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克里玛莎

作者:甲鱼不是龟

    怎么说呢?

    琼斯现在的心情,就好像走在钢丝上一样,感觉自己只要一个不小心就会摔个粉身碎骨。

    想想,十一万零八百金币的债务,别说琼斯自己,就是把他们全家当了都没这么多钱。如果他还不上……嗯,银行会寄信给格雷。然而格雷也没钱,所以“巫妖王之子欠下巨款连夜潜逃”,极可能就是第二天报纸的头版头条了。

    就这大标题,你会把琼斯跟“艰难创业不幸失败的创业者”联系起来吗?

    不,不会的,人们会觉得巫妖王一定超级有钱,而巫妖王之子也一定就是个不务正业的富二代。之所以会欠债潜逃,一定是因为赌博,众叛亲离了,所以巫妖王也不肯帮他还钱。根本不会有人同情他,人们只会嘲笑他,并且拿来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想想每个角落都有血族在谈论自己,谈完还一个个幸灾乐祸叹了口气的样子。

    身败名裂呀……

    “到时候,我的名声就彻底毁了。会连表妹都娶不到,回咸鱼港也会被嘲笑到待不下去。会有很多小报记者来挖我的材料,到时候他们还会发现我曾经给九头蛇当过仆人……”

    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那就是亚岱尔把事情摆平了,琼斯没有因为欠钱而登上报纸头条。这是好事吗?

    不,这更糟。

    作为回报,亚岱尔一定会要求琼斯以巫妖王养子的名义让格雷介入萨姆博家族的财产纠纷。格雷会愿意介入吗?格雷肯定不会。于是,琼斯最终会因为这件事跟格雷闹翻。

    “养子堕入黑暗,巫妖王父子反目”,这标题,听上去又是一段豪门的恩怨情仇、腥风血雨。琼斯已经能想象无数的小报记者追着他挖材料了,最终他们还是会挖出琼斯曾经给九头蛇当仆人的过往……

    为什么绕来绕去又回九头蛇身上了?因为那么大一坨,就放在那里,打又打不过,搬又搬不走,藏都没法藏!

    总之,依旧是身败名裂……

    也可能亚岱尔帮琼斯摆平之后琼斯没有摆平格雷,也没跟格雷闹翻,后来跟亚岱尔闹翻了。那样的话,上头条的依旧是“巫妖王之子欠下巨款连夜潜逃”。

    反正只要失败,就是身败名裂。

    到时候,人类世界待不下去了,血族的地盘混不下去了,琼斯只能远走他乡,过着孤苦无依、风餐露宿的生活。也许还会被反过来当成奴隶卖给矮人当矿工。

    嗯,说起来,血族好像比矮人更适合当矿工。毕竟坑道里不会有阳光,用血族挖矿的话连火把都省了。还可以用魔法挖矿。

    也许矮人还会给他配个吸血鬼新娘,然后说:“有两个血族,这样我就可以收获一窝小吸血鬼拿去卖了!当初你用矮人奴隶矿工的时候不就这么想的吗?”

    关键那个吸血鬼新娘可能依旧是琼斯的小表妹,天知道她是怎么落魄到跟自己一样被卖了当奴隶的呢?

    狗血都是这么写的,总之光想想都是一场噩梦。

    也许还会因此而被一百八十个巫妖追杀。

    别问为什么是一百八十个,因为琼斯当晚梦到了一百八十个。是的,他做梦的时候还数了。一个个光秃秃的头盖骨挨个数,越数越害怕,最后被吓醒了。在棺材里狠狠地打了个冷颤。

    此时此刻,琼斯的精神压力可以说大到了极点。

    “无论如何,我必须要成功!不惜一切代价!等我有了孩子,我一定要告诉他身为父亲的我,究竟经受了多少的苦难!然后让那个莫尔卡也帮我写一本,就叫《吸血鬼王》!”

    起了“床”,琼斯打好领结,又是默默地出发了。颇有种大决战之前的架势。

    他决定亲自盯着,事无巨细,不能容许一丝一毫的意外。

    首先第一件事,就是运送。

    地精商人给琼斯安排了一百个血族。是的,足足一百个,浩浩荡荡的。琼斯还没看到过这么多血族同时站在一起过。

    “每四个血族提着一个笼子,我们分两次把矮人和必要的勘探工具送过去。”

    “僵尸呢?”

