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朋友真够意思,有困难第一个就想到了我。”林子闲哭笑不得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可谓是一个脑袋两个大。
如果这家伙是纯粹意义上的‘血族’中人也还罢了,毕竟背后还有强大的血族撑腰,倒也没什么好怕的。可这家伙被称为血族中觉醒的‘血祖’,生于黑暗,却不惧怕光明,和一般的血族不一样,竟然能像普通人一样在阳光下行走。
他的异常被血族发现后,立刻震惊了整个血族,被血族长老会尊称为‘血族’中的圣灵,在整个血族中拥有着无比崇高的地位。但是那帮血族头头们也不是白把史密斯当祖宗一样供着,习惯了权力的人,谁会没事搞个小祖宗出来供奉,若是没好处的话,早就把史密斯给宰了。
之所以好吃好喝的当大爷一样养着史密斯,最终目的是要史密斯为整个血族献身()。说白了,就是拿史密斯做科学研究,今天抽点血,明天抽点骨髓,没事扫描扫描,需要的时候还切点肉下来。
那帮血族头头们都想解开史密斯在阳光下行走的秘密,如果能破解这个谜团,让血族都能在阳光下行走,那对整个血族来说,意义简直太重大了。
史密斯又不是白痴,那种非人的生活简直像噩梦一样糟糕,终于有一天,他趁机逃了出来,再也不做那狗屁圣灵了。
血族自然不会放过他,一直在到处寻找他。于是史密斯成了黑暗的弃徒。
而代表光明的全世界最庞大组织——基督教教廷,千百年来一直以铲除血族为己任,一旦知道史密斯是血族,肯定也不会放过史密斯,何况史密斯对血族有那么重大的意义,自然更不会放过。
史密斯原本是一个同时得到了黑暗和光明之神眷顾的人,是个幸运的人。可是上天的眷顾反而让他同时成为了黑暗和光明的弃徒,黑暗和光明都容不下他,因为他是个异类。
试想为了这么个人,竟然要同时得罪血族和教廷两个庞大的势力,林子闲想想都头皮发麻,这根本不是他能抗衡的事情。
但是有些时候命运就是喜欢捉弄人,也许用夜路走多了总会碰上‘鬼’来形容更合适。
因为某一年的某一天,史密斯竟然发扬雷锋精神救了‘蜂后’一命,于是林子闲和他成了朋友。曾经还为了他和血族干过一架,不过侥幸没有暴露自己身份,否则血族不会放过他。
也就是那一次,他知道了史密斯的身份。带着一身的伤,侥幸把史密斯给救了出来后,才把他安排在了米勒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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