四十余万石粮谷以计合计二十余万缗钱的诸多物资。
再加上中枢拨给的钱粮,信王杨元演在楚州,能够养一支三万人规模的精锐,还绰绰有余。
而一旦遇到较大规模战事,朝廷也会从扬泰润苏诸州征调兵马赶往淮河增援,淮东地区长期以来一直都能维持稳定。
金陵事变前后,楚州军急速扩编到十二万兵马,人马规模扩张四倍,但军费开销并不是简单的激增四倍。
旧有的屯垦体系里,拿不出更多的田地授给新增的将卒,便需要给这些将卒发放兵饷以养家小;而为笼络之前的嫡系将卒,这个也得一并发放相应的兵饷,使得淮东军后期实行的实际上相当于是准募兵制,仅兵饷一项,淮东军一年就新增七八十万缗钱的开销。
其他新增项加起来,一年又是一百四五十万缗钱的新增开销。
即便受封淮国藩国,新增泰扬两州的地盘,能征收到的田税丁赋,但也远远弥补不了亏空。
也亏得金陵事变期间,掠夺江东所获甚丰,勉强支撑了两年时间。
可惜的是,在淮东计划在淮河两岸扩大屯垦规模,将一半战卒转为屯丁之际,却遭受这样的重创……
楚州军原初所辖的屯垦体系,主要建于楚州境内。
虽然将卒家小在战争爆发时,基本上都及时撤入坚城要寨之中保护起来,没有太大的损失,但数以百计的屯寨,不仅大大小小、十数万间屋舍田宅被纵火烧毁,使得大批将卒家小无家可归,还有大量的沟渠河堤也被扒毁,这个损失就大了。
诸多迹象,也都能看到梁军年初时是有目的、有计划的针对淮安的农耕,特别是楚州的屯垦体系进行摧毁。
这个打击对淮东军而言,不可谓不大。
扒开的河堤缺口,初时看上去不大,但战后的三、四月间,淮东境内一片混乱,根本顾不及组织民夫修复这些河堤。
而四月、五月,江淮雨水沛于往年,淮河洪水滔滔,洪泽浦弥漫一片。
樊梁湖、洪泽浦以东作为下游地区,旧有的河堤大坝不能发挥作用,没能及时修补的缺口,在大水的冲击下,不断倒塌、扩大。
此时的扬州北部、楚州全境甚至泰州西部,都是洪水滔天。
信王对受战乱迫害及洪涝灾害而背井离乡的平民可以不管不顾,但楚州附近逾二十万将卒眷属,却不能不管不问。
要知道这些眷属家属所涉及的三万将卒,是追随信王杨元演多年的嫡系,是信王杨元演统治淮东的根基。
不过,仅仅是安置这部分将卒家小,开销就大得惊人。
同时,要防止楚州屯垦体系再受打击,水军还必须要立时进行加强,才有抵挡住北岸水军的袭扰。
想到这里,王文谦脑子里也是一团乱麻,心想当初还不如学棠邑兵,使淮东军出城,豁出去与梁军血战,不计一切代价的将梁军封挡在淮河以北,形势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难看啊。
王文谦就不信梁帝朱裕杀父篡位、根基未稳,真就敢在淮东损失超过三万人马以上的嫡系精锐。
只是现在说这些也晚了,这次到楚州,不管怎么说,他都应该劝说信王放下姿态,跟金陵城里的那位要好好叙一叙手足之情了。
…………
…………
梁军大股的骑兵,渡过淮河,持续两个月的袭扰都远远绕开有坚兵防守的楚州城,楚州城还是那样的巍峨挺拔,只是城下到处是浑浊的水洼地,仿佛与西面的洪泽、北面的淮河连成漫天湖泽。
驰道的地势稍高,没有被大水淹没,王文谦站在车上,眺望大水中零零散散的村寨屋舍,仿佛一座座孤岛矗立在汪洋之中,暗感近一个月来楚州受灾情形,比他预想中还要严重,也不知道阮延这些人是怎么搞的,战后竟然疏忽了对洪泽浦东岸大堤的修缮。
当然了,王文谦也知道他身在扬州,没有特别深的感同身受,对阮延等人的责怨也许是苛责的。
也许梁将韩元齐后续利用水军不断袭扰南岸,一直都在有意千方百计的阻扰这边组织民夫修缮河堤,甚至还有意加剧洪泽浦西岸大堤的摧毁吧?
