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兰以为自己要死了!
事实上,目前的情况,也容不得他生出什么侥幸的心理,但武人之风骨,绝不可弃。
就这一点而言,董俷等人对夏侯兰的影响还是非常巨大。
于世族面前始终保持自己的尊严,士人求风骨,武夫更要有风骨,夏侯兰不敢忘。
持枪而立,夏侯兰厉声吼道:“儿郎们,贼人当前,唯死战耳!”
孙权勒住了战马,笑道:“夏侯兰,我敬你是条汉子,只是你如今,又如何死战?”
他说的没错,所谓死战不过是夏侯兰提升士气的一句话而已。
谁都清楚,在目前这样的情况下,所谓的死战,真的也只能说说罢了。孙权可不想和夏侯兰死磕,死伤的是自家的兵丁,能兵不刃血,自然是最好的事情。
这一句话,却让夏侯兰刚鼓起的士气,一下子低落下来。
夏侯兰一抖长枪,“孙贼,废话少说,某如何死战,你且观之……”
说着话,竟要步战冲出。
也就在这时候,只听一声巨吼,“夏侯将军不能死战,武安国在此,贼人休走!”
一彪人马,竟然从孙权的后方杀出来。
为首大将黑盔黑甲,一匹乌马,掌中一对镔铁锤,看上去沉甸甸,煞气逼人。
孙权也没有料到,在这里竟然会出现援军?
吃惊之下,倒也不是太慌张,举剑指挥人马。阻止武安国和夏侯兰汇合。同时,也向夏侯兰部,发动了猛攻。
可问题在于,武安国的突然出现,令士气低落的关中军,一下子兴奋起来。
武安国从何处来?
原来,他接到了董俷地将令之后,立刻与前来送信的裴元绍自孟津强渡河水。
孟津之前被夏侯兰攻克,留有两千守军。
武安国抵达孟津时。就发现阳附近,有曹军的影踪。
他一方面派人往河内送信,一方面加强了孟津的防御。同时请裴元绍驻守谷城。
武安国自己带领三千精骑,自平阴直插北邙山。试图救援夏侯兰。
可没想到,终究还是晚了……
当京兆大雨倾盆落下的那一刻起,武安国就知道。夏侯兰一部兵马,极有可能出事。
退守阳?
难道要眼睁睁的看着友军被消灭?不管那夏侯兰是什么人,主公说了,要救他!
武安国双锤轮开,在乱军中开阖纵横,悍勇无敌。
那大锤胜在势大力沉,借助战马的优势,一路横冲直撞,竟无一人能阻拦住他。
东吴军的优势是在山地和水上,想要以步卒对抗骑军。却显得有些单薄。
不过,他们的人多,士气也非常地高涨。武安国长途跋涉。部曲也大都很疲乏。
“夏侯将军,速速上马!”
武安国杀开了一条血路。命亲随牵过来一匹战马,“我当断后,速速退往谷城。”
“武安将军,多谢了……”
武安国眼睛一瞪,“休要废话,老子可不想救你,只是大都督有令,却不得不从。”
夏侯兰闻听,好一阵子赦然。
不过在这种危急时刻,他也顾不得什么客气,翻身上马,领着兵马往阳方向撤退。
可是没跑多远,就见前方有一彪人马杀来。
那大上飞针走线绣了一个斗大的‘刘’字,赫然正是从新城杀奔而来的刘备。
为首两员大将,全都白马银甲,使一杆大砍刀。
正是关羽在汝南收下地两名义子,一个叫关平,另一个叫关宁。这关平关宁本是汝南人,随其父投奔到了刘备的麾下效力,又被关羽所看重,就留在了身边。
此次刘备虽然没有带多少将官,可是个个出手不凡。
其后军地刘全,中军的高宠,以及这关宁关平两兄弟,都是有万夫不挡之勇。
夏侯兰如今人困马乏,一看刘备兵马气势汹汹的冲过来,怎敢应战。
拨马带着人往回走,“武安将军,往阳地路已经被封堵住了,只怕是无法撤退。”
武安国挥锤砸翻了一员将,厉声喝道“往平县(今河南偃师西北)撤退,往平县撤退!”
这平县,毗邻河水,直面北邙山。
武安国心知阳凶多吉少,退往平阴的路,只怕也已经被曹军给占领了。只要能抵达平县,靠着地势的险要和城墙的坚固,说不定能撑一下。徐庶已经在河内调动人马往京兆支援,主公更已经偷渡五社津,也许如今正在往这边赶来。
所以,只要能坚持住,就有希望。
而平县,也就成了武安国如今希望所在……
和夏侯兰一左一右,舞锤抖枪,硬生生的在乱军之中杀出一条血路出来。
武安国满身是血,也分不清楚是受伤流出来的鲜血,还是那些被他杀死的曹军的血。黑黝黝的脸膛,如今是格外的狰狞。大锤挂着风声,凶狠地劈砸砍杀。
而夏侯兰,手中的大枪也幻出点点寒光,杀法骁勇异常。
夏侯兰的武艺说实话并不是很差,虽然未曾得到童渊地真传,可经过这多年的苦练,也已经领悟出举重若轻地奥妙来。只是他和赵云有所不同,虎牢关大战后,赵云经历了无数次凶险的拼杀,在搏杀中一步步的成长,经验非常的丰富。
但是夏侯兰却有闭门造车之嫌。
被
虏之后,几乎就没上过战场。即便是当初在临泾时韦等人就揽下了所有的搏杀,夏侯兰大多数时候也就是在旁边观看,未能出阵厮杀。
毕竟,他主要的责任。是保护刘辨。
如今在这绝境中,夏侯兰也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凶悍之气。大枪如同巨蟒出击,沾染了无数地性命。和赵云的枪法不一样,夏侯兰的枪法机变并不多。因为常见典韦等人厮杀,所以他的枪法也是以刚猛为主,丝毫不逊色于武安国的双锤。
有道是一将拼命,万夫莫敌。
夏侯兰和武安国两人如疼疯虎,带领着兵马硬是杀得孙权人马一个对穿,朝着平县方向逃遁而去。而此时。关宁关平二人也追赶了上来,公孙康也带领人马杀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