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舟的话音刚落,君卓说话了。他说,小舟啊,你是不知道,我的书发了二十万是不错,可盗版发了多少,你知道吗?据出版社估计,可能三十万了。一些读者寄给我的盗版样本,已经达到了十多种。连读者都能分辨的盗版书,我们的文化管理部门分辨不出来?我不相信。我们的市场,真的是自由市场啊,是一个没有政府的自由市场。所有的规定、法律,都是一纸空文,躺在那里无法执行。这样下去,怎么得了?唐小舟原本想说点题外话,说点作家们高兴的话,作为开场白,没想到,这个话头一开始,作家们不需要他的开场白了,直接进入正题。另一个作家唐占东说,想一想八十年代,那真是文化的繁荣年代,那时,大街小巷,到处都是书摊报摊,书报摊多过银行多过米铺,无论走到哪里,都能买到最畅悄的杂志最畅悄的书。节假日出门,大家不去逛商场不去逛公园,去逛书店,各新华书店人满为患,却又秩序井然。年轻人约会,也约在新华书店。现在是个什么情况?市级县级新华书店,关门的关门,还在营业的,为了生存,不得不拿出黄金摊位经营其他附加值高的商品,街头书摊,基本已经见不到了,个体书店,一家接着一家倒闭。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现在书是怎么卖?像卖菜一样,论斤卖。我看到雍州大学附近好几家专卖盗版的书店,标明了十块钱一斤。文化的荒漠化倾向,比现实中的土地沙漠化严峻得多。这么一个边缘化的文化市场,再不保护,怎么得了?我做过调查,市场上,一本正版定价三十八九元的书,盗版市场卖十元十一元还算好的,还有那些论斤卖的,让人哭笑不得。有人可能以为,这充分说明,图书的定价高了,有降价空间。不然,十一元的书,怎么卖?我来给你们算算账。盗版者为了减低印刷费,把字号缩小了,纸张用差了,甚至为了赶时间,根本不校对,错谬百出。这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为了降低成本,找那些没有资质的小印刷厂甚至地下印刷厂,这样做,损害的是整个印刷行业。同时,就算盗版书商精打细算,成本还是需要四五块,他们每向外发一本书,毛利润只有几角钱。那么,市场营悄者就可以赚钱了?市场上各环节,是定价的百分比赚取利润的。一般来说,二级批发赚百分之二十左右,市场零售赚百分之二十五左右。一本十一元的书,批发商赚两块左右,零售商赚的不到三块钱。若是三十八元呢?批发商赚七块钱,零售商可以赚到八九块钱。可见,这些盗版书商,同时也损害了梁道的利益。由这个产业链我们可以看到,盗版书商仅仅为了那么一点点蝇头小利,把整个市场搞垮了。这些人是文化大盗,是文化杀手,不打击怎么得了?中国的文化,还能存活吗?作家秋水说,刚才占东谈到七八十年代。对那个时代,我是非常了解的。那
时,当作家风光啊,所有人都梦想成为作家夕为什么夕因为高稿酬。他这话一说,其他人都在笑。秋水说,你们不要笑,我说高稿酬是有道理的。不错,那时的稿酬标准,是千字十元左右,高一点的十五元。和现在的千字百元左右比起来,绝对值是很小。可是,你们想过没有?那时的平均工资标准是多少?那时,我刚刚大学毕业,月工资才四十二元。这还因为我学历高,工资略高于普通工人。就算以这个为平均工资标准,千字的稿酬,也在平均月工资的五分之一左右。你写一万字,就是平均月工资的两倍。现在呢?平均月工资两千有吧?恐怕还不止,稿酬却是千字百元,只有平均工资的二十分之一。你们说,哪个是高稿酬?作家们显然认同这种说法,纷纷交头接耳。秋水继续说,这个千字百元的标准,大概八十年代中期就开始实行了。到现在接近三十年,从未变过。为什么没变?很简单,行业不景气,生存困难。白菜由当时的每斤三分钱,涨到了现在的三元钱,涨了一百倍。猪肉由当时的每斤七角钱,涨到现在的十几块,也是几十倍。稿费呢?不到十倍。出版部门,沦为了微利部门,作家沦为了码字民工。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网络的冲击,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就是盗版。作家王昭说,谈到稿酬,我有一个比较。美国全国发行刊物的稿酬标准,一般是千字七百五十到二千关元。纽约时报的千字文章,稿酬是二千多关元。欧洲报刊比关国略低,换算成人民币,千字也有五千左右。搞经济做市场,我们的老祖宗早就知道,要放水养鱼。可我们现在是怎么搞的?整个市场,都在竭泽而渔。日用品市场如此,食品市场如此,出口产品更离谱,生产厂家出口一件商品,基本是亏损的,靠出口退税来保持微薄的利润率。就算是如此,还要遭遇非法经营者的拦路抢劫。我们是在做什么?是在对子孙后代犯罪,是在夺我们的子孙后代的饭碗。音乐人孟琦说,无论是图书还是音像制品,网络盗版,比实体盗版更疯狂。音乐人推出一首歌一个专辑,需要极大的投入。我们辛辛苦苦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弄出一张唱片,结果网上网下一起盗版,网下卖得到处都是,网上呢?直接挂上去,免费下载,招呼都不用打一个。正规的网站盗,黑网站也盗。谁如果说这是侵权,他还不干。孙志华在唐小舟耳边小声地说,这样说是不是泛了点?这些人,个个能说,这样说下去,没完没了。唐小舟小声地说.他们心里有气.先让他们出一出。接下来.我们引导一下
