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儿

作者:当年明月



  于是自嘉靖登基时起,经过五十余年的漫长斗争,张居正终于一统天下,上有皇帝他妈支持,下有无数大臣捧场,外有亲信戚继光守边界,内有死党冯保管公章,皇帝可以完全无视,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比真皇帝还皇帝,一呼百应,真正实现了团结。

  把所有不服你的人都打服,敢出声就灭了他,所有人都认你当老大,这就叫实现团结。

  团结之后的张居正终于可以实现他的理想了,这就是后来被无数史书大书特书的“张居正改革”。

  说起改革,总有一大堆的时间、地点、人物以及背景、意义等等等等,当年本人深受其害,本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就不罗嗦了,简单说来,张居正干了两件事情。

  第一件事,叫做一条鞭法。这个名字很不起眼,但这件事情却极其重大,用今天的话说,那是具有跨时代的意义。

  因为这个跨时代的一条鞭法,改变了自唐朝以来延续了八百余年的税制,是中国赋税史上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转变。

  上面这段话是我在历史论文中用的,看了头晕也别见怪,毕竟这话不说也不行,把伟大意义阐述完了,下面说实在的,保证大家都能看懂:

  自古以来,国家收税,老百姓交税,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毕竟朱重八等人不是慈善家,出生入死打江山,多少得有个盼头。

  怎么收税,各朝各代都不同,但基本上税的种类还是比较固定的,主要分为三块:

  一是田税,皇帝拼死拼活抢地盘,你种了皇帝的地,自然要交钱。

  二是人头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百姓都是皇帝的子民(都是他的资源),有几个人交几份钱,这是义务。

  三是徭役,说穿了就是苦力税,所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遇到修工程,搞接待的时候,国家不但要你出钱,有时还要你出力。两手一起抓,一个都不能少。

  有人可能会说,要是我那里都是山,没田怎么办呢?或者说我有田,但不种粮食,又怎么办呢?这个你不用担心,国家早就替你想好了,权利可以不享受,义务绝对跑不掉。

  简单说来是有什么交什么,山里产蘑菇,你就交蘑菇,山里产木材,你就交木材,田里要种苹果,你就交苹果,要种棉花,你就交棉花,收起来放仓库,反正一时半会也坏不了。

  个把“刁民”可能会问:那我要是捕鱼的渔民呢,你又没冰箱,鱼总不能放着发臭吧?

  嘿嘿,放心,朝廷有办法,做成咸鱼不是照样交吗?跑不了你小子。

  中国的老百姓上千年就背着这么三座大山,苦巴巴地熬日子。

  实事求是地讲,在中国历史上,大一统王朝的统治者,除了某一些丧心病狂,或是急等用钱的人外,对百姓负担还是很重视的,田赋的比例基本都是二十比一(百分之五),或是十比一(百分之十),能收到五比一(百分之二十),就算是重税了。

  从这个数字看,老百姓的生活在理论上,还是能够过下去的。

  不过很可惜,仅仅是理论上。

  说起来是那么回事,一操作起来就全乱套。

  因为在实际执行中,各级官吏很快发现,能钻空子捞钱的漏洞实在是太多了:比如你交苹果,他可以挑三拣四,拿起一个,说这个个头小,算半个,那个有虫眼,不能算。你交棉花,他可以说棉花的成色不好,抵一半,你也只能回家再拉去。

  这还是轻的,最大的麻烦是徭役。因为田赋和人头税多少还能见到东西,县太爷赖不掉,徭役可就不好说了,修河堤、给驿站当差、整修道路,这都是徭役,完成了任务,就算完成了徭役。

  那么谁来判定你是否完成任务呢?——县太爷。

  这就是所谓的黄鼠狼看鸡了,遇到良心好的,还能照实记载,遇到不地道的,就要捞点好处,你要没钱,他就大笔一挥——没干,有意见?这事我说了算,说你没干就没干,你能咋地?

  事实证明,在当时,除了一小部分品行较好的人外,大多数朝廷官员还是不地道的,是不值得信任的,有漏洞不钻,有钱不捞,这个要求实在有点高。总之是一句话,玩你没商量。

  无数的老百姓就是这样被玩残的,朝廷没有好处,全被地方包干了。

  此外,这一收税制度还有很多麻烦,由于收上来的都是东西,且林林总总,花样繁多,又不方便调用。

  比如江浙收上来一大堆粮食,京城里吃不了,本地人又不缺,听说西北缺粮食,那就往那边运吧?一算,粮价还不够运输费。那就别折腾了,放在粮仓里喂老鼠吧。

  更头疼的是,各地虽然上交了很多东西,除了粮食,还有各种土特产,中药药材等等,却没有多少银两,这些玩意放在京城里又占地方,还要仓管费,遇上打仗,你总不能让当兵吃棉花,提几两药材当军饷吧。

  而某些吃饱饭的大臣无聊之中,想了个馊主意,说既然有这么多东西,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拿去给京城的官员们发工资,比如你是户部正六品主事,按规定你该拿多少工资,但到发钱那天告诉你,国家现金不够,我们现在只能发一部分钱和粮食给你,剩下的用棉花抵,不过你放心,我们到市场上估算过,如果等价交换,拿这些棉花绝不吃亏。

  奶奶的,老子辛辛苦苦干到头,就拿着这几袋棉花回家?老婆孩子吃什么?

  必须说明,这绝对不是搞笑,自朱元璋以