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叶援朝的鞋子都是41码的。”一回到县局,张一昂就拿着调查记录找高栋汇报。
“所有鞋子?”
“是的,我们今天去了他家,他家门口鞋柜上,放着四双鞋子,两双皮鞋,一双休闲板鞋和一双球鞋,都是41码的,他脚上穿着的一双皮鞋也是41码。”
高栋思索一下,又问:“所有的鞋子都是旧鞋子吗?”
“对。”
高栋点点头:“这表明叶援朝平时所穿的鞋子,确实是41码。不过这还不能排除他的犯罪可能。凶手什么线索都没有留下,唯独留下一只鞋印,有可能凶手故意在犯罪时穿了双40码的鞋子,干扰我们的侦办。”
张一昂一听,脸露尴尬:“那我们得拿张搜查令去他家搜一遍了?”
高栋笑了笑:“这个再说吧,无凭无据申请搜查令查一个警察不合规矩。如果案子真和叶援朝无关,你们已经找了他两回,再去就不太好了。”
张一昂苦笑道:“是啊,派出所的人一见我们就摆脸色,就差没轰我们出来了。”
高栋哈哈一笑,安慰他:“辛苦了。然后不在场证明查得怎么样?”
“11月25日下午5点多,叶援朝在他家楼下的一家小餐馆吃饭,这点我们已经跟餐馆老板确认,叶援朝经常在那儿吃饭。之后叶援朝称自己回家看电视、上了会儿网,再没出过家门。我们查过他的电脑,11月25日晚上确实有他的上网记录。”
高栋微微眯眼,问:“他上什么网站?”
“百度、新浪、网易、天涯,看的基本上是新闻页面。”
“他看什么新闻?”
“主要是国内的政治和实事新闻。”
“他有没有上过不符合他年龄特征的网站?”
张一昂看了一眼调查记录,摇头:“没有,看这些政治和民生新闻应该符合他的行为习惯吧。”
高栋点点头,继续问:“他上这些网站是在几点?”
“浏览器的历史记录只保存哪天看的,不记录具体几点几分,后来小刘找他的硬盘记录,查出上网时间是在当晚七点到七点半之间。”
高栋眼睛微眯:“如果他七点半还在上网,就没有足够时间去杀人了。嗯……对了,你们有没有问过宽带运营商了,核实他家的上网时间?”
“查过了,现在小区里用的都是区域内的共享带宽,所以宽带运营商不记录具体每个小时段用户家中的使用流量,只记录该用户某天是否联网。由于叶援朝家里装着路由器,所以宽带运营商那边的记录是叶援朝家中一直处于网络连接状态。”
高栋思索下,道:“对了,叶援朝说11月25日晚上还在电脑上玩过单机版的麻将,有没有查过麻将文件的最新访问时间?”
“查了,最新访问是昨天,所以没办法知道11月25日当天他是否也玩过。”
高栋吐了口气,又问:“叶援朝家附近有没有监控探头?有的话还需要查查11月25日晚上他是否真没出过家门。”
张一昂道:“我们周边看了一下,那块地方是旧城区,监控很少,最近的一处监控离他家大概有五六百米远,是个路口监控,他就算出了家门,也没必要从那个监控下面走。老大,叶援朝11月25日晚上七点多上过网,证据确凿,可以完全排除怀疑了吧?”
高栋没有直接回答,转过身,思忖片刻,最后叹了口气,决定让张一昂回去继续围绕着王宝国人际关系调查,叶援朝的事暂时就到此为止吧。
他重新理了一遍思路。叶援朝有一定的犯罪可能,但基本上可以排除嫌疑了。
首先从动机上说,他如果因为家庭破裂去报复,应该直接找沈孝贤一家,不该去找处于间接关系的王宝国。
其次现场留下一个40码的鞋印,叶援朝的几双鞋子都是41码,并且全是旧鞋。表明他平时就穿41码的鞋子。如果都是新鞋,那就要怀疑是叶援朝杀人后,买了41码的鞋子来撑门面,摆脱嫌疑。
另一种假设的角度,如果说是叶援朝犯罪时,故意穿一双和他平时不同号的鞋子,杀人时故意留下一个鞋印误导警方侦办,那么他应该穿42码的鞋子,而不是41码。因为一个人穿着尺码比实际脚码小的鞋子,会非常难受,行动不自如,这种关键的谋杀时刻绝对不能出现行动不自如的情况。而穿比实际尺码大一号的鞋,可以通过塞鞋垫,系紧鞋带来消除影响。
再次,叶援朝案发当天下午5点多在楼下吃饭,已经被证实。此后他回到家中,虽说没有人证来证明他没出过门,但他确实在11月25日晚上七点到七点半之间上过网,上网后再去蹲点犯罪,时间上很紧张,况且他也没办法预知那时王宝国还没回家。
当然了,叶援朝也可以下载个软件来进行自动上网,伪造他当晚上过网的假象。不过高栋从江伟、张一昂以及县局其他接触过叶援朝的人得到的共同信息,勾勒出的叶援朝形象是个憋屈的老好人,并不是个逻辑严密、无懈可击的聪明人,而且也不太懂电脑技术。这样的人不会想出一整套不在场证明的伪证制造。
从犯罪动机、现场遗留的证据和不在场证明,几乎都排除了叶援朝犯罪的可能。
再加上两次张一昂找叶援朝调查时,叶援朝的态度和反应特征,也完全符合他的心理。
到此,高栋总算把叶援朝排除在了王宝国案子外。
但他还有个更大的难题,是谁杀了王宝国?目击者看到走路微微左倾,行动匆忙的家伙是凶手呢,还是个普通的无关过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