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争之世

作者:月关



    以上所述是中央的政务官,还有一些是属于事务性质的职官,主要是指在国君周围为楚王服役的官吏。这类官吏的设置大致与中原各国相同。

    师、太师,是负责对王子管教的职官。楚穆王为太子时,他的师傅是潘崇。穆王即位后,就尊潘崇为太师。太师本无实权,潘崇因帮穆王出谋献策,对穆王上台起了重要作用。穆王为了感谢他,就让他掌管王宫的警卫。官为“环列之尹”。屈原曾担任过的“三闾大夫”,这是中原各国所没有的,是楚国特有的职官名称,掌管王族昭、景、屈三姓子弟的教育。这与晋国的公族大夫专掌对卿族子弟管教的职能相同。

    史官称左史,《左传•昭公十二年》载:“左史倚相趋过,王曰:‘是良史也,子善视之,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这个官称与中原御史的职能相似。

    专司占卜吉凶的官称卜尹,也称卜师,是大夫一级的官称。《左传•昭公十三年》记载,楚平王对帮他夺得王位有功的人进行封赏时说:“召观从,王曰:‘唯尔所欲。’对曰:‘臣之先佐开卜。’乃使为卜尹。”楚国官称以“尹”为名的极多,除政务官令尹,左右尹外,还有乐尹、宫厩尹、芋尹、陵尹、清尹、连尹,等等,这些“尹”前一、二字,当是指掌管的事务或地点。如观从受命的卜尹,就是掌管占卜的事务官。又如楚昭王时钟建为乐尹,就是掌管殿廷乐律的官员。宫厩尹就是为楚王掌管养马之事。

    楚国中央事务官中还有一种管理后宫的官,称为司宫,由阉人充任。《左传•昭公五年》记载:公元前537年,晋韩起、叔向到楚国送女,楚灵王想侮辱晋国,“朝其大夫,曰:‘晋、吾仇敌也,苟得志焉,无恤其他。今其来者,上卿上大夫也。若吾以韩起为阍,以羊舌肸(叔向)为司宫,足以辱晋,吾亦得志矣,可乎?”灵王想对叔向加以宫刑,让他作司官之官。灵王的荒谬主张遭到群臣竭力反对才作罢。

    三、郡县制的建立和地方政权的职官

    楚国是最早设县的国家之一,在春秋初期就把兼并得到的地方建立县,春秋中期以后,新建的县就逐渐多起来。春秋末年,中原的晋国在推行县制后又设立郡。战国时楚效法三晋,也建立郡。《战国策•楚策》云:

    新城公大说,乃为具驷马乘车五百金之楚。城浑得之,遂南交于楚,楚王果以新城为主郡。

    《史记•樗里子甘茂传》记载,楚怀王想以甘茂为相而问于范蜎,范蜎回答怀王的话有一句说:“故楚南塞厉门而郡江东”。《史记•楚世家》记载,公元前276年楚曾经“复取秦所拔我江旁十五邑以为郡拒秦”。《史记•春申君列传》记载,前248年,黄歇以“淮北地边齐,其事急,请以为郡便。”可见楚在战国中期以后,为应付封建兼并战争而在强国交界处设立了不少郡。

    县的长官称县公,《左传•宣公十一年》载,楚庄王责备申叔时说:“夏征舒为不道、弑其君,寡人以诸侯讨而戮之,诸侯、县公皆庆寡人,女独不庆寡人,何故?”可见春秋时期楚初建县,就以县公为一县之长官,后来也有称县尹或县大夫的,其下设县司马,掌一县之武装力量,有如后世的县尉。《左传•昭公二十年》载,楚平王想杀太子建,就派城父司马奋扬去执行刺杀任务,就是因为司马是执掌兵权的武职官。

    楚国县的行政长官由中央任免,一县的军事力量和财政收入由中央统一控制,遇有对外作战,县军队由中央统一调动。

    到战国时,楚国模仿中原的地方建制,在县上设郡一级,郡的长官由中央派遣武官镇守。如《战国策•楚策二》载,楚大司马昭常防守楚的东地边郡时,曾对齐使者说:“我典守东地,且与死生,悉五尺之六十,三十余万。”县的长官称令,这是秦在商鞅变法时所设置的官称。县的长官由中央任免。《史记•春申君列传》说:春申君为令尹时,曾任命当时著名的学者荀子为兰陵县令。

    在县的下面,还有更低一级的乡里组织。战国后期,楚国有个隐士名叫鹖冠子,他曾设计了一套五家为伍,十伍为里,四里为扁,十扁为乡,五乡为县,十县为郡的地方组织系统。但这套系统不见于楚国的文献记载,未能说明其实施情况,或许只是个人的设想而已。

    总之,东周时期官制的变化,我们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即由王宫大臣及臣仆式的官吏,向司民、司军、司政的官吏的转变,最突出的是司徒、司马、司空“三司”官逐渐受到重视。春秋时期,王宫中首领太宰的地位相当重要,如僖公九年(前651年),襄王派孔宰代表周王朝把祭肉赐给齐桓公;隐公十一年(前712年)鲁国“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太宰”。鲁国本无太宰官,而羽父求“太宰”的意思是想得到最高的执政官。这都可以看出春秋初期太宰的地位相当重要。春秋中期,太宰(冢宰)有如后世的“三公”,仅仅是一种尊称,无实际权力,地位已经下降了。如成公十年(前581年)楚太宰子商,仅是一般使者,成公十五年(前576年)宋向带为太宰,位在六卿之外,襄公十一年(前562年)郑太宰石◆,仅充副使出使楚国。但是吴国较后进,所以太宰之职尚居国政之重要地位。至战国,中原各国先后置相为执政官,太宰之称渐废。

    战国时期官吏的选用,主要有如下几条途径:

    (一)立功仕进。如商鞅变法制定二十等军功爵,只要不断立功,就可以逐级晋升。韩非曾主张“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起于卒任”1。就是要从有实际政治或军事经验的人中逐级选拔文武官吏。

    (二)对策或献策。楚悼王、秦孝公、燕昭王等的求贤令,便是发出策问征询对策的一种方式。吴起、商鞅等人,就是由于对策言中,一跃而居要职。另外一些人为搏取功名,主动向君主献策,当时这种风气极为盛行,《战国策》一书的绝大部分内容就是记载了这方面的情况。这些献策者,一旦被赏识,便立刻平步青云,扶摇直上。由于策问、献策和对策的盛行,各种政治主张层出不穷,气氛十分活跃。

    (三)亲亲入官。这是依靠亲属、裙带、宠幸等关系进入官僚队伍。这种情况相当普遍,齐、楚尤为突出。如齐的执政和将领大都出于田氏,楚的重要官位大都出于屈、景、昭三大家族。秦国由于改革比较彻底,这种陋习较少些。

    (四)推荐任能。魏文侯时,象吴起、西门豹、乐年等人都是翟璜所推荐。另外象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等则是魏成子所推荐2。著名军事家孙膑是通过齐将田忌的推荐而被齐威王用为军师的3。

    (五)召聘应征。战国后期孔子的七世孙孔顺,就被魏王遣使者奉黄金束帛聘以为相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