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作者:林奕含

 从对房思琪与李国华的着墨中可以看出林奕含写作时的撕心裂肺,但是读者们几乎矛头一致对准了李国华的现实原型,并将其认为是林奕含自杀的元凶(虽然并非全然由其一手造成,但他是罪魁祸首,殆无疑义),而义愤所加之处也使“狼师”无所遁形,即使是对《房思琪》背后的故事并不如香港和台湾那般关注的大陆,在有人爆料现实版“李国华”来福建教书以后,网络舆情之震动,也如一石激起百层浪,对涉事培训机构施加了巨大的舆论压力。

 
而巧合的是,虽然与作者逝世无关,但是近两年声势浩大的Metoo运动也使《房思琪》保持了相当可观的“被引用量”。又或者说,国内也掀起这阵运动时,姗姗来迟的简体中文版《房思琪》却显得生逢其时,而且《房思琪》的结局无疑是悲剧,正如作者本人的生命一样,也和去年以来国内的Metoo运动与性别平权(包括性少数)运动的负面遭遇一样。在这里,文学叙事和社会现实共同完成了一次基调阴沉的交响乐。
 
虽然我并不反对,甚至非常支持《房思琪》出版后,社会各界泛起的“声讨”之浪,这确乎是一次推动社会走向进步的运动——虽然内部极端暴烈言论的盛行和当局的抑制打压使得这场运动颇具内忧外患。但是林奕含有一个重要的关注点——“她恍然觉得不是学文学的人,而是文学辜负了她们”。
 
的确,要声讨李国华太过容易,甚至廉价。而林奕含在《房思琪》中,几乎不避腥膻地描述了李国华那不可描述的种种罪行,说明她自己——尽管她在受访时说,这不是一本控诉李国华的书——但是她还是有控诉的心在,尽管控诉并不意味着她想用这种方式清算其罪行。
 
然则假若李国华就是彻头彻尾的狼心兽行,我们真可以不顾一切、理直气壮地控诉他;但是,他用精致的文学自我文饰,而这种文饰恰恰使当时并没有文学品位,只知捡到篮里就是菜,对于文学有不讲道理甚至有些盲目的热爱的房思琪,颇为着迷。我们对于胡兰成,甚至对于周启明和郭开贞,都可以说,其人可废,而其文不可废——但是要注意,他们对于我们来说,都是“他者”,甚至已经是“古人”了,所以做这种一分为二的判断对我们来说太过轻易,甚至有些轻浮。可是,假若我们是“当局者”,我们和胡兰成辈甚至可以“我们”并称,那我们怎么办?哪怕我们自己不是“受害者”,但是这个时候我们再大谈“一分为二”,是不是我们自己也不免成为“加害者”呢?
 
或者换个角度来说,因为我们读到了来自林奕含的真切的苦楚,所以我们会觉得李国华是不可原谅的——他玩弄了女孩子的肉体与情感,他同时亵渎了教育和文学。可是如果没有林奕含对房思琪的如此细节化的“忠实记录”,而是只是作为某种“八卦”,某种简单的“黑历史”,我们自己是不是也会说,此人性侵犯女学生,罪不可恕,但是他受过了声讨,已经算是罪有应得,且再之后似乎也已改过自新,加之他的文学素养、他的教学水平都无可争议地好,那么我们是不是轻易地就能原谅他了?
 
而正是“一分为二”之难,导致李国华的形象在房思琪来说一直是两极撕裂的,所以便有了因为爱是故可以忍受甚至原谅的戏码。甚至哪怕房思琪可能想到李国华对自己就是玩弄不恭,就是用文学来找补施暴的藉口,可能她自己出于对文学的信仰,外加出于某种自我安慰的心理机制下,把自己的愚行看作为了文学而殉节献身,而这种殉节或献身维护的是她构建的、高度文艺化的“李国华”的形象。可是一旦房思琪或者承受的痛苦超过了阈值,或者干脆是领悟到其实一切都是自己贫乏无力的自我欺骗,那么等待她的,要么是崩溃,要么是幻灭。老子说:“信言不美,美言不信。”虽为至论,但若非饱经沧桑而后悲观厌世,恐怕我们都不愿意相信这句话,而宁可“听其言而信其行”。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文学彻头彻尾地辜负了房思琪,更辜负了林奕含自己。
 
