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芒见到架子上挂着一件鲜橘红色钟型大衣,身不由己伸手过去,店员立刻服侍她试穿,并即时赞日:“皮肤白穿这个最好看。”
“配什么衣裳?”
“大胆些,衬玫瑰紫衣裙,斯文些,我们有套乳白的百捂裙。”
不知恁地,余芒一听,心中无比欢喜,她在店中竟消磨了个多小时,与那知情识趣,玲珑剔透的店员研究起色彩来,情不自禁选购一大堆时装。
余芒只余一点点保留,她问那大会做生意的店员,“这些衣服明年大抵是不能穿了吧?”
那女孩子失笑,“明年,谁关心明年,我们活在今天。”
真的,余芒说,“全部包起来。”
手提无线电话嘟嘟地响,工作人员怀疑导演失踪。
店员乖巧地说:“余小姐,我帮你送到府上去。”
“此刻我穿这一套。”余芒指一指最先挑的深玫瑰紫衣裳。
走到街上,她觉得最自然不过,蓝白灰固然十分清雅,颜色世界却最能调剂枯燥心情。
天性疯不起来的文艺工作者生活最最沉闷。
余芒虽无惊人智慧,却有过人理智。
她站在马路上等计程车,有一辆白色跑车正停着等人。
余芒一呆,这辆车是谁的,恁地眼熟,在什么地方见过?
五十年代圆头圆脑老牌精选式样,在爱车人士眼中,自有不可抗拒的魅力。
余芒本身不开车,拍戏时多数租用十四座位面包车,她对名车亦不感兴趣。
但是这部车子例外,她对它有极大的不知名亲切感。它到底是谁的车子?余芒皱起眉头细想。
她踏前一步想看清楚号码。
司机是一个年轻人,抬起头来,忽然看到车窗前惊鸿一瞥的玫瑰紫。
他情不自禁,黯然轻呼:“露斯马利!”
余芒已经听见,看着他,狐疑地问:“我认识你吗?”
那年轻人看清楚余芒的脸,呆半晌,“对不起,我认错人。”
“我名字的确叫露斯马利。”
年轻人歉意地微竿,“多么巧合。”
“慢着,”余芒脑海中忽然浮起一丝记忆,“你姓许?”
年轻人马上答:“一点不错。”
“你是许仲开。”
年轻人端正的脸上露出讶异的神情来,“阁下是哪一位?”
“你刚刚叫了我的名字。”
“露斯马利?”
“正是在下。”
“但是,你并非我认识的那个露斯马利。”
余芒只觉得现今吊膀子的手段越来越新。
“你那位迷迭香姓什么?”
“姓文。”
“呵,我姓余,你刚才为什么叫我?”
那许君呆半晌,才小小声答:“因你穿的衣服,这是她最喜爱的颜色。”
余芒笑笑。
有些人一辈子都在恋爱,叫人羡慕。
“余小姐,你又怎么会叫得出我的名字?”
余芒侧头想了想,一定有人介绍过他俩认识,在一个酒会?要不就是晚宴,可能是茶会,她认识的人十分杂。
尽管许某看上去完全是个正经人,余芒却不愿再同他继续搭讪。
她翻起大衣领子,朝他笑一笑,见有辆空计程车驶过来,便跑过去拉开门跳上去。
那年轻人急急下车来叫:“我送你好了。”
计程车已经一溜烟驶走。
这个时候一位美貌中年女子唤住他,“仲开,你在叫谁?”
年轻人回过神来,“啊,阿姨,我等你呢。”
美貌女子脸色沉重地上了车。
年轻人犹自怔怔地。
那边厢在汁程车中,余芒已在手提电话中被请位同事抱怨得魂不附体。
制片问:“导演,你从来不迟到,你没有什么意外吧?可需要救驾?”
余芒看看手表,奇怪,才迟了三十分钟,这些人干吗都似开水熨脚,会议正式开始,也不过是喝汽水嚼花生穷聊罢了,讲十万句话也抽不出三句精萃。
余芒沉思,到底在什么地方见过许仲开?
对外型那么优秀的男生应当印象鲜明才是。
车子驶到目的地她还没有想出来。
余芒隐隐只觉得许君是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她似已认识他良久,许仲开是最最熟捻的三个字,但她又矛盾地想不起在什么地方认识他。
回到公司,她且不理众人鼓噪,马上去翻名片记录,但并无许仲开其人。
她唤来小林,“我们可认识一名许仲开君?”
小林记性最好,过目不忘,马上摇头,“无此人。”
明明是第一次接触这个姓名,却又像有多年相识历史,感觉好不诡异。
“这许某是哪一个道上的?”小林问。
“我不知道。”余芒怔怔地。
小林吸进一口气,从来不迟到,见人迟到就骂的导演已经迟到三刻钟,一出现,居然穿着玫瑰紫的时装,慌乱地追究一个男人的下落。
小林噤若寒蝉,同小刘小张她们使一个眼色,大家静下来。
只见余芒神色凝重,思想不知飞到哪一角哪一处去,神情略见凄惶,配着那件紫色衣裳,感觉上居然带着一分艳。
众女这才蓦然发觉,噫,原来伊们的领导人是一个标致的妙龄女郎。
小林见时间差不多,大声咳嗽,余芒这才抬起眼,“我们说到哪里?”
那日的会议,改由小林主持。
故事大纲经过修改,由新笔撰写初稿,那姓薛的女孩子非常年轻,有双慧黠的眼睛,她说:“故事是导演的自传吧!”
这件事大家都心知肚明,一经小薛点破,便留意余芒的表情。
不擅应对的余芒这次却没有涨红面孔结结巴巴,只见她双目闪一闪,失笑,得体地说:“故事本身如有魅力,是谁的故事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