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海叔说动手,马上就开始,拿了那把破刀。四处找树枝来削了。
众人当下跟着一起忙活。
我这时,则对阿海叔的身份产生了一丝好奇。当下,凑上去,帮着掰断一根树枝后,我问阿海叔,他是做什么的,怎么好像对打架很熟悉的样子。
阿海叔闷声,轻叹口气,给我讲出了答案。
原来,阿海叔是居住在香港的渔民。并且,他吃住行,基本全都在船上。一年到头,在陆地住不了几天。阿海叔二十多岁的时候,一次出海,遇风浪在菲律滨的一个小码头躲大风。结果。不幸遇到了菲律宾当地的**军。
阿海叔让这帮人给抓起来,关了几天后,扔给他一条枪,然后硬逼着他跟菲律宾政府打了三四年的架。
后来,有一次**军让人给打的落花流水,阿海叔瞄准个机会,就跑出来了。正好,他在码头遇见了蒋先生父亲公司的人。那里有一个他的老朋友。就这样,阿海叔,在那位朋友的介绍下,加入蒋先生父亲的公司,做了一个船员。
我听了阿海叔的经历,心里倍感唏嘘。
曲折啊,太曲折了。
一不小心,就让人做了。再一不小心,就背枪,打了几年稀里糊涂的架。
阿海叔的人生啊,的确可以用传奇两字来形容了。
行了。多余话不说,跟着一起快干活吧。眼前,我们遇到的可全是有真本事的人,手上没个好使的家伙事儿,根本就不行。
当下,一阵忙活。我分到了一个削尖了的大棒子。
棒子很粗,很硬,头上还有个尖儿。要是有敌人来了,吼吼,我拿大棒子捅死你丫的!
大伙忙活了好几个小时,眼瞅,天都快亮了。这才收拾妥当。
准备好了后,阿海叔领众人。寻了一些椰子,砸壳,饮水,吃肉。
全素大餐搞过,这就开路。
这不,由于来了一群,背弓拿箭使刀的不明人类嘛。是以,大家走的很小心。
阿海叔在前领路,边走,边告诉我们丛林法则。
什么叫丛林法则。
丛林法则就是,永远不要相信,你不会死!
一旦进入这片林子,每个人的小命,就全系在一根线儿上了。稍有不小心,嘣,线断,人亡。
阿海叔乌鸦嘴。
就他讲完这什么丛林法则后,管爷队伍里一兄弟,让一不知名小动物给吭哧了。
伤口不大,咬在肩上,不知是什么东西。
阿海叔查看了后,一脸凝重,没说什么话,只悄悄告诉管爷。大家兄弟,一起出来,如果死了,一定要把骨灰给带回去……
阿海叔的乌鸦嘴再一次显示了其宛如开挂般的强大威力。
没过两分钟。
我眼睁睁看着管爷手下这位膀大腰圆的兄弟,从嘴角吐出一抹黑红的血沫子,最终一头倒在地上,就此气绝。
我只是个名不达的小小道医,我不是神仙。所以,纵使我不忍心,看着这样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在我眼皮底下咽气,我……我亦是毫无办法。
那位兄弟的肩膀一片黑,被某种不知名物体咬过的牙印几乎难以发现。但就是这么微小的伤口,却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把人给干掉。这完全应了阿海叔说的那句话……
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那些看起来,想起来,琢磨起来,极其强大,恐怖的敌人,怪物,妖精,魔鬼。而是到死,你都不知道,是什么把你弄死的那么一个存在!
那,才是真正让人毛骨悚然的东西。
好吧!
阿海叔说了,这林子里,到处都是那玩意儿。
而就在这句话说完的同时。
管爷这支没有核心凝聚力和团队精神,外加企业文化领导的小团伙,彻底崩溃了。
除了管爷和鬼脚义,包括那个小四在内,众人非常有默契,不说一句话,不交换什么眼神儿。然后在瞬间,做的都是同一个动作。
转身,撒丫子,狂奔!
管爷望着这几人远远消失的背影,他恨恨地骂了一句:“都他一群狼心狗肺的玩意儿,赚钱时候,冲的比谁都猛。这他妈,要命了,撒丫子闪的极快。“
说完了这话,他看了眼鬼脚义,又瞅了瞅树底下横躺的那位兄弟说:“阿义呀,你是走,还是留?我打算,在这儿,给他挖个坟,埋起来,你呢?你是往前走,还是跟我留在一起?”
鬼脚义斜愣个眼珠子,瞥了眼管爷,又瞥了瞥我说:“我跟这范兄弟走,管爷,你自已在这里吧。”
管爷点下头,又对阿海叔说:“这位大哥,你那刀,能不能借我用一下,我挖个坑,把我这兄弟。”
阿海叔摇头,递刀同时他说:“带兄弟出来,死,就算背不了全尸,也要让他骨灰魂归故里。这是规矩,这位小兄弟啊,你把你的兄弟,就这样,埋在这里了,不守规矩呀。”
管爷仰天长叹:“没办法啊,估且,就这样了吧。”
简短的几句话,我已是看透管爷的心了。
他压根就没想埋这位兄弟,他想的全是自个儿的后路。他知道,前边险,可能过不去了。但要跟那些人一起跑,他太没名儿了。所以,就找个借口,留下来,等我们走了,他再跑。
至于那把刀。
对一个懦弱胆小的人来说,一件强大的防身武器,比一捧黄金还要有吸引力。
他将占据,这件杀伤力最大的东西。
人心呐,人心。
把人心放大了,很难看的,看不下去的。
真的……
阿海叔没说什么,抬手把那把刀,交到了管爷手中,我们三个人,这就一路,继续前往走了。
鬼脚义的腿坏了,临时做这么一个拐,拄上了后,走起来的速度,竟也是十分的快捷。
鬼脚义加上拐,速度丝毫不落我。阿海叔更是在林子里泡大的,是以我们三人走起来后,足足行了两个小时,竟然没歇气儿。
两个小时后,我们让一片大雾给拦住了去处。
我眯眼,打量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