而林奕含早已看出了“文学”之于李国华之流的虚妄,她自己需要的是虔诚信仰文学的另一个自己,所以小说中就有了许伊纹。许伊纹看起来很像是刘怡婷(可以理解为是剥除与李国华有关的一切遭遇的,房思琪该有的样子)应该长成的样子。虽然从头到尾,似乎只有房思琪是真正遭到直接强暴的,但是从许伊纹对毛敬苑的接纳过程中存在的距离感甚至抗拒行为,可以明确看到某种阴影,这种阴影究竟来自对房思琪遭遇的了解产生的共情,还是许伊纹自己的与钱一维有关的过往(被“豢养”——“豢养”真是个危险的词汇),也许不得而知,又也许两者都有。而且林奕含显然是有寄情于许伊纹的成分,书中有一段关于许伊纹的撕心裂肺的描写,如果吹毛求疵地说,或许可认为是赘馀甚至败笔,但是这也是看出林奕含对其寄托深邃的关键所在。
 
显然,许伊纹的出现,是对文学品位和观念的“矫正”,是本当与李国华相颉颃的存在。然而,许伊纹的文学素养虽然高雅而唯美,可是面对暴行的时候,却又很无力——即使不谈暴行,从全书结尾老钱太太对刘妈妈说的那句“从前(伊纹)给她(们)看那些书,还不如去公园玩”的语句,也可看出这种引导的效应几何,可能本身就颇值得质疑。假若许伊纹知道房思琪的一切,她或许也只能设法把房思琪拉过来让她远离李国华,而不是直接把李国华击倒。许伊纹无法给房思琪带来任何意义的救赎,她能做的,唯有把自己的精神传承与刘怡婷,让刘怡婷带着作为自己的“双子星”的、也只是作为形象构建的“房思琪”继续活下去而已。
 
或者可以说,房思琪、刘怡婷和许伊纹,是林奕含的三个面向,或者是她的“一气化三清”。她把自己的苦难写在了房思琪的经历里,而把刘怡婷作为自己本应有的观照,至于许伊纹,是她在写这个故事时的“自己”的基础上,更作了理想化的塑造而已。我们可以相信(或者只是替她希望)她最开始创作的时候,是寻求排遣和救赎,但是最后却把她带进了对过往阴影的更痛彻的沉浸,所以她其实是不可能从《房思琪》的撰写中得到救赎的。从这种意义上说,文学先是由“李国华”的现实原型辜负了她一次,再由她自己的写作又辜负了她一次。
 
林奕含去世以前曾在一次访谈中,大谈中国的“诗教”传统,并对背叛这种传统的人与事表示不解与愤慨。我记得网友评论大多说她“天真”(innocent),但在我看来这个说法其实饱含“经验”(experienced)。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民有耻且格。”可是问题在于,千百年来的诗教只有敦化,而缺乏强硬的政刑,或许它能“化性起伪”,但是未必能、甚至不可能“吊民伐罪”(均用字面义)。即使是刺诗,最高的程度也只是死谏,而不可能亲执鞭朴。而且,如果真正把文学当作宗教来信仰,那么林奕含的直指古往今来如此多的背叛诗教传统的人,就像虔诚的信徒在指斥背叛教义的异端,可是文学毕竟没有自己的“宗教裁判所”,加之它又是那么容易被“免而无耻”的人掌握,他们用自己的无耻作为敲朴和鞭笞,而文学则变成他们的自我开脱,这样的方式偏偏大行其道。如此而来,根本不是林奕含为“天真”抑或“经验”的问题,而是她希望“所信的道我已守住了”但却事与愿违,故而她只有无力地挣扎与呐喊。
 
而对“温柔敦厚诗教也”向往甚至是盲从的中国的士君子,更会天真地相信“人性本善”,或者相信“化性起伪”的可行。所以我们说中国人的民族性重视道德,却轻视法治(不,不要提法家,法家是本质上也是“人治”的“律治”,是“德治”的对立面,而道德和法治本不应当对立)。如此说来,这更像是所谓“民族性”跟我们开的一个玩笑,也是文学对于人情道德、对于相信诗教的中国文人们最大的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