    “僵尸和挖矿工具明天才到,我们可以用飞艇运过去。这个比较简单。毕竟,矮人们到了之后,也需要先勘探矿脉,不会那么早用到矮人的。当然,您也可以要求今天就全部送到,那样的话得加钱。”

    “不了,就这样吧,谢谢。我觉得安排得挺好的。还有一个问题,如果路上出事了,算谁的?比方说装着矮人的笼子在运输的过程中掉下去,里面的矮人摔死了。”

    地精商人默默地看了一脸紧张的琼斯一眼,无奈说道:“算我们的,运输过程中出事都算我们的。我们会原价赔偿。您只需要在目的地收货就行。还有其他问题吗?”

    “没有了。”

    琼斯默默地站到了一旁。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血族们便都化作蝙蝠,浩浩荡荡地起飞了,带着琼斯大半的“身家”,或者说债务,起飞了。

    整个运输的过程倒是很简单,毕竟被地精商人召集过来的血族都是经验老道的。至于琼斯,只需要提心吊胆地跟着大队飞就行。

    为首的高个子血族还跟琼斯聊起了天:“我们常年接各种运输、送信之类的任务。如果小少爷您有需要的话也可以找我。最高记录我曾经一口气召集过两百个血族。就算你要运输一艘小型战舰,我们也是可以的。这是我的名片。”

    “别松脚!你就不能等落地了再给我名片吗?万一笼子掉下去了怎么办?”

    “没事,一只脚提着就可以了。我们很有经验,请相信专业人士。”

    琼斯的心都快跳出来了,反倒是笼子里的矮人睡得很熟,甚至都开始打呼噜了。

    血族运输队飞得很快,两个多小时,就飞过了步行需要三个月的路程,来到了琼斯的小城堡。

    望见浩浩荡荡的一大片提着笼子的血族,朵拉都惊呆了。

    “要运进城堡里面吗?”

    “不,放在外面就可以了。”

    “好的,兄弟们,把笼子都放下来。”化出人形,高个子血族给了琼斯一张清单:“这是第一批次的送货清单,麻烦您清点一下,如果准确无误,请签收。”

    其实也没什么好清点的,毕竟,无非就是二十四个矮人,还有一个装着各种勘探器械的竹笼子。在出发地的时候琼斯已经点过一遍了。

    不过,出于谨慎起见,琼斯还是仔仔细细地来回又数了三遍才签名。毕竟如果他这把豪赌输了,将落入一个极为悲惨的境地。

    “好的,我们回去运其他的了。顺便提一句,您签收过后再发生什么意外,就不是由我们承担的了。”

    “一般会发生什么意外?”

    “既然说是意外,谁知道呢?打架、生病、潜逃,所有可以让一个奴隶消失的,什么都有可能。”高个子血族摊了摊手,随口说了一句便走了。

    然而,琼斯的心却咯噔了一下。

    别的还好说……潜逃?

    “矮人会潜逃?”一时间,琼斯和朵拉面对着二十四个笼子里的二十四个矮人,手足无措了。

    是的,奴隶会潜逃,这是常识。所以任何地方的奴隶都需要看管。然而打了鸡血的琼斯却忘了。

    一般看管奴隶的会是血族奴隶,因为相对于其他种族的奴隶而言,同是血族,会相对更亲密一些。血族领主给血族奴隶的待遇也会更高,从某种角度来说,他们只是名义上的奴隶。实际上和雇工差不多。只是没有自由民的身份而已。就好像朵拉这样。

    然而,只剩下三万五千金币的琼斯明显是买不起那么多血族奴隶了……根本不可能买得起。请自由民监工吗?

    不可能。那样的话,琼斯基本等于拿着喇叭四处喊:“看!我给九头蛇当仆人!”

    “现在应该怎么办?我不可能让他们戴着镣铐干活,可是,如果把他们放出来,他们跑了怎么办?那样我直接就可以宣布破产了。我根本没有那么多钱再买一次矮人。而且就是买来了也还是有一样的问题。”

    琼斯都懵了,呆呆地看着笼子里的矮人。

    矮人们也握着栏杆,一个个静静地注视着琼斯。

    “要不,我们把矮人都还回去吧?”朵拉小声嘀咕道:“把所有的都退回去。这样我们顶多只欠八百个金币。”

    “八百个金币,你怎么算的?”

