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香鬓影系列之回首已是百年身
作者:寐语者
一、
【明珠蒙尘】
“新华路有两百多学生在游行,老易跟小北走一趟!”
“工人罢工那条稿子还没传回来,再催再催,截稿时间至多拖到零点一刻!”
“小程的社论好了没有?”
“如果时政稿子来不及,就用海外评论凑版,念卿再赶两条译稿!”
时近七点,报馆两层楼里依然忙得人仰马翻,灯火通明打字机嗒嗒响成一片,废稿散乱一地,人人进出来去都似打仗,踏得楼梯地板冬冬作响。叶总编急得快要上火,矮胖身影风一样卷进卷出,冲进时政部催稿,冲去社会部派人,掉头又冲来编辑部丢下一句话,不等念卿抬头,便风风火火冲回办公室接电话。
“我……”念卿张口才吐出一个字,总编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门边。
绪梅从一堆稿子里抬起头来,捶桌子笑,“惨了吧,两条译稿!”
一听绪梅开口,小钟再忙也要回头搭话,“脱线总编,专捡软柿子捏。”
叶总编大名叶起宪,第一次听到这名字就让小钟笑翻了天,在他们广东话里谐音起线,是神经病的意思,从此脱线总编的雅号就在报馆传开。绪梅一听小钟的广东口音讲国语就忍不住发笑,念卿却半分也笑不出来,两条译稿,这得译到什么时候,已经七点了……她抬眼看墙上挂钟,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长叹口气。
绪梅停笔问她,“是不是赶不及晚上的课了?”
“赶不上也得赶。”念卿苦笑,“如果动作够快,勉强还来得及。”
“那你不是没时间吃晚饭了?”绪梅面有忧色。
念卿已经埋头开始译稿子,无暇再和她说话,只敷衍地嗯了一声。
绪梅搁了笔,“老是不吃晚饭!这样下去你非熬出胃病不可!”
“你何苦嘛。”小钟也回头道,“一个女人打拼这么辛苦,不如早点嫁人啦!”
“这叫什么话,谁说女人不能自己打拼了?”绪梅立时反驳他。
两个人又要展开一轮唇枪舌剑之际,门口传来中气十足地一声暴喝,“稿子弄完没有?”
叶起宪叉腰站在门口,灰呢西服半敞,国字脸上杀气腾腾,绪梅与小钟立刻噤声,乖乖把头埋回稿件堆中。念卿已经见怪不怪,头也不曾抬一下,自顾专注赶工。叶起宪走到她桌前,满意地敲敲桌沿,和颜悦色道,“小沈啊,辛苦你了。”
“应该的。”念卿笑一笑,只希望他赶紧走,别再妨碍她干活。
叶起宪负手转身,扫了眼绪梅桌上乱糟糟的一堆稿子,摇头道,“年轻人就要不怕苦不怕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埋头做事低头看路,断不能似那等好高骛远之辈……”
小钟重重咳嗽,绪梅与念卿无奈地交换了一个眼神。
“老叶,过来看下。”
程以哲的声音及时从门口传来,无异于救世福音,拯救三名小编于水深火热。
叶起宪矮胖身躯一个灵活的转身,快步迎上去,笑容堆满每一条皱纹,“社论写好了?”
“你先看看。”程以哲递过薄薄两页稿纸,修剪得干净齐整的指甲却沾上一点墨迹。
两人站在门边一边看稿一边说话,叶起宪匆匆扫完稿子,赞不绝口,只对几处犀利的用词有些犹疑,建议换成相对圆滑的表达。程以哲嗯了声,不置可否。叶起宪知道大名鼎鼎的程主笔一向固执,改他的稿子向来不易,暗自琢磨着找怎么借口……一抬头,却见程以哲目光飘忽,注意力完全没在稿子上,只朝他身后看去。
叶起宪循着他目光回头,却见沈念卿神情专注,手上写得飞快,长发不时散下来遮了视线,她一边写,一边随手将发丝掠到耳后——抬手一掠间,叫人立时想起“皓腕凝霜雪”之句。
叶起宪恍然,早先听人私下传言,说程主笔对新来的那个女编辑有意思,原本他还不信——程以哲是什么样的条件,且不说家资殷实,文藻出众,单论人品相貌那也是众里挑一的。如此才俊,怎可能看上那土气木讷的小姑娘。那沈念卿平日看来也不出众,寡言少语,只知埋头做事,打扮尤其土气,老是罩件松垮垮的外套,蓄着厚蓬蓬的刘海,连同一副黑框眼镜,整整遮去半张脸。自她来报馆做事两个多月,叶起宪还从未仔细瞧过她长什么模样。
倒是这会儿不经意看去,那一抬腕、一掠鬓,倒有几分妩媚。叶起宪咧嘴,嘿嘿一乐,在程以哲肩头重重一拍,“文章没问题,我就稍微改几个字词儿,正好你得空帮小沈看看稿子。”
“小沈有什么稿子?”程以哲一怔,挺秀眉峰微蹙。
“她赶两条重要的译稿,要得急,正好你一起看看,省了再审稿。”叶起宪推他一把,掉头就走,“不说了,我赶着催稿,这边交给你了。”
挂钟滴答滴答,报馆里灯火渐渐暗下来,几间办公室的人都走光了,只剩二楼还亮着几盏昏黄灯光。走道楼梯的走动声越来越少,没走的人都在加班,整栋楼终于安静下来。
绪梅已经早早收工回家,家里还有父母等着她吃饭。小钟也赶完稿子,收拾好东西,回头见整间屋子只剩念卿还在埋头疾写,程以哲静静坐在她旁边,说是审稿,其实在亲手帮她校对誊稿。灯光斜斜照下,将打字机的阴影投在纸上,念卿只顾疾写,没注意到光线的昏暗。程以哲起身,轻轻越过她身后,将台灯的位置调了调,光线顿时转亮。念卿抬头朝他一笑,两人并不说话,各自又埋头做事。
小钟蓦然觉得这一幕很默契,旁人私下都说这两人不般配……接触日久,他倒觉得念卿并不像旁人说的那么土气,至少不像她外表给人的木讷感觉。绪梅也说,念卿其实很漂亮,只是不会打扮。他倒觉得不是漂亮与否的问题,这女孩子身上有种说不出的气质,会吸引到程主笔大概也不奇怪。
“程先生,我先下班了,再会。”小钟客气地向程以哲告辞,却向念卿眨了眨眼,离开之时故意反手将门虚掩。
房间里顿时安静得只剩挂钟的嗒嗒声。
程以哲看一眼时间,已经快到八点钟,念卿每晚八点半要赶去做家庭教师,教学生英文。
“稿子给我吧,你时间来不及了。”程以哲搁了笔,温柔注视念卿。
念卿习惯性低头推了下眼镜,微微一笑,“没事,就快赶完了,一直劳烦程先生,真是不好意思。”
程以哲笑了笑,对她的生疏语气徒觉无奈, “那么,快写吧。”
念卿侧首,歉意地一笑,低头继续赶稿。
程以哲却再也无心做事,只是凝眸看她,不舍得放过她的每个小动作——分明是最平常的一颦一笑,在她做来总有说不出的韵致,这傻丫头却从不明白自己的美。看着她专注的侧颜,他心中满满都是暖意,忍不住轻声叫她,“念卿。”
“嗯?”念卿忙着写完最后几行,只低低应了一声,没有抬头。
“说了多少次你都不记得,不要再叫程先生好不好?”程以哲笑着抱怨,声音却转为低柔,透着些孩子气的无奈,“我也有名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