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凭这个?”莫涯嘶笑,唇上伤口撕裂,鲜血淋漓下落:“你莫要忘了我是谁,自己是怎么将我养大!”
椴会仍不说话,只到客栈角落,拿了桌上铜镜,对住莫涯双眼。
在那面并不如何光亮的劣质铜镜里面,莫涯却仍是看了自己的变化。
他的双眸在变色,由中心开始,一路细缝已经变成了琥珀金色,而且正逐渐扩大。
“你知不知道,你昨天晚上杀了多少人?”椴会在一旁解说。
“一共二十九个,包括两个七八岁的小和尚。”解说继续:“而且全部开膛破肚血肉分离,莫涯,你什么时候变得这样丧心病狂?”
“人不是我杀的。”骤然之间,莫涯开始明白。
“没错,如今在你身体里面,住着一个太岁。被关了快三千年,他是绝对绝对的丧心病狂。”
“如今他还很弱,没适应你的身体。但当你意识特别混乱,或者遭遇极大痛苦的时候,他就会趁虚而入,占据你的头脑和身体。”
“比如说现在。你很久没有和我交/合,‘攀我’就会想念,吸收你的热气,烙穿你,动摇你的意识。”
“琥珀金色的眼,你看,和你多配。”
说完这一切,椴会退后,用一种打量完美艺术品的姿势,不无骄傲地看着莫涯。
“太岁贪欢。而贪欢过后,你就会醒来,看着自己是用多么卑贱迎合的姿势,狗一样被我压在身下。多完美,是不是?”
最后的最后,他张开双臂,无限感慨结语,右眼迎着晨起第一道光亮,流下了长长一道清泪。
作者有话要说:而贪欢过后,你就会醒来,看着自己是用多么卑贱迎合的姿势,狗一样被我压在身下。多完美,是不是?
磨牙同学,真正生不如死。
作者同学,真正丧心病狂。
第三十章
那言一封平常信,字里行间,却满含期待,重情重义的谛听怎么会不来。
三天后的傍晚,油光碧绿的狱水,顺顺利利滴在那绪伤口上。
半个时辰后,那绪终于艰难又抬起了眼皮子。
那言伸手探探这个笨师弟的脑门子,又重新拧了一把湿漉漉帕搭那绪额上。
那绪见到谛听一怔,喉咙咕噜着话音,异常含糊,谛听笑着按住他:“不用动嘴说话。我听得见知道你的心声。”
那绪眨眼,表示明白。
“狱水起效,那绪应该没有大碍。我寺内还有些事要打理,你们先聊。”那言起身离开,轻轻把门带上。
谛听目送那言离开,扭头冲着那绪笑:“你放心,游光被我设法扔回昆仑了,不混出人形,我想他是跑不出来了。”
那绪又眨眨眼。
谛听掖了掖那绪的棉被,“好了,我该回去了。”
那绪不动声色,吃力地用指尖碰碰谛听的。
细细的阳光,恰好投进谛听的眼,他眉眼弯弯,笑容非常非常可掬:“你不是托那朵转世的花,带过口信么?那杠头不是也没来吗?”
其实,不来也属是正常。
地府,哪里这么好闯?擅闯地府的人都没有好结果,有的甚至更傻,居然与地藏王打赌,认为自己就算喝了一百碗孟婆汤都不会将对方忘记,结果呢,输的只有自以为是的自己。
如此凄凉的结局,谛听自然不希望高守会来找死。可是,心里总有这么个念想,总有份凤毛麟角样的期盼,所以每逢有人擅闯地狱,他总会咬牙化出个人形去看;看了后,总是吁了口长气,然后小小的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