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的是,他必须死掉。”他说。
“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她说。
“不错,”他接口说,“但这个人比所有的人都更应该死。”
她压根没弄明白,又耸了耸肩膀,没有答腔,走了。这时,阿里萨明白了,在将来的某个还说不准的晚上,当他有幸和费尔米纳躺在一起时,他就可以对她说,他甚至对这位唯一有权知道的人也没透露过他的爱情的秘密。不,永远也不能透露,连向卡西亚妮也不能透露,这倒不是他不愿意向她打开珍藏这个秘密的匣子,而是直到那个时刻他才察觉,打开匣子的钥匙被丢掉了。
然而,那天下午最使他震动的还不是这件事。回首青年时代,往事历历在目,每年四月十五日,喧声震耳的灯谜赛会都在安的列斯大厅里举行。他始终是主角之一,但也象在几乎所有的场合一样,他始终是个不露面的主角。二十四年前,从开幕比赛起,他参加过好几次,他从来没中过奖,哪怕中个末等奖。不过,他不在乎,他参加并非出于获奖的野心,而是因为灯谜赛对他具有额外的吸引力:第一次比赛就是由费尔米纳负责打开那些火漆封口的信套,由她宣读比赛获奖者的名单,从那时起,他就决定要参加以后每年的竞赛了。
第一次灯谜竞赛的那一天夜里,阿里萨躲在半明半暗的靠背椅子后面,焦虑的心情使那朵插在西装翻领扣眼儿里的鲜艳的山茶花也在微微颤抖。他看见费尔米纳正站在古老的国家剧院的舞台上,打开那三个火漆封着的信套。他在心里琢磨,当她发现他是“金兰花”奖的获奖者时,将会发生什么事情。他胸有成竹,她准能认得出他的笔迹来。到了那一瞬间,小公园杏树下面度过的那些如花似锦的黄昏,书信里的振子花的芳香,微风轻拂的早晨为戴王冠的仙女演奏的只有他们两人才听得懂的圆舞曲,都会一齐涌上她的心头。可惜,那样的事并没有发生。更糟糕的是,“金兰花”奖——全国诗歌奖中的最高奖,被一个中国移民夺走了。
促使作出那非同小可的决定的雷鸣般的欢呼声,使人对竞赛的严肃性产生了怀疑。但评判是公正的,评奖委员会一致认为那是一首出类拔萃的十四行诗。
没有一个人相信,获奖的那首十四行诗的作者竟会是个中国人。他是上个世纪末在修筑两洋运河期间为了逃避吞噬巴拿马的那场黄热病横祸,和其他许多中国人一起到这里来享其天年的。他们说的是中国话,他们在此地生存着、繁衍着,他们内部完全一模一样,谁也分辨不出他们之间的区别。起初总数不到十人,其中有几个带着妻子儿女和准备食用的狗,但没过几年,这些悄悄地越过海关入境的中国人已挤满了港口附近的四条小巷。他们中间的年轻人匆匆忙忙地变成了儿孙满堂的风烛残年的家长,谁也不明白他们怎么会有时间衰老的。人们凭直觉把他们分成两类:好的中国人和坏的中国人。坏的中国人躲在港口的陰暗角落里,象国王似的吃喝,或者坐在桌子上对着一盘葵花籽烩老鼠肉较然死去,人们怀疑他们是些拐卖女人和无所不卖的人贩子。好的中国人是那些开洗衣店的,他们继承了一种神圣的科学,把旧衬衣退还顾客时洗得比新衬衣还要干净,领口和袖口熨得就象刚刚摊平的圣饼。
在灯谜赛上击败七十二名训练有素的对手的,就是这些好中国人中的一员。
费尔米纳头昏脑涨地念出那个名字的时候,谁也没听懂。不仅因为那是个闻所未闻的名字,而且说来说去谁也拿不准中国人到底叫什么名字。好在大可不必为此荣神,那位获奖的中国人已经从包皮厢后面出现了,脸上挂着中国人提早回家时那种会心的微笑。他对获胜十拿九稳,特意穿着那件过春节时才穿的黄色丝绸衬衣去了。
在不相信他是作者的人们的震耳嘘声中,他接过那朵十八K的金兰花幸福地吻了吻。
他在中央站了一会儿,象他们的圣母——显然不如我们的圣母那么做作——的使徒那样镇静自如。当起哄声第一次停下来的时候,他把获奖的诗句念了一遍。谁也没有听懂。但当又一阵嘘声停歇时,费尔米纳用动人的失了音的嗓子冷静地重新朗读了一遍,第一句诗就使人惊叹叫绝。那是一首最正统的高蹈派十四行诗,完美无缺,通篇贯穿着一股沁人肌肤的灵感,仿佛是一位高手帮他捉刀的。唯一有点道理的解释是,某位大诗人有意要同这个灯谜赛开个玩笑,而这位中国人则抱着至死不泄露秘密的决。已去帮他开这个玩笑。商报——我们的传统报纸,试图挽救公民的声誉,发表了一篇与其说是引经据典不如说是生吞活剥的关于中国人的悠久历史,他们在加勒比地区的文化影响以及他们有资格参加灯谜赛的杂文。杂文的作者毫不怀疑十四行诗的作者就是那位自称是作者的人,他直截了当地从题目开始引证:《中国人人皆诗人》。陰谋的策划者们——如果有过陰谋的话——就跟这个秘密一起烂在坟墓里了。获奖的这位中国人活到东方人的天年后死了,至死没有作出交代。他和那朵金兰花一起,装进棺材埋葬了,但也带着没有获得有生之年唯一渴望的东西的痛苦,他唯一的渴念是诗人的令名。为此之故,报界又抛出了早已被忘却的灯谜事件,并配上由手捧金杯的臃肿少女组成的插图,再版了那首十四行诗,诗界的守护神借此机会恢复事情的本来面目:新的一代觉得那首十四行诗味同嚼蜡,由此证明那首诗的确出自这位已故的中国人的手笔。
在阿里萨的记忆中,始终把那天坐在他旁边的一位浓妆艳抹的陌生女人和这幕闹剧联系在一起。竞赛开始的时候他还注意过她,后来由于在胆战心惊地等待,又把她忘记了。她那珍珠母般的白皙皮肤,富态女人身上飘出来的馨香,她那用一朵假洋玉兰花遮掩着的女高音歌唱家般的巨大的胸部,引起了他的注意。她身穿一件把身体裹得很紧的黑天鹅绒长袍,黑得跟她那急颠颠。热辣辣的眼珠似的。她的头发更黑,用一把吉卜赛女郎的梳子别在后颈上。耳朵上垂着耳环,脖子上挂着跟耳环风格相同的项链,根根手指上戴着一模一样的戒指,所有的首饰都是用闪闪发亮的泡泡钉做的,右脸颊上有颗痣,用口红涂抹过了。在最后那阵嘈杂的掌声中,她带着发自内心的抑郁,看了看阿里萨。
“相信我吧,我心里真不是滋味儿。”她对他说。
阿里萨浑身一震,倒不是被这种应该得到的同情所感到,而是由于有人洞悉他的秘密而吃惊。她向他说明:“我在开奖时发现,当时你领口上的那朵花在不住地颤动。”
她拿出手中的长毛绒出茶花向他示意,并向他敞开了心扉:“因此我才把我那一朵摘了下来。”她说。
本来阿里萨眼看就要因受挫而掉泪了,但出于夜生活狩猎者的直觉,精神陡然一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