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



    “我们可以假定,道格拉斯这个人生活中确实有过犯罪的隐私,而且实在是可耻的隐私。这就使他遭到某人暗杀,我们设想凶手是个从外面来的仇人。出于某种我到目前还无法解释的原因,这个仇人取走了死者的结婚戒指。这种宿怨可以认为是他第一次结婚时造成的,而正因如此,才取走他的结婚戒指。

    “在这个仇人逃跑以前,巴克和死者的妻子来到屋中。凶手使他们认识到,如果企图逮捕他,那么,一件耸人听闻的丑事就会被公诸于世。于是他们就改变了主意,情愿把他放走了。为了这个目的,他们完全可能无声无息地放下吊桥,然后再拉上去。凶手逃跑时,出于某种原因,认为步行比起自行车要安全得多。所以他把自行车丢到他安全逃走以后才可能被发现的地方。到此为止,我们只能认为这些推测是可能的,对不对?”

    “对,毫无疑问,这是可能的,"我稍有保留地说。

    “华生,我们一定要想到我们遇到的事无疑是极为特殊的。现在我们继续把我们想象的案情谈下去。这一对不一定是罪犯的人,在凶手逃离后,意识到自己处于一种嫌疑地位,他们既难说明自己没有动手行凶,又难证明不是纵容他人行凶。于是他们急急忙忙、笨手笨脚地应付这种情况。巴克用他沾了血迹的拖鞋在窗台上做了脚印,伪作凶手逃走的痕迹。他们显然是两个肯定听到枪声的人,所以在他们安排好了以后,才拉铃报警。不过这已经是案发后整整半个小时了。”

    “你打算怎样证明所有这一切呢?”

    “好,如果是一个外来人,那么他就有可能被追捕归案,这种证明当然是最有效不过了。但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嗯,科学的手段是无穷无尽的。我想,要是我能单独在书房呆一晚上,那对我会有很大帮助的。”

    “独自一个人呆一晚上!”

    “我打算现在就去那里。我已经和那个令人尊敬的管家艾姆斯商量过了,他决不是巴克的心腹。我要坐在那间屋里,看看室中的气氛是否能给我带来一些灵感。华生,我的朋友,你笑吧。我是笃信守护神的。好,走着瞧吧。顺便问你一下,你有一把大雨伞吧?带来了没有?”

    “在这儿。”

    “好,如果可以的话,我要借用一下。”

    “当然可以了,不过,这是一件多么蹩脚的武器啊!如果有什么危险……”

    “没什么严重问题,我亲爱的华生,不然,我就一定会请你帮忙了。可是我一定要借这把伞用一用。目前,我只是等候我的同事们从滕布里奇韦尔斯市回来,他们现在正在那里查找自行车的主人呢。”

    黄昏时分,警官麦克唐纳和怀特·梅森调查回来了。他们兴高采烈,说是调查有了很大进展。

    “伙计,我承认我曾经怀疑过是否果真有个外来人,"麦克唐纳说道,“不过现在一切都过去了。我们已经认出了自行车,并且还查访到车主的外貌特征,所以,这一趟可是收获不小啊。”

    “你们这么说,好象这案子就要了结了,"福尔摩斯说道,

    “我衷心地向你们二位道喜啊。”

    “好,我是从这个事实入手的:道格拉斯先生曾经到过滕布里奇韦尔斯市,从那一天气,他就显得神情不安了。那么,正是在滕布里奇韦尔斯市,他意识到了有某种危险。很明显,如果一个人是骑自行车来的话,那就可以料想是从滕布里奇韦尔斯市来的了。我们把自行车随身带上,把它给各旅馆看。车马上被伊格尔商业旅馆的经理认出来了,说车主是一个叫哈格雷夫的人。他两天前在那里开过房间。这辆自行车和一个小手提箱,就是他的全部家当。他登记是从伦敦来的,可是没有写地址。手提箱是伦敦出品,里面的东西也是英国货,不过那人本身却无疑是美国人。”

    “很好,很好,"福尔摩斯高兴地说道,“你们确实做了一件扎实的工作,而我却和我的朋友坐在这里编造各种推论。麦克先生,这的确是一次教训呢。是得多做些实际的工作啊。”

    “当然,这话不错,福尔摩斯先生,"警官麦克唐纳满意地说道。

    “可是这也完全符合你的推论啊,"我提醒说。

    “那也说不定。不过,让我们听听结果如何吧,麦克先生。没有什么线索可以查清这个人吗?”

    “很明显,他非常小心谨慎提防着,不放别人认出他来。既没有文件也没有书信,衣服上也没有特记。他卧室桌上有一张本郡的自行车路线图。昨天早晨,他吃过早饭,骑上自行车离开旅馆,直到我们去查问为止,也没有再听到他的情况。”

    “福尔摩斯先生,这正是使我迷惑不解的,"怀特·梅森说道,“如果这个人不想叫人怀疑他,他就应当想到,他必须返回旅馆,并且象一个与事无关的游客那样呆在那里。象现在这样,他应当知道,旅馆主人会去向警察报告的,必然要把他的失踪和凶杀案联系起来。”

    “人家是要这样想的。既然还没有捉到他,至少直到现在证明他还是机智的。不过他的外貌特征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麦克唐纳查看了一下笔记本。

    “这里我们已经把他们所说的完全记下来了。他们似乎说得不太详细,不过那些茶房、管事的和女侍者们所说的大致相同。那人身高五英尺九英寸,五十岁左右,有点儿头发灰白,淡灰色的胡子,鹰钩鼻子和一张凶残无比、令人生畏的面孔。”

    “好,别说了,这几乎是道格拉斯本人的写照了,"福尔摩斯说道,“道格拉斯正好是五十多岁,须发灰白,身高也是这样。你还得到什么情况了?”

    “他穿一身厚的灰衣服和一件双排扣夹克,披一件黄色短大衣,戴一顶便帽。”

    “关于那支火枪有什么情况?”

    “这支火枪不到二英尺长,完全可以放到他的手提箱里。他也可以毫不费力地把它放在大衣里,带在身上。”

    “你认为这些情况同这件案子有什么关系呢?”

    “噢,福尔摩斯先生,"麦克唐纳说道,“你可以相信,我听到这些情况以后,不到五分钟就发出了电报。当我们捉住这个人时,我们就可以更好地判断了。不过,恰恰在这件案子停滞不前时,我们肯定是前进了一大步。我们知道一个自称哈格雷夫的美国人两天前来到滕布里奇韦尔斯市,随身携带一辆自行车和一个手提箱,箱子里装的是一支截短了的火枪。所以他是蓄意来进行犯罪活动的。昨天早晨他把火枪藏在大衣里,骑着自行车来到这个地方。据我们所知,谁也没看到他来。不过他到庄园大门口用不着经过村子,而且路上骑自行车的人也很多。大概他马上把他的自行车藏到月桂树丛里(人们后来就在这里找到那辆车),也可能他自己就潜伏在这里,注视着庄园的动静,等候道格拉斯先生走出来。在咱们看来,在室内使用火枪这种武器是件怪事。不过,他本来是打算在室外使用的。火枪在室外有一个很明显的好处,因为它不会打不中,而且在英国爱好射击运动的人聚居的地方,枪声是很平常的事,不会引仆人们特别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