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鸡汤来的是一个很萌的小和尚,圆脸大眼睛,嘴唇嘟嘟着,一边抚摸着光头,一边红着脸结结巴巴地道:“师傅说,病人需要营养,这汤是请了外头师傅在外面烹煮的,很干净;师傅说,太史大人一路剿除五越蛮人,沿途村民受惠良多,今冬可免受越人侵扰,功德无量,所以本寺破例敬奉荤食;师傅说,汤里加了本寺独产的丝笋和回生草,最是养气补元,希望能对女施主病体有所补益。”
太史阑听他一口一个师傅说师傅说,忍不住想笑,旁边苏亚沈梅花以及一些女学生早就唧唧格格笑弯了腰,都道:“哎哟好玩。”
小和尚这下更吃不消,脸成了大红布,赶紧转身就逃,都快逃出房门了,忽然脚步一顿,又跑回来,躬身合十,道:“阿弥陀佛。”然后再转身,踏踏踏奔出去了。
这下连太史阑都噗一下喷出来——萌物无敌!
景泰蓝在一边瞧得两眼发光,转眼就偷偷溜出去找人家玩去了,太史阑也不管他,此刻这寺庙安全得很。
正笑得热闹,忽然听见容楚声音,笑道:“好香,偷什么嘴儿?”
沈梅花哈地一笑,道:“还想跟着沾光尝只鸡腿儿,这下没戏了,清场,清场。”
太史阑不重口腹之欲,便叫人取筷子撕鸡腿,没人理她,都一边笑着一边向外走,道:“一只鸡腿景泰蓝,一只是你的,我们清楚得很。”沈梅花缩头缩脑从容楚身边过,道:“国公,我等很识时务,一根鸡毛都没尝!”
“很好,等你授官给你加一级。”容楚笑容可掬。
姑娘们微笑着出去,太史阑唇角也微微一勾,她很乐意看见一切人间温暖,人和人相处时的体贴、自如和温馨。
她觉得现今的容楚也比一开始随和多了,一开始国公爷倒不算冷傲,就是总在似笑非笑,也不怎么和底下人说话——装深沉!
“我一开始就打算给你住在庙里,极东这里佛教盛行,大庙不少,不过想着你未必吃惯素菜,命周七跑遍了云合城的庙宇,才选定了这一家,害周七骂我,害他整整吃了七天素斋,嘴里淡得出鸟。”
容楚一边随意闲话,一边将桌子挪到太史阑榻前,自己拖了个小凳子,抽出一块香气清雅的绸巾,给太史阑围在胸前,又在她背后放了个软软的枕靠,在她膝上铺一块方巾。
太史阑托腮任他忙碌,觉得贤惠的男人最可爱。
完了容楚才在小凳子上坐下,太史阑问他:“为什么一定想给我在庙里住?”
容楚用筷子点了点她,“你杀孽重,难免有戾气缠绕,这一病病这么久也有这原因,在庙里住住,让大师傅们给你诵诵经,帮你超度超度那些亡灵,对日后有好处。”
“想不到你也信这个。”太史阑忍不住一笑。
“不是信。”容楚一笑,“但凡对你有一丝好处,哪怕虚无缥缈,我总愿意去试一试的。”
太史阑不说话,半晌淡淡道:“我们为将者,是不该信鬼神的。信了,就有心障,以后还怎么挥刀作战?”
“人命手中过,佛祖心头坐。”容楚不以为然地答。
太史阑一笑,觉得容楚这才是杀神真境界。看来更需要超度的是他。
“别说这些了。太史,你该知道我们的命运就是操纵人间杀戮,看惯就好。”容楚掀开那些盖在菜上的瓷盖子,“还是先酒肉穿肠过吧。”
盖子一掀,一股浓郁的香味冲鼻,和鸡汤馥郁清甜的香气比起来,这些蔬菜的香气反而更加浓烈张扬,真让人难以相信,清淡的蔬菜,也能生出这样狂放的香。
菜其实也简单。炒韭菜,三丝豆腐羹,一碟看上去像是蘑菇的东西,一碟青豆嫩笋。主食是珍珠米粥和三色小馒头。
但那韭菜,比寻常韭菜短,根是紫色的,香油炒得根根青翠滋润,太史阑原先不喜欢吃韭菜蒜苔这些东西,嫌味儿冲,佛教里这也属于荤,不过此刻这一盘特别的韭菜,特别引人食欲,忍不住夹一筷,顿时眼睛一亮。
“滋味鲜浓!”她这不好口腹之欲的人都忍不住赞。
“这是野鸡脖韭菜,此地特产,市面难见,比寻常韭菜鲜上数倍。”容楚笑道,“下次让他们挤成汁拌肉馅包馄饨,也是妙品。”
太史阑又尝尝那蘑菇,入口不同寻常蘑菇滑嫩,很有咬劲,有野味肉香,十分奇特,容楚道:“这是松油覃,风味独特。”
三丝豆腐羹黄白绿三色分明,清香沁人,青豆嫩笋嫩得入口即化,口感回甘,昌明寺的素斋,果然不凡。
太史阑赶路,虽然不会饿着,但也很少精致地吃,此刻终于有了点胃口,每样菜都尝了尝,反正景泰蓝不爱蔬菜,留只鸡腿给他就够了。
容楚一直给她布菜,太史阑吃着,忽然一停,给他舀过一勺青豆,“这豆子不错,香。”
容楚不接,张开口,笑吟吟瞧着她。
太史阑瞟他一眼,很想把豆子一股脑倒进他嘴里,这豆子外温内热,烫死他算了!
然而她最终把勺子回到自己嘴边,吹了吹。
容楚眼光大亮,探头来迎。
太史阑吹冷了豆子,举勺凑向他嘴边。
容楚微笑。
勺子在离他嘴唇零点零一公分时忽然一拐,收回,落到了太史阑的嘴里。
太史阑大嚼特嚼,斜眼瞟容楚。
容楚“噗”地一笑,站起身,怒道:“这不行,这明明是给我的。”扑上来要抢。
这哪里是抢食,分明是夺吻,太史阑一巴掌就推在他脸上,容楚偏头一让,她身子一仰,两人滚倒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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