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早上,正当我和我的妻子在一起进早餐的时候,我们的女仆送来了一封电报。那是歇洛克-福尔摩斯打来的,电报内容是这样的:
能否抽暇数日?顷获英国西部为博斯科姆比溪谷惨
案事来电。如能驾临,不胜欣幸。该地空气及景致极佳。
望十一时十五分从帕丁顿起程。
“亲爱的,你看怎么样?"我的妻子隔着餐桌看着我说,“你想去吗?”
“我真不知道怎么说才好。我现在要做的事情多得很。”
“噢,安斯特鲁瑟会替你把工作做了的。你最近脸色有点苍白。我想,换换环境对你是有好处的,何况你又总是对歇洛克-福尔摩斯侦查的案件那么感兴趣。”
“想想我从他办案中得到的教益,我要不去,那就太对不其他了。"我回答道,“但是,如果我要去的话,就得立即收拾行装,因为现在离出发的时间只有半个小时了。”
我在阿富汗度过的戎马生涯,至少使我养成了行动敏捷、几乎可以随时动身的习惯。
我随身携带的生活必需岂不多,所以在半小时内我就带着我的旅行皮包上了出租马车,车声辚辚地驶向帕丁顿车站。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站台上踱来踱去。他穿着一件长长的灰色旅行斗篷,戴着一顶紧紧箍着头的便帽;他那枯瘦细长的身躯就显得更加突出了。
“华生,你能来真是太好了,"他说道,“有个完全靠得住的人和我在一起,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地方上的协助往往不是毫无价值,就是带有偏见。你去占着那角落里的两个座位,我买票去。”
在车厢里,除了福尔摩斯随身带来的一大卷乱七八糟的报纸外,只有我们两个乘客。他在这些报纸里东翻西找,然后阅读,有时记点笔记,有时沉默深思,直到我们已经过了雷丁为止。接着,他忽然把所有报纸卷成一大捆,扔到行李架上。
“你听说过有关这个案子的任何情况吗?"他问道。
“一无所闻。我有好几天没有看报纸了。”
“伦敦出版的报纸的报道都不很详细。我一直在看最近的报纸,想掌握一些具体情况。据我推测,这件案子好象是那种极难侦破的简单案件之一。”
“这话听起来有点自相矛盾。”
“但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真理。异常现象几乎总是可以为你提供线索。可是,一个越是毫无特征和气平常常的罪行就越是难以确实证明它是某个人所犯的。然而,这个案件,他们已经认定是一起儿子谋杀父亲的严重案件。”
“这么说,那是个谋杀案了?”
“唔,他们是这样猜想的。在我有机会亲自侦查这个案件之前,我决不会想当然地肯定是这样。我现在就把我到目前为止所能了解到的情况,简短地给你说一下。
“博斯科姆比溪谷位于赫里福德郡,是距离罗斯不很远①的一个乡间地区。约翰-特纳先生是那个地区的一个最大的农场主。他在澳大利亚发了财,若干年前返回故乡。他把他所拥有的农场之一,哈瑟利农场,租给了也曾经在澳大利亚呆过的查尔斯-麦卡锡先生。他们两人是在那个殖民地互相认识的。因此,当他们定居的时候,彼此尽可能亲近地结为比邻是很自然的。显然特纳比较富有,所以麦卡锡成了他的佃户。但是,看来他们还是和过去常在一平时一样,是完全平等的关系。麦卡锡有一个儿子,是个十八岁的小伙子,特纳有个同样年龄的独生女。他们两个人的妻子都已不在人世。他们好象一直避免和邻近的英国人家有任何社交往来,过着隐居的生活。麦卡锡父子俩倒是喜欢运动的,因此经常出现在附近举行的赛马场上。麦卡锡有两个仆人,一个男仆和一个侍女。特纳一家人口相当多,大约有五六口人。这就是我尽可能了解到的这两家人的情况。现在再说些具体事实。
“六月三日,即上星期一下午三点钟左右,麦卡锡从他在哈瑟利的家里外出,步行到博斯科姆比池塘。这个池塘是从博斯科姆比溪谷倾泻而下的溪流汇集而成的一个小湖。上午,他曾经同他的仆人到罗斯去,并对仆人说过,他必须抓紧时间办事,因为下午三点钟有一个重要约会。从这个约会之后,他就没有再活着回来。
“哈瑟利农场距离博斯科姆比池塘四分之一英里,当他走
①英格兰中西部的一个郡——译者注过这地段时,曾有两个人目睹。一个是个老妇人,报纸没有提到她的姓名,另一个是特纳先生雇用的猎场看守人威廉-克劳德。这两个人证都宣誓作证说,麦卡锡先生当时是单独一个人路过的。那个猎场看守人还说,在他看见麦卡锡先生走过去几分钟后,麦卡锡先生的儿子詹姆斯-麦卡锡先生腋下夹着一支枪也在同一条路上走过去。他确信,当时这个父亲确实是在尾随在他后面的儿子的视程之内。在他晚上听说发生了那惨案之前,他没有再想过这件事。
“在猎场看守人威廉-克劳德目睹麦卡锡父子走过直至看不见了之后,还有别人见到他们。博斯科姆比池塘附近都是茂密的树林,池塘四周则是杂草和芦苇丛生。一个十四岁的女孩子,博斯科姆比溪谷庄园看门人的女儿佩兴斯-莫兰,当时在那周围的一个树林里采摘鲜花。她说,她在那里的时候看见麦卡锡先生和他的儿子在树林边靠近池塘的地方;当时他们好象正在激烈争吵,她听见老麦卡锡先生在大骂他的儿子;她还看见那儿子举起了他的手,好象要打他的父亲似的。她被他们暴跳如雷的行为吓得赶快跑开,回家后便对她母亲说,她离开树林时麦卡锡父子两人正在博斯科姆比池塘附近吵架,她恐怕他们马上要扭打起来。她的话音刚落,小麦卡锡便跑进房来说,他发现他父亲已死在树林里,他向看门人求助。他当时十分激动,他的枪和帽子都没有带,在他的右手和袖子上都可以看到刚沾上的血迹。他们随他到了那里,便发现尸首躺在池塘旁边的草地上。死者头部被人用某种又重又钝的武器猛击,凹了进去。从伤痕看,很可能是他儿子甩枪托打的,那枝枪扔在草地上,离尸体不过几步远。在这种情况下,那个年轻人当即遭到逮捕,星期二传讯时被宣告为犯有'蓄意谋杀'罪,星AE-f1三将提交罗斯地方法官审判,罗斯地方法官现已把这个案件提交巡回审判法庭去审理。这些就是由验尸官和违警罪法庭对这个案子处理的主要事实经过。”
我当即说:“我简直难以想象能有比这更恶毒的案件了。如果可以用现场作为证据来证明罪行的话,那么现在正是这样一个案子。”
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回答说:“拿现场做证据是很靠不住的。它好象可以直截了当地证实某一种情况,但是,如果你稍为改变一个观点,那你就可能会发现它同样好象可以明确无误地证实迥然不同的另一种情况。但是,必须承认,案情对这个年轻人十分不利。他可能确实就是杀人犯。在附近倒有几个人,其中有农场主的女儿特纳小姐,相信他是清白无辜的,并且委托雷斯垂德承办这件案子,为小麦卡锡的利益辩护,——你可能还记得雷斯垂德就是同'血字的研究'一案有关的那个人——但是,雷斯垂德感到这个案子相当难办而求助于我。因此,这就是两个中年绅士以每小时五十英里的速度飞奔而来,而不在吃饱早餐以后留在家里享享清福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