“王公……”
看到阮延带着数名扈随守待在城门前,似乎专程
出城来迎接他。
王文谦赶忙与殷鹏下马、下车,朝城门前走过去,与阮延见礼。
寒暄片刻,王文谦便邀元延登上他的马车,一起往王府赶去。
“李冲在舒州畏罪自杀前,曾言黔阳侯韩谦早知文瑞临乃是梁间之事,依王公所见,是不是真的?”阮延上车后,便问道。
说实话,水师主力覆灭于洪泽浦的消息传到扬州时,王文谦便料到这一点了,但当时水师主力覆灭已成事实,这件事就成了细枝末节,他不想节外生枝,便没有对外提及。
李冲二月初就死于淮西禁军的笔架山大营,有关李冲降敌后散播谣言以诬黔阳侯、被溧阳侯杨恩识破后畏罪自杀的事情,虽然在抄送各地的邸报里没有提及只言片语,但淮东这边是知道详细的。
王文谦疑惑的看了阮延一眼,不知道事隔这么多日子,阮延再提及这个问题,有什么别的用意吗?
王文谦当然不会跟阮延提及最初御史中丞郑畅到扬州传旨时,珺儿曾刻意问及朝廷决策这事的诸多细节,他也是事后从这一点上断定韩谦应该早就知道文瑞临的身份,但阮延的这个问题,他却也不会回避不言,说道:
“李冲所言应是不虚,但可惜他不应该选择在那个时候说这些。”
“朝廷水师奔袭洪泽浦时,韩谦他就在樊梁湖东岸,真是好狠的心啊。”阮延又感慨的说了一句。
王文谦附和的笑了笑,他心里只是希望阮延以及信王能明白,此时淮东在防范黔阳侯韩谦的同时,还需要跟棠邑维持住合作,要不然处境将更艰难。
“棠邑兵与寿州军沿滁河、浮槎山几场血战,才打下今日在北岸的防御纵深,黔阳上禀朝廷,言棠邑兵数战伤亡一万四千余众——王公以为黔阳侯的折子有无虚夸之处?”阮延又问道。
王文谦心里还真是奇了怪,心想枢密院为棠邑兵诸战定功绩,两个月前就都有定论了,当时信王这边都没有质疑什么,怎么这时候阮延又问这个问题?
王文谦耐着性子说道:
“寿州军到今日,都没有力气在南线发动像模像样的攻势,而是集中力量在五尖山脉的东南、滁州东南,在石梁县境内里修建城垒营寨,采取守势,可见那几仗也凿实叫寿州军伤了元气。不过,即便我们都知道韩谦在之前就已经在樊梁湖西岸聚集一部分左广德军旧部,但要将寿州军打得元气大伤,必然也要付出惨重的代价,毕竟寿州军并没有犯什么错误,在这种情形下要获胜,只能叫将卒用命、血勇拼杀——这与扬州对棠邑西线的战事观察是一致的。”
“黔阳侯使嫡系精锐不惜伤亡的在棠邑血战,为朝廷守住门户,朝廷诸公对李冲散播的传言,应该不会信以为真吧?他们毕竟并不清楚水师北上时,韩谦实际就在左右冷眼旁观。”阮延问道。
“这个倒未必,李冲降敌是溧阳侯杨恩识破,但杨恩这数月与棠邑绝无接触;而寿州杨致堂从棠邑见过黔阳侯后返回金陵,上书请调右龙武军移驻润州,而作为权宜之计,又上书请求在右龙武军的旗下新编一部水军,以便更好的协同防范梁军水师袭扰沿海。这很显然寿王杨致堂与黔阳侯有所默契,但沈漾则坚决的主张独立的重建水师负责京畿及以东的沿江、近海防御。从这两点里,便能看出杨恩、沈漾应该对李冲散播的传言,并没有完全的无动于衷。”王文谦说道。
说到这里,王文谦忍不住问道:“今天到楚州来,阮公似乎对黔阳侯特别感兴趣啊?”
“是啊,”阮延说道,“前两天听到有人说黔阳侯居丧期满,迄今都没有婚娶呢,便忍不住想多了解一些黔阳侯的旧事……”
当世守孝居丧以二十七个月为期,算韩道勋受刑身死的时间,韩谦算是居丧期满,可以谈婚娶了。
只是听阮延说这话,王文谦愣怔了半天,实在不知道要怎么接话,才算合适……
「本章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