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世的声音飘荡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那时候的女孩子有的剪着齐耳短发,有的梳着麻花辫,吃过晚饭都整整齐齐地坐在离教室不远的台阶上听广播,有的人还拿着一个小本子在那里记着笔记,摘录广播里传出来的好词好句。
没有人不认识程世,他被成为“校园才子”,不仅声音好听,长得也是少见的英俊。平时学校五四搞联欢,程世又当主持人,又唱歌跳舞,早就成为了一个公众人物。再加上平时喜欢和人交朋友,在远近的各所学校都小有名气,平时别的学校举行什么活动,都会来找程世要求他帮忙。
巩志在另外一所高中读书,从小和程世一起长大的,对于程世这个朋友,巩志历来都是引以为傲的。程世经常去巩志家吃饭,那时候巩志家比程世家阔绰一些,巩志的父母也很喜欢程世,经常“儿子,儿子”地叫。程世也经常在巩志家一住就住好几天,程世的家里也没什么意见,因为程世有2个哥哥,2个妹妹,生活本来就拮据,能少一副碗筷家里人没什么不乐意的。
“这个叫程世的傻小子指不定哪天我得逮着他……”厉中信狠狠咒骂一声,从床上利索地蹦起来,点起一根烟在窗前**似地抽着。听着外面的声音,他的太阳穴突突地跳着,表情阴冷。什么东西!天天大中午吵人睡觉,显摆自己有一副破嗓子,整天念叨那几首破诗。
厉中信20岁,职高毕业,在那个时候职高比高中相对要好一些,可以安排工作。厉中信被安排在一家机床工厂做工人,没做两天就待不下去了,和厂长打了三回架,还找了一伙人抄了厂长的家。厂长告到镇上去的时候,厉中信早就坐火车来了北京,在这里混了将近一年。
北京中心城市也处于刚发展的阶段,厉中信起初算是身无分文地来到这里,再加上本地人排外,他过了一段时间的苦日子。那时候的有钱人基本上都是本地的“吃老”一族,当官的家里有一些钱,下一辈就好过一点儿。
后来厉中信做起了防盗门生意,那会儿防盗门刚兴起,做的都是有钱人家的生意,厉中信就趁机会狠捞了一笔,还结识了不少有头有脸的人物。厉中信帮人做事从来都是干净利索,年纪轻轻手段却老道狠辣。所以短短一年,厉中信就在北京发展了不小的势力。
厉中信中午有睡午觉的习惯,他就是看上了这块地皮,平时照顾自己的事业,就在这里买了一套房。谁知这个地方正好对着市里一所高中,每天中午他都会被校园广播吵醒。那时候马路上的车极少,看到汽车是很新鲜的一件事,所以整个城市显得很是安静,那广播站的声音就能清晰地传到每一处。
厉中信睡觉警觉性很强,有一点儿动静都会马上醒来。所以那激情洋溢的广播无不成了厉中信的一块心病。他上个月就打算去这个学校,建议撤掉广播站,如果不同意就直接拆了那个破喇叭。谁知中途货源出了一点儿问题,他去了一段时间的山西,就把这事给忘了。刚一回来打算好好休息休息,又听见这个烦死人的广播,一天三次,早中晚,连广播员都不换,内容永远是青春祖国,厉中信气结。
“程世……你算是让我记住了,我不废了你们那破广播站,我也要废了你那破锣嗓子。”厉中信站在窗户口,磨着牙看着不远处的学校。
恩赐 暴风骤雨 第二章
“程世,准备准备,下个礼拜有一个联欢,好多老板要来呢!”
“那台词要我自己写么?”
“嗯,你自己写吧,人家问起来我还能给你夸几句。这回来的人好多都是民企的老板,平时资助过这所学校的,你就甩开膀子夸就成了。就是走一个形式,你要是表现好了没准直接给你弄厂子里当个宣传员啥的,往后不用自己找活干了。”
程世认真地点点头,等到老师一走,他的脸立刻换了一种表情,从乖顺变成了一脸坏笑。太好了,又有一次演出,只要是学校有演出,他就能趁机会躲过那些义务劳动。那时候每个孩子的手基本上都是粗糙的,唯独程世的手是细长白皙的,可见他在逃避劳动这一项上发费了多大功夫。
“嘿!”程世朝着门口的巩志招手,巩志看到他,立刻露出笑容。
巩志背着一个草青色的书包,穿着土蓝色的制服,肩膀被衣服撑的宽宽的,与瘦削的脸庞极不协调。巩志矮了程世半头,长的很清秀,说起话来细声细语的,听在程世耳朵里特别舒服。
“对了,下个礼拜有节目,你想看不?”
“想!”巩志使劲点着头,一脸期待地看着程世。
程世的嘴角浮现一丝笑意,他扬扬眉毛对巩志说:“想看可以,叫声‘哥’听听!”
巩志一听这话不做声了,一脸窘迫,低头不语。程世哼了一声,加快了脚步。
“哥,叫你哥还不成么?”巩志迎头追上,程世笑得合不拢嘴,好像占了多大便宜似的,巩志见他的表情,闷声闷气地说:“程世,往后别老让我喊你哥,人家都搞对象的时候,女的管男的叫哥,你老让我叫你算什么事啊?”
“你知道搞对象?你咋知道的?”程世用手指着巩志的脑袋,一脸阴险的目光,“说,你是不是偷偷喜欢谁呢?”
巩志满脸通红,抓了抓脑袋说:“你别瞎说,多丢人啊!”
程世忽然间觉得胸口一阵憋闷,从小到大,巩志什么都和他说,可是最近好像总是有什么事瞒着他一样。问他他总是躲躲闪闪的,程世一想到巩志有东西不和他分享,就觉得心里很不痛快。
“给你!”程世拉住巩志的手,往他的手里塞了一把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