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之狼

作者:乔丹·贝尔福特

下午一点,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公布史蒂夫·马登鞋业以4个字母的交易代码SHOO(和鞋“shoe”发音相同)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这个交易代码是多么可爱、多么恰如其分啊!

作为他们长久做法的一部分,他们保留了为我——“华尔街之狼”——设定IPO价格的荣耀。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位于遥远的马里兰州的贝塞斯达,在那里,他们一群蠢蛋闭门造车,制定出了一连串古怪、构想拙劣的交易政策。这些政策荒谬至极,以至于纳斯达克每新发行一只股票都会遭到某种形式的操控,不管Stratton Oakmont是否涉足其间。

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为什么创造出了这样一个如此明显地愚弄顾客的游戏场所,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这是因为,它是一个自行规管的机构,所有者即为经纪公司自身。(事实上,Stratton Oakmont也是会员之一。)

就本质而言,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只是在表面上站在顾客的一边,并不真正代表顾客的利益。事实上,他们甚至根本就没尽力去维护顾客的利益。即便是摆样子他们也摆得极有分寸,即刚好不惹证券交易委员会上火——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需对证券交易委员会汇报。

因此,他们并不允许由买家、卖家之间的自然平衡来主宰股票的IPO价格,而是为主承销商——在这次上市中我就是主承销商——保留了这项极有价值的权利。我可以选择任何一个我认为适合的价格,这就充满了随机性与多变性。由此,我决定这次要随性一点,甚至让变数更大一点,所以,我将每组股票的IPO价格定为5.5美元,这可使我大有机会以这一价格将我的100万组股票从代理人手中重新购回。我不否认我的代理人会想着多持有一段时间,不过他们在这件事上毫无选择可言。毕竟,回购事项事先已做过安排(这当然是证券管理人极力反对的做法),他们不用做任何事情,不用担任何风险,不用支付一分钱,只需买入、卖出,每组股票即可获利1.5美元。如果下一笔交易还想参加的话,那么他们最好是遵行事先约定的协议,就此事保持沉默,只说一句“谢谢你,乔丹”,然后,如果联邦或州证券监管人问及为何如此廉价地卖出他们所持有的股票时,他们则以谎言应答他们。

不管怎么说,在这件事情上,我的逻辑思维不容置疑。到下午一点零三分,距我以5.5美元从代理人手中重新购回股票仅过了3分钟,华尔街其他公司已将股价炒到了18美元/组。这就意味着我有1 250万美元的收益入账!1 250万美元!仅仅3分钟而已!此外,我还将赚到100万左右的投资银行业务费,几天后等我再从代理人手中购回过桥贷款组合时,我又能赚到三四百万美元。啊,代理人!一个多么美妙的词语啊!史蒂夫本人是我最大的一个代理人。他代我持有了120万股,这正是纳斯达克不许我持有的部分。以现行18美元/组的价格计算(一组股票包括一只普通股和两份认股权证),实际股票价格为8美元/股。这就意味着史蒂夫代我持有的股票现值差点到了1 000万美元!“华尔街之狼”又一次大获全胜!

现在轮到我忠诚的Stratton员工们向客户推销这一价格大涨的股票了。所有这些价格大涨的股票不仅仅包括为他们的客户提供作为IPO一部分的100万组,还包括我从代理人手中购回的、现已放入公司自有账户的100万组……还有我要从所有将每组股票价格炒到18美元(帮我做苦力)的经纪公司手中购回的股票。他们会慢慢将这些股票回售给Stratton,锁定自己的利润。到今天收盘前,我需要Stratton员工们筹集到约3 000万美元。这样就能搞定一切,还可为公司自有账户提供一点保障,以防有人将他们根本还未持有的股票卖出(希望能让股价下跌,这样他们以后能够以低价再买进来)。对我这群欢乐的经纪人而言,3 000万美元根本就没有问题,尤其是今天上午我做的那番激情演讲,使得他们以前所未有的热情高声向客户兜售着。

此时,我正站在公司的交易所里,回过头看着我的首席交易员史蒂夫·桑德斯。我一边瞟着史蒂夫面前那排电脑显示器,一边瞄着正对着交易室的平板玻璃窗。大家的工作节奏简直太疯狂了。经纪人们都像爱尔兰女妖精似的对着电话大喊。每隔几秒钟就会有一个年轻的满头金发、身穿低领制服的销售助理跑到这扇平板玻璃窗前,通过底端一个狭窄的小孔送进一沓购买指令;接着,4位订单处理员就会轮流拿起购买指令,将其输入电脑网络,使其出现在史蒂夫面前的公司自有交易终端,然后由他根据现行市场进行处理。

看着史蒂夫面前交易终端上不断跳动着的橙色数字,我突然产生了一种怪异的自豪感:证券交易委员会那两个傻瓜正坐在我的会议室中想从历史记录中找到确凿的证据,而我就在他们的眼皮底下上演了他们苦苦寻找的精彩一幕。不过我猜他们这会儿应该冻得没心思做事了吧,他们的一言一行可全在我们的掌控之中。

截至目前,已经有50多家不同的经纪公司参与了这场购买狂潮,不过这些公司都有着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每一家公司都希望最终能在市场最高点时将所有股票都回售给Stratton Oakmont。由于其他经纪公司纷纷买入,现在证券交易委员会可不能说是我操纵股市,将每组价格炒到18美元了。这很简单。如果我不是那个将股价炒高的人,那我何罪之有呢?事实上,在这整个过程中我一直都充当着卖家的身份。我向其他经纪公司售出了适当数量的股票,刚刚够其“分一杯羹”,这样等我以后发行新股票时他们可以继续操控价格,但向他们售出的股票也不能太多,否则,等交易日结束我必须从他们那儿重新购回股票时,会给我造成极大的负担。所以我得谨慎地把握一个平衡度,不过,让其他经纪公司抬高史蒂夫·马登鞋业的股价,倒可为我创造一个应对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合理的推诿”。即日起一个月后,如果他们要审查我的交易记录,试着重现交易初期所发生的事情时,他们看到的就将是——全美的经纪公司使史蒂夫·马登鞋业的价格飙升,就是这样。

离开交易所前,我对史蒂夫下达了最后一条指令:绝对不可让股票跌到18美元以下。毕竟,华尔街其他公司如此好心来帮我操控股价,我可不能不够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