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李暮夕继续反对道,面对父母离异都不轻易落泪的她似乎又有眼泪决堤地先兆。
刚想要安慰李暮夕的叶无道突然看到这个妮子的纤弱脚丫有点异常,当他轻轻拉过她小脚的时候。脸色一变,原来因为第一次在野外长途跋涉,这傻孩子的脚底已经起了好几个血泡,要不是血渗透白色棉袜,叶无道还不会看出来,她竟然在途中没有抱怨半句话!就算是在晚上也没有对自己提起,叶无道怜惜地紧紧着李暮夕,心疼道:“怎么这么傻,痛了就告诉我。”
“我不想成为无道地累赘。”李暮夕低头难过道,即使不能帮上你什么,我也不要你被我拖累。
“什么累赘不累赘的,不准胡思乱想!”叶无道摸着她的脑袋认真道,起身从药箱拿出药膏帮她敷上,血泡留下地痕迹在那雪嫩的小脚底板触目惊心,对暮夕来说应该很疼吧,叶无道叹息着帮她重新钻进睡袋,“我留下来陪你,你要是想回家,我们现在就可以回去。”
“不要!我要你去登山,就当作是帮我做了我的那份好不好?”李暮夕楚楚可怜的坚持道。
“败给你了,好吧,你一个人乖乖呆在这里,不要到处乱跑。”叶无道无奈道。
“嗯,我可是很听话的哦~”李暮夕终于破涕为笑,抱着叶无道亲了一口,真说起来她跟叶无道还真没有太多的肌肤之亲。
叶无道走出帐篷的时候,心情也好了很多,这个细节让他对这小妮子的评价高了许多,看来小暮夕以后想做花瓶都难了,出身她这种富人家庭最怕的不是刁蛮自负,怕地就是不懂得付出,自以为是的把男人的付出当作理所应当。
他很快就跟上大部队,只不过这次他和燕清舞的顺序颠倒了个,叶无道轻轻吟诵着苏东坡的词,小的时候因为慕容雪痕妾天都要练习发音,黄梅戏,越剧京剧都会接触,所以叶无道难免也懂点,一首《定风波》被拉着一根纤细竹竿的他哼的颇有味道。
“这是什么?”燕清舞慢下脚步,虽然叶无道也随之慢下,但她就那么固执地等着。
“不懂就算了。”叶无道轻声道,男人对女人,恨其实是一种最懦弱的表现,冷漠,才是最冷酷的行为,现在的他并不会刻意的标榜自己如何如何跟燕清舞保持距离。
老子婆娑,自歌谁答?
若不能心有灵犀,那这份爱情就如同二八少女却无流盼眼神,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