    朵拉伸出手指掐算着:“亚岱尔少爷十万金币,银行我们借了九千金币,利息一千八百。一共欠十一万零八百。亚岱尔少爷肯帮忙的话,银行肯定愿意让我们退还城堡的。这样的话,我们把矮人,城堡都退回去,可以要回十一万金币。还完之后,我们就只欠八百金币。也许再找一下依琳小姐就可以解决了。”

    琼斯面无表情地看着认真算账的朵拉:“我刚刚花了五千金币运输,这五千金币是没法退的。如果我们要运回去的话,可能还得再加五千金币。所以,是一万零八百金币。”

    “好吧……”朵拉扁着嘴,无奈地低下头。

    一万零八百金币,这是还没开始,就生生整没了一座城堡呀……

    琼斯都感觉自己陷进一个泥潭里了。

    总之,事情肯定是没有回头的路了。琼斯硬着头皮走到其中一个笼子前,干咳两声,堆起了笑容:“你好,我是你的新主人,琼斯·德拉库拉伯爵。”

    铁笼里正在抠脚的矮人抬头疑惑地看了琼斯一眼。

    这是一个胡子已经斑白,有着高高鼻梁,留着大胡子,穿着破烂衣裳,看上去年纪已经不小的矮人。左眼的眼角还有一块疤。据说,他是这群矮人的头。叫酒桶。也是这群矮人奴隶里最贵的一个,价值八千金币。因为他懂勘探,采矿技术也非常不错,甚至还懂冶炼。

    “咳咳,你叫酒桶对吗?”琼斯继续微笑着。

    酒桶伸了伸懒腰,也不回答,就看着琼斯。四周其他笼子里的矮人都在看着他们。

    朵拉的眉头蹙得紧紧的,因为她觉得琼斯已经在破产的边缘了。虽然他本来就没什么产可以破。

    “酒桶,你好。初次见面。希望以后你们能在我的领地里愉快地生活。”说着,琼斯继续微笑着看着酒桶。那笑看上去已经十分艰难,都要笑不下去了。

    好一会,酒桶终于有反应了,他把抠脚的手指拿起来闻了闻,然后意味深长地瞧着琼斯,伸出了三个手指:“除了奴隶贩子,我有过三任主人。你是第一个对我说‘你好’的。而且你看上去还很小。有什么事吗?”

    “哈哈哈哈。”琼斯尴尬地笑着,接着说道:“我想跟你商量一件事。”

    “什么事?”

    “我想实行一种新的工作制度,就是,没有监工。没有任何监工,没有人鞭打你们,催促你们。如果你们累了,可以稍微休息一会,不会有人抽你们鞭子。非常人性化的工作制度。就算效率稍微降低一点点也无所谓。你们将享受跟血族奴隶一样的待遇,可以完全自由地活动。除了没有工钱之外,简直就跟普通的工作一模一样!是的,就是这样!非常棒!”

    琼斯绘声绘色地说着,酒桶面无表情地听着。

    “当然,你们必须对我有所承诺,那就是,你们不能逃跑!是的,不能逃跑!其实奴隶逃跑一点都不划算不是吗?你们身上有奴隶刺青,这里周围都是血族领地,你们跑出去的可能性很低。一旦被其他血族领主抓到,你们就不会有这种待遇了。而如果被我抓回来,我也将取消你们的这种待遇!怎么样,是不是被我的慷慨惊呆了?”

    一通慷慨激昂的演说之后,琼斯用一种热情的眼神环视着四周笼子里的矮人。然而,矮人们都冰冷地看着他,就好像在看猴子似的。

    一阵风轻轻吹过,卷起了几片落叶。

    四周静悄悄的,场面又是变得尴尬了。

    干咳了两声,琼斯只能把自己多余的动作收起来,然后把自己的表情变得跟他们一样冷漠。

    “嗯……大概就是这样,你们觉得这个想法怎么样?要是我是你们的话,我就会接受。因为这个想法实在太棒了。嗯,对,就是这样。你们觉得呢?”

    矮人们依旧沉默着。琼斯小心翼翼地看着他们,都有点慌了。

    好一会,酒桶摸了摸鼻子,面无表情地说道:“我猜你是买不起血族监工,对吗?”

    琼斯的表情明显僵了一下。

    十分钟后……

    琼斯缓缓走到远离矮人的角落里,捡起一把铲子,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把刚买的铲子放好,转而捡起了一颗石头,狠狠地摔在地上。

    “混蛋!混蛋!为什么连奴隶都可以羞辱我!实在太过分了——!”

    那咆哮的声音在午夜的山林中轻轻回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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