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夏朋婕太太亲口说的话。她说时喘一阵,停一阵。有时她说话的声音非常低,我简直听不清楚。可是,我把她所说的话全都速记下来了,决不会有什么差错的。”
福尔摩斯打了一个呵欠,说道:“这的确很动听。后来又怎么样了?”
这位侦探又说了下去:“夏朋婕太太停下来的时候,我看出了全案关键的所在。于是,我就用一种对待妇女行之有效的眼神紧盯着她,追问她儿子回家的时刻。
“我不知道。她回答说。
“不知道?”
“实在不知道。他有一把弹簧锁的钥匙,他自己会开门进来的。”
“你睡了以后他才回来的吗?”
“是的。”
“你几点钟睡的?”
“大概是十一点。”
“这样说来,你的儿子最少出去有两个小时了。”
“是的。”
“可不可能出去了四、五个小时?”
“也有可能。”
“在这几个钟头里他都干了些什么?”
“我不知道。她回答说,说时嘴唇都白了。
“当然,说到这里,别的就用不着多问了。我找到夏朋其中尉的下落之后就带着两个警官,把他逮捕了。当我拍拍他的肩头,警告他老老实实跟我们走的时候,他竟肆无忌惮地说:‘我想你们抓我,是认为我和那个坏蛋锥伯的被杀有关吧。我们并没有向他提起这件事,他倒是自己先说出来了,这就更令人觉得可疑了。”
“十分可疑。”福尔摩斯说。
“那时他还拿着她母亲所说的追击锥伯用的那个大棒子。是一根很结实的橡木棍子。”
“那么你的高见如何?”
“啊,根据我的看法,他追锥伯一直追到了布瑞克斯顿路。这时他们又争吵起来。争吵之间,锥伯挨了狠狠的一棒子,也许正打在心窝上,所以虽然送了命,却没有留下任何伤痕。当夜雨很大,附近又没有人。于是夏朋婕就把尸首拖到那所空屋里去。至于蜡烛、血迹、墙上的字迹和戒指等等,不过是想把警察引入迷途的一些花招罢了。”
福尔摩斯以称赞的口气说:“做得好!葛莱森,你实在大有长进,看来你迟早会出人头地的。”
这位侦探骄傲地答道:“我自己认为,这件事办得总算干净利落。可是这个小伙子自己却供称:他追了一程以后,锥伯发觉了他,于是就坐上了一部马车逃走了。他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位过去船上的老同事,他陪着这位老同事走了很久。可是问到他这位老同事的住址时,他的回答并不能令人满意。我认为这个案子的情节前后非常吻合。好笑的是雷斯垂德,他一开始就走上了歧途。我恐怕他不会有什么成绩的。嘿!正说他,他就来了。”
进来的人果然是雷斯垂德。我们谈话的时候,他已经上了楼,跟着就走进屋来。平常,无论从他的外表行动,还是衣着上,都看得出来的那种扬扬自得和信心百倍的气派,现在都消逝不见了。只见他神色慌张,愁容满面,衣服也凌乱不堪。他到这里来,显然是有事要向福尔摩斯求教的,因为当他一看到他的同事便显得忸怩不安,手足无措起来。他站在房子中间,两手不住地摆弄着帽子。最后,他说道:“这的确是个非常离破的案子,一件不可思议的怪事。”
葛莱森得意地说道:“啊,你也这样看吗,雷斯垂德先生?我早就知道你会得出这样结论的。你已经找到那个秘书先生斯坦节逊了吗?”
雷斯垂德心情沉重地说:“那位秘书斯坦节逊先生,今天早晨六点钟左右在郝黎代旅馆被人暗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