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汉

作者:庚新

    丫头的样子,应该是混在辎重兵里面吧。

    也难怪,这元戎士的装备可不是一般人能弄到手的,而且都是有名有姓的人。

    小文姬身高七尺五寸,按照后世的计量方法,那也有170公分左右。

    个头可算不上低了,但是在个个都有八尺五寸以上身高的元戎士中,还是很显眼。

    若想不被人发觉,就只能躲在辎重兵里。

    不过辎重兵的待遇可没有元戎士好,看丫头手里的干肉大饼,就晓得她这几天连饭都吃不好。可怜巴巴的看着董俷,小文姬想要笑,却笑不出来,更不敢说话。

    薰俷走上前去,蹲下了身子。

    过丈的身高即便是蹲下来,也是相当惊人。

    如同一头雄狮般的男人,却温柔的握住了文姬的小脚,抓起一块布巾轻轻擦拭。

    而这个时候,庞统等四人,已经非常识相的溜出了军帐。

    说实话,董俷挺在乎这个丫头。

    他有三个儿子,只有一个女儿,加之来自后世的记忆,让他也没有什么男尊女卑的观念。相反,对女儿甚至比三个儿子还要亲,还要宠,还要疼爱那么一点。

    女儿大了……

    长得像谁呢?有点像蔡>=:大姐的奔放。

    “妞妞,为甚跑出来,也不和我说一声?”

    妞妞是董俷给薰节起的小名,虽说有个外公给的小名,可董俷总觉得那名字晦气。

    而这个‘妞妞’,虽然不甚文雅,却非常的亲切。

    所以私下里的时候,董俷和女儿在一起说话,都是用‘妞妞’这个小名来称呼。

    薰节的嘴一瘪,委屈的说:“我才不要嫁人!”

    “嫁人?甚嫁人?”

    “就是你和娘说的那件事……西汉王殿下,妞妞不喜欢,才不要嫁给他做王妃呢。”

    薰俷微微一蹙眉。“我没说要你嫁给西汉王啊?”

    “可是……妞妞知道,娘有点动心。爹爹疼妞妞,虽不愿意这件事,可爹爹一走,娘肯定会和妞妞唠叨。所以,就偷偷的跑出来,跟着爹爹去朔方看看风景。”

    呼,原来是这么回事!

    薰俷长出一口气。既然女儿都这么说了。就算把她强行送回去,说不定还会跑出来。倒不如让她跟在身边,至少自己能照顾她,不会让她受人欺负。遭遇麻烦。

    狮鼻一耸,丑丑的面容露出了笑意。

    虽然看上去还是很狰狞,可是那眼中流露出地浓浓爱意,却是董俷发自于内心。

    我的女儿。才不要做那攀龙附凤的事情。

    妞妞出生的那一天,我曾立下誓言,要让她一辈子不受委屈,我绝不会食言而肥。

    “好吧。既然你不想回去,那就跟着我。不过,不许捣蛋。爹爹去朔方可不是玩耍。是要重要的事情。可能没有太多的时间来陪你。所以你要有所准备才好。”

    “爹爹最好了!”

    薰节一声欢呼,也顾不得董俷刚给她擦干净了脚。一下子有踩在水盆里,把水水花溅的到处都是,更落在了董俷的身上。看着女儿地笑靥,薰俷感到很开心。

    ******

    事情总算是有了一个结果,董俷命人回长安送信。

    女儿这跑出来,天晓得长安大都督府中,会乱成什么样子,说不定早已经鸡飞狗跳。

    狠狠地臭骂了庞统四人一顿,董俷也没有过多的计较。

    让人找来了一匹比较温顺的马,虽说董节也算是在马背上长大,可是薰俷总归是有点不放心。要知道,薰俷的马大都是没有骟过地马,性子起来时,烈得很呢。

    这一路,有董节的加入,又增添了许多乐趣。

    要说起来,董俷虽然疼爱女儿,可是和女儿在一起的时间,还真的不是那么多。

    不停地打仗,不停的遭遇波折……

    朔方大捷之后,董俷原本想要和女儿好好的呆上一段时间。可没想到,又遇到了董卓被刺的事情。那些日子,整日地颠簸流离,哪有心情和女儿一起说笑呢?

    到了西域,又是不停的打仗。

    上一世的记忆中,董俷非常羡慕那些抱着孩子,一家人快快乐乐地生活。

    如今,他也有了家,有了妻子,还有了儿子和女儿,对这份亲情也就更加珍惜。

    以至于这一路上,看着董俷对董节地宠爱,庞统几人心里都有点发酸。

    不知不觉,队伍已经过了大城塞。

    首先来迎接董俷地,是北朔方中郎将庞淯,算起来和董俷也是同门,自然格外的亲切。

    庞淯身材不高,快三十地人了,

    十四岁的董节差不多。

    这家伙在公务的时候,极为严肃和认真,但是在私下里,还是表现出了风趣的一面。

    薰俷很赞赏此人,特别是那柔中带刚的性情,隐隐有卢师的风范。

    “子异,不如和我回长安吧。”

    薰俷忍不住说:“如今关中百废待兴,可是我身边能信得过,能用的人,真的太少了。”

    换做旁人,只怕是巴不得能早点离开朔方。

    庞淯却笑了,“主公,我觉得这里挺好……虽说不上繁华,不过却很舒心。这里的人是粗鄙了一些,但是没有那么多勾心斗角的事情。眼见着朔方一日一日的繁荣起来,眼见着咱大汉子民行走于塞外时,那挺胸叠肚的威武样子,开心的很呢。”

    说这番话,庞淯是真的发自内心。

    自初平二年开始,他来到了朔方,并留在此地。一转眼,已经过去了七年时间。

    庞淯觉得自己的血液已经融入了朔方,甚至连呼吸,都有朔方的味道。

    不到三十的他,看上去衰老。也没有什么华丽的衣衫,手上的茧子,也非常的厚。

    比起那些穿金戴银,儒雅风流的士子来说,庞淯会让人觉得很粗鄙。

    可正是这种粗鄙,让董俷越发的看重他。这是个干实事的人,朔方有他,足矣。

    不知不觉,心里已经有了别样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