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爱的朋友,现在你可以完全看出:我为什么要来找你了。很清楚,那两个女人与这个人分手后,他便远远地尾随着她们,他从窗外看到那对夫妇间的争吵,便闯了进去,而他用小木箱装着的那个东西却溜了出来。这一切是完全可以肯定的。不过究竟那间屋中发生了什么事情,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告诉我们了。”
“那么你打算去问他吗?”
“当然了,不过需要有一个见证人在场。”
“那么你是让我做见证人吗?”
“如果你愿意的话,那自然了。倘若他能把事情说个明白,那是最好的了。假如他不说,那么,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提请逮捕他。”
“可是你怎么知道,我们回到那里时,他还在那里呢?
“你可以相信,我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我把我在贝克街雇用的一个孩子派去看守他,无论这个人走到哪里,他也甩不掉这孩子的。明天我们会在赫德森街找到他,华生。假如我再耽误你,去安寝,那么,我就是犯罪了。”
中午时分,我们赶到惨案发生地点,由我的朋友引导,立即前往赫德森街。尽管福尔摩斯善于隐藏他的感情,我也能一眼看出,他是在竭力抑制他的兴奋情绪。我自己一半觉得好奇,一半觉得好玩,也异常兴奋激动,这是我每次和他在调查案件时都体验到的。
“这就是那条街,”当我们拐进一条两旁都是二层砖瓦楼房的短街时,福尔摩斯说道,“啊,辛普森来报告了。”
“他正在里面,福尔摩斯先生,”一个小个儿街头流浪儿向我们跑过来,大声喊道。
“很好,辛普森!”福尔摩斯拍了拍流浪儿的头,说道,“快来,华生。就是这间房子。”福尔摩斯递进一张名片,声言有要事前来。过了一会,我们就和我们要访问的人见面了。
尽管天气很热,这个人却仍蜷缩在火炉旁,而这间小屋子竟热得象烘箱一样。这个人弯腰驼背,在椅中把身体缩成一团,在某种程度上给人一种难以形容的丑恶印象。可是当他向我们转过脸来时,这张脸虽然枯瘦而黝黑,但从前一定是相当漂亮的。他那双发黄的眼睛怀疑地怒视着我们,他既不说话,也不站起来,只指指两把椅子让我们坐下。
“我想,你就是从前在印度的亨利-伍德吧,”福尔摩斯和颜悦色地说道,“我们是为了巴克利上校之死这件小事,顺便来访的。”
“我怎能知道这件事呢?”
“这就是我所要查清的了。我想,你知道,如果不把这件事弄清楚,你的一个老朋友巴克利夫人很可能因谋杀罪受审。”
这个人猛地一惊。
“我不知道你是谁,”他大声喊道,“也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但你敢发誓,你对我所说的是真的么?”
“当然是真的了,他们只等她恢复知觉以后,就要逮捕她了。”
“我的天啊!你也是警察署的吗?”
“不是。”
“那么,这件事与你有什么关系呢?”
“伸张正义,人人义不容辞。”
“你可以相信我的话,她是无辜的。”
“那么犯罪的是你?”
“不,不是我。”
“那么,是谁杀害了詹姆斯-巴克利上校呢?”
“这是天理难容,他才死于非命。不过,请你记住,如果我如愿以偿,把他的脑袋打开了花,那么,他死在我的手下,也不过是罪有应得。假如不是由于他问心有愧,自己摔死了,我敢发誓说,我势必也要杀死他。你要我讲一讲这件事。好,我没有必要隐瞒,因为我对这件事是问心无愧的。
“事情是这样的,先生。你看我现在后背象骆驼,肋骨也歪歪扭扭,但在当年,下士亨利-伍德在一一七步兵团是一个最漂亮的人。那时我们驻扎在印度的一个兵营里,我们把那地方叫做布尔蒂。几天前死去的巴克利和我一样,是同一个连的军士,而那时团里有一个美女,是陆战队上士的女儿南希-德沃伊。那时有两个人爱她,而她只爱其中的一个,你们看到蜷缩在火炉前的这个可怜的东西,再听到我说那时正因为我长得英俊她才爱我时,你们一定会忍俊不禁。
“啊,虽然我赢得了她的爱情,可是她父亲却把她许给了巴克利。我那时是个冒失鬼,不顾一切的少年,巴克利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已经要提升军官了。可是那姑娘仍然对我很忠诚,那时如果不是发生了印度叛乱,全国都骚乱起来,我似乎可以把她娶到手。
“我们都被困在布尔蒂,我们那个团,半个炮兵连,一个锡克教连,还有许多平民和妇女。这时有一万叛军包围了我们,他们竟象一群凶猛的猎狗围在一只鼠笼周围。被围困的第二个星期,我们的饮水用光了。那时尼尔将军的纵队正往内地移动,所以产生了一个问题:我们是否能和他们取得联系,而这是我们的唯一出路,因为我们不能指望携带所有的妇女和儿童冲杀出去。于是我便自告奋勇突围去向尼尔将军求援。我的请求被批准了,我就和巴克利中士商量。他比其他任何人都熟悉地形,便画了一张路线图给我,以便我按图穿过叛军防线。这天夜里十点钟,我便开始走上征途。这时有一千条生命在等待救援,可是我在那天夜晚从城墙上爬下去的时候,心里只挂念着一个人。
“我要经过一条干涸的河道,我们本指望它可以掩护我避过敌军的岗哨,可是当我刚匍匐行进到河道拐角处,正好闯进了六个敌军的埋伏之中,他们正蹲在黑暗中等候我。顷刻之间我被打晕过去,手足都被缚住。可是我真正的创伤是在心里,而不是在头上,因为当我醒来时听到他们的谈话,虽然我只懂一点他们的语言,我也足以明白,原来我的伙伴,也就是给我安排了路线的那个人,通过一个土著的仆人,把我出卖给敌人了。
“啊,我不需要详细讲述这一部分了。你们现在已经知道詹姆斯-巴克利善于做出什么事了。第二天布尔蒂由尼尔将军前来解了围,可是叛军在撤退时,把我随他们一起带走了,多年来我再也见不到一个白人。我备受折磨,便设法逃走,又被捉回,重新遭受折磨。你们可以亲眼看见,他们把我弄成现在这副模样了。那时他们有些人带着我一同跑到尼泊尔,后来又转到大吉岭。那里的山民把带我的那几个叛军杀死了,于是在我逃脱前,我又一度成了他们的奴隶。不过我逃走时没有向南逃,而不得不向北逃,一直逃到阿富汗。我在那里游荡了几年,最后又回到旁遮普。我在那里多半时间住在土人中,学会了变戏法,用以维持生活。象我这样一个可怜的跛子,又何必再回到英国,让我的一些老同事知道我这种情况呢?即使我渴望复仇,我也不愿回去。我宁愿南希和我的老伙伴们认为亨利-伍德已经直挺挺地死了,也不愿让他们看到他活着,象一只黑猩猩一样拄着一根拐杖踯躅而行。他们深信我已经死了,我也愿意他们这样想。我听说巴克利已经娶了南希,并且在团里升得很快,可是即便如此,我也不愿说出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