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坐在那里,两手托着下巴,深深地陷入沉思。这时他站起身来,拉响了传呼铃。
“艾姆斯,"当管家走进来时,福尔摩斯说道,“塞西尔·巴克先生现在在哪儿?”
“我去看看,先生。”
艾姆斯一会儿就回来了,告诉我们巴克先生在花园里。
“艾姆斯,你可记得昨晚你和巴克先生在书房时,他脚上穿的是什么?”
“记得,福尔摩斯先生。他穿的是一双拖鞋。在他要去报警时,我才把长统靴子交给他。”
“现在这双拖鞋在哪里?”
“现在还在大厅的椅子底下。”
“很好,艾姆斯,我们要知道哪些是巴克先生的脚印,哪些是外来的脚印,这当然很重要了。”
“是的,先生。我可以说我注意到了那双拖鞋上已经染有血迹了,连我的鞋子上也是一样。”
“根据当时室内情况来看,那是很自然的。很好,艾姆斯。如果我们要找你,我们会再拉铃的。”
几分钟以后,我们来到书房里。福尔摩斯已经从大厅里拿来那双毡拖鞋。果然象艾姆斯说的那样,两只鞋底上都有黑色的血迹。
“奇怪!"福尔摩斯站在窗前,就着阳光仔细察看,自言自语道,“真是非常奇怪!”
福尔摩斯象猫似地猛跳过去,俯身把一只拖鞋放在窗台的血迹上。完全吻合。他默默地朝着几个同事笑了笑。
麦克唐纳兴奋得失去体统。他用地方口音象棍棒敲在栏杆上一样喋喋不休地讲起来。他大声喊道:“老兄!这是毫无疑义的了!是巴克自己印在窗上的。这比别的靴印要宽得多。我记得你说过是一双八字脚,而答案就在这里。不过,这是玩的什么把戏呢,福尔摩斯先生,这是什么把戏呢?”
“是啊,这是什么把戏呢?"我的朋友沉思地重复着麦克唐纳的话。
怀特·梅森捂着嘴轻声地笑着,又以职业上特有的那种满意的心情搓着他那双肥大的手,满意地大声叫道:“我说过这桩案子了不起。果真一点不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