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也从另一个方面想过:这是不是有点乘人之危?是不是有点对不起叶子菁?答案是否定的。叶子菁已经得罪了省市领导,是她自己跑去得罪的,与他陈波无关。因此,不论“八一三”火灾案怎么办,最后办成什么结果,叶子菁都要下。既然叶子菁要下,就必然有人要上。他不上,张国靖或者其他同志也要上,那么,与其让张国靖和其他同志上,倒不如他自己上了,就是论资排辈也该是他了。
于是,在次日上午召开的院检察委员会会议上,陈波准备有所表现了。
会议由叶子菁主持。叶子菁的脸上看不出啥,仍是那么镇定自若,先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除一切不安定因素,依法尽职全力办好“八一三”大案要案的指示精神,包括对她本人和检察院的一些批评。接下来,心平气和主动做起了检查,说是前一阶段请示汇报不够,对上级领导情况信息反馈不够及时,也没有很好地领会市委的精神,给办案工作造成了一定的被动,责任应该由她这个检察长负。
陈波听着,记着,便产生了误会,以为叶子菁痛定思痛,也准备有所表现了,心里竟是一阵莫名的紧张。情况很清楚,如果叶子菁这时改变立场,有所表现,他再做什么表现就没有实际意义了,闹不好反会给同志们造成错误印象,好像他要乘叶子菁之危落井下石似的。其实,他真不是这种人,平生也最恨这种落井下石的小人,他希望的是抓住这次机会顺手捡个检察长,而不是和叶子菁拼抢这个检察长。
叶子菁很有意思,似乎想有所表现,却又不明说,把公安局关于放火的意见说了说,要求大家重新讨论一下:江正流和公安局的意见是不是也有一定的道理?根据目前掌握的事实证据,是不是可以考虑定放火?检察院这边是不是当真只有失火这一种定性意见?有没有其他不同意见?叶子菁要求大家实事求是,畅所欲言。
与会的检委们马上畅所欲言了,七嘴八舌,情绪都挺激烈,竟然没一个赞同放火的定性意见,仍都坚持是失火。主持办案的副检察长张国靖根本不给叶子菁转弯的余地,引经据典侃侃而谈,极力坚持检察院原上报意见,口口声声要叶子菁顶住。张国靖很不客气地说,江正流和公安局怎么说是他们的事,我们检察机关必须尊重法律事实,不能看着哪个领导的脸色行事,否则法律就没有尊严了,我们就是渎职!张国靖说完,女起诉处长高文辉又做了重点发言,就失火和放火两种不同的犯罪特征做了法律意义上的比较说明,明确指出:如果我们接受公安机关的结论,以放火罪起诉查铁柱,案子就没法办下去了,她这个公诉人决不出庭支持公诉!
陈波这才插上来说:“小高,讨论问题就是讨论问题,不要这么情绪化嘛!你是起诉处长,又是这么个大案子,叶检把任务交给你,不是你说不干就不干的!”
高文辉平时真是被叶子菁宠坏了,在这种要命的时刻,竟冲着叶子菁来了:“那好,叶检,不行我就辞职,不但不做这个公诉人,也不做这个起诉处长了!”
叶子菁不高兴了,批评说:“小高,怎么又扯到辞职了?当真想做律师发大财去啊?现在是研究案子的定性,你辞职的问题今天不研究,少在这里胡说八道!”
高文辉一点不怕:“叶检,那你也把话说清楚:你今天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们失火的定性汇报已经报给市委了,现在又来研究什么?你是不是顶不住了?”
这时,反贪局年轻局长吴仲秋也开腔了,一脸的忧郁:“叶检,你可真得顶住啊,不能说变就变嘛!失火的定性是大家慎重研究、取得了一致的认识以后报上去的,是件很严肃的事啊。现在,法律和事实没有变,我们该坚持的就要坚持啊!”
吴仲秋也是叶子菁依重的年轻干部。陈波知道,叶子菁做了检察长后,用了一对金童玉女,金童就是反贪局局长吴仲秋,玉女便是起诉处处长高文辉。检察系统的同志们都说,这对金童玉女简直就是叶子菁的化身。现在,化身向真身发难了。
然而,接下来叶子菁说的一番话,倒完全出乎陈波的意料。
叶子菁在高文辉和吴仲秋的紧逼之下,沉默了好半天,才缓缓开了口:“小吴、小高、同志们,有一点必须说清楚:我的观点和看法并没有任何改变,我仍然认为是失火,仍然坚持原有的定性意见。但是,市委和市政法委要求我们慎重,我们就不能不慎重,毕竟是众所瞩目的大案要案啊,慎重一点没有坏处。再说,我也一直有个担心,这个担心曾私下和高文辉同志说过:我会不会受感情因素的影响?会不会在这种下意识的影响下出现判断上的偏差?江正流同志昨天也把问题提出来了,提得很尖锐,甚至建议我回避。所以,我恳请同志们今天一定不要顾及我和任何一个同志的面子,有什么说什么,不要给市委造成一种印象,好像检察院因为有了我,就只有一种声音了,这不好,我自认为自己还不是个一言堂的大家长。”
陈波这才弄明白了:叶子菁根本没想有所表现,开这个会的目的只是想糊弄市委,走走民主形式。也许吴仲秋和高文辉这对金童玉女早就知道这个底了,才在会上这么紧逼叶子菁,这种紧逼实则是一种支持。那么,他还犹豫什么呢?应该有所表现了,上次检委会讨论案子定性时,他根本没往心里去,糊里糊涂跟着大家举了一回手,失火就失火了。现在想想,放火也不是不可能嘛,查铁柱有放火动机嘛!
叶子菁还在那里动员:“就没有别的意见了吗?当真这么铁板一块啊?”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该表现就必须表现了!陈波清了清嗓门,准备发言。
叶子菁马上注意到了,把目光转向他:“哦,陈检,你有话要说?”
陈波笑了笑:“叶检,你这么动员,我就简单说几句吧,不一定对,供你和同志们参考吧!先声明一下,我这可不是看谁的脸色啊,就是实事求是说点想法。”
叶子菁笑道:“别解释这么多了,陈检,你畅所欲言好了!”
陈波尽量平静地说了起来,口气很随意,不像是处心积虑的结果:“还是得检讨哩!上次检委会讨论案子定性时,我满脑子都是盖咱们检察大楼的事,心想,有叶检和同志们把着关,也用不着我多考虑了。所以,你们都说是失火,我也跟着失了一回火。今天听叶检这么一讲,尤其是把公安机关的意见这么一介绍,哎,我觉得这失火定的还真有点问题哩!查铁柱烧电焊引起了‘八一三’大火,表面看起来是失火,可过细分析一下,事情就不那么对头了。公安机关分析得有道理啊,查铁柱和大富豪有经济纠纷,主观上是有报复的犯罪动机;查铁柱对大富豪的内部情况又十分熟悉,对三楼仓库堆满易燃物品应该是清楚的,如果没有犯罪故意,就应该料到这一后果嘛!另外,我还有个新观点,就是对查铁柱所谓主动救火一事的判断:查铁柱在大火烧起来以后装模作样救了一下。我认为不是救火,实际上是延误了宝贵的救火时间,也有让火情增大的故意!所以,我个人的意见可以考虑定放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