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合上电脑,走出书房,偌大的公寓里,所有的灯都亮着,将黑夜照出了白昼,可是空荡荡的环境,让她依旧觉得有些孤单。

    屋内很安静,她穿着拖鞋走向厨房的时候,都能听见自己脚步的回音。

    大理石的餐桌上,摆放着三个精致的小瓷盆,上面盖着碗,掀开,里面是她煮的宵夜。

    煮给她的丈夫,苏年华吃的。

    只可惜,她的丈夫,没有回家。

    夏季,尽管房间里有冷气,食物还是很快会变质,四月拿来了一个垃圾桶,将宵夜倒了进去,随后将碗拿到水槽里,认真地洗干净,在随后,四月掏了米,放在定时蒸锅里,插上电,选了煮粥的功能。

    这一系列的动作,她做起来,是那么的流畅,仿佛做过很多遍一样。

    的确是做过很多遍。

    这已经是她这个月,第二十次,将做好的宵夜仍在垃圾桶里,第二十次煮好了早餐要喝的粥,然后第二天早上,只有她一个人喝。

    哦,对了,忘记告诉大家,今天是这个月的二十号,也就是说,她的丈夫,苏年华,这个月,一次家都没有回来过。

    俗话都说,抓住男人的心,要先抓住男人的胃,于是她一个从小到大,双手从未沾过油水的千金大小姐,再跟他结婚之后,用心的学起了饭菜,终于,她从最初被油飞溅的满手都是水泡,到现在已经可以利索的做出味道上佳的四菜一汤。

    只是,到了此时,她才知道,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男人的胃这句话的前提,是这个男人,肯吃你做的饭,哦,又错了……是肯看你做的饭一眼。

    整理好一切,四月看了一眼时间,已经快要十一点钟了,她知道,苏年华不会回来了,现在的他,或许已经睡到在某个年轻而又漂亮的女人怀里。

    最初她想到这些,心底翻滚的是嫉妒和疼痛,可是现在,她已经能做到,平静的享受这种麻木的疼痛,然后渐渐地回味着这种酸到心底,泛苦的醋意。

    四月将客厅和厨房的灯都关掉,然后走回了卧室,她已经洗过澡了,所以直接关了灯,爬上了床。

    这么大的床,她睡得面积,不过只有五分之一。

    明知道,没有人会跟自己抢这个床,她还是接近于痴迷的留了大半个床,给未归家的苏年华睡。

    四月刚准备闭上眼睛的时候,自己的手机突然间响了起来,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突兀,她吓得全身一哆嗦,然后才坐起身,从一旁的床头柜摸了自己的手机,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是顾倾城打来了,于是没有任何停留的接听:“倾倾?”

    “小月,还没睡吧?”

    “没有,这么晚了,找我有事吗?”

    电话那一端的顾倾城,静了片刻,才带着几分不好意思的出声:“小月,我打电话来,是想问你,唐时……他最近在忙什么?”

    “我哥吗?他出差了,去了美国,那边有个项目,原本是二哥要负责的,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临时就换成哥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