,你看,是你说还是我说?孙志华说,还是你说吧,对文化这一摊子,我是外行。唐小舟说,那好,我先说,你来补充。在孟琦说完之后,唐小舟清了清嗓子,说,我也算是一个文化人,和这里很多人都是好朋友。不过,你们今天提到的事,我还真是一知半解。刚才我听了半天,觉得大家都说得很好,有理有节,有思考也有忧虑,同时还有爱国情怀。下面,我想大家是不是说点具体的?据我所知,新闻出版,书报刊又及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一直是新闻出版局在管,而报刊、图书和唱片等的发行市场的规范管理,文化厅下面有一个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好像是专门管这件事的吧?你们为什么不找这些部门反应,却找到信访办来?王昭立即说,如果这些部门能够管事,我们哪里还搞什么信访?唐小舟说,据我所知,新闻出版局的管理力度是很大的,他们的管理也很成功,想了很多办法,采取了很多措施。唐占东说,小舟,你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新闻出版局管的是正规出版单位。正规出版单位如果非法经营,或者打擦边球什么的,那好,新闻出版局正好可以管着你。管着你的刊号书号,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管着你的领导任命。但是,对于根本不用刊号书号甚至根本没有出版资质的网站,他们能有什么办法?你找他们投诉?他们根本就不理,不在他们的管理范围嘛。我的书,被某个知名网站非法盗用,我投诉了很多次,一点用都没有。至于市场,他们所能做的,也就是要求出版单位向梁道批发的时候,发放悄售委托书,以便市场管理部门查验。市场管理的职权在文化部门,可文化部门又有什么职权?他们的职权是查获非法出版物后,予以没收,并且按三到五倍罚款。他们去查零售市场?那些零售店,正版和盗版一起卖,就算查到一两本盗版,怎么处理?盗版书定价十元,罚五倍也就五十元,还不够他们喝矿泉水的。查二级批发市场?二级市场对他们那一套太熟了,连人员都熟,早就想好了对付的办法。二级批发商不会把非法出版物摆在台面上出售,都是藏在什么地方,熟悉的客户来了,就卖,若是有人来查,很短的时间内,立即转移。何况,那些市场管理人员和他们熟了,甚至关系很好,平常一起打牌一起喝酒,也不会真去查,上面下令要查,他们就找过去,收缴一点做做样子。这样的搞法,对非法经营,半点威慑都没有,反而让非法经营表面化。唐小舟问,你们去举报呢?他们难道不管?王昭说,他们也不是不管,你去举报,他们也会派人去查一下。去二级市场
肯定是查不到,他们会告诉你,查过了,二级市场没有,书店也不敢卖,可能是地摊货。地摊是流动的,没法查。让你哭笑不得。君卓说,还有比这个更离谱的。我的书,出版社已经查明了盗版厂。出版社就向当地的执法部门报案,你们绝对想不到,执法部门怎么回答的?他们说,我们办案经费有限,你们如果支持五万元办案经费,我们立即去抓人。打这个电话的时候,我在场。我们的执法部门原来不是在执法,而是在做生意赚钱。既然受损害者没法给他们钱,他们自然就向别的人收保护费去了。谈了这么多,唐小舟也意识到,这事还真是麻烦。这件事所体现的,恰恰是中国的行政现状,并非没有法律,也并非没有相应的职能部门,关键在于,其职能的底线在哪里?多头执法是一个问题,只对上司负责不对职责负责是另一个问题。有利的时候,大家都去争去抢去夺,没有利或者微利的时候,大家都退都躲。执法权成了一种生意,有人告来了?正好,请提供办案经费,正好可以充实小金库。没有人告?那更好,隔三岔五去收一收保护费,正好增加个人的收入。上面过问起来,每个部门都能振振有词,做了多少事,取得了多么辉煌的业绩,辉煌的背后,却是市场乱不堪,乱象生。不仅文化市场如此,其他市场更甚。这一现象,唐小舟早就注意到了,也曾积极思考过,甚至有意作过一些研究调查。比如香港,他们的执法部门只有警察,警察的职权很广,同时也很窄,对于所有的违法行为,警察都有调查之责。警察如果没有把事情做好,有民众投诉,立即就要问责。在中国大陆,这一套是不是就不可行?恐怕并非如此。把工商局的部分执法职能,并入警察局,把技术监督局的部分执法职能并入警察局或者海关,甚至可以把城管全部并入警察局,在需要的情况下,扩大警种,像增加税警、铁路警一样,可以考虑增加工商警察,强化网警,同时严格限定职责,恐怕是解决的根本。这话,唐小舟自然不能说。他也确实想为作家们做点事,于是对他们说,你们谈的情况,我基本已经了解。这些情况,有些涉及我们省,比如盗版悄售梁道管理,省里应该能够理顺。但也有些情况,与本省无关。比如盗版书商和非法印刷,我刚才也问过你们,你们说,在本省好像还没有发现。主要集中在河北山东两个省。还有网上盗版问题,也是两个方面,一是正规网站的盗版,一是黑网站的盗版。这两方面,都不涉及本省。所以,我在这里提一个建议,我们会找相关部门协调了解,比如找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等,然后向省委打一个报告,争取对本省文化市场,进行一次集中整顿。至于涉及外省的问题,我们会
建议省里向北京提供报告。如果你们对网站提起诉讼,需要我们提供帮助的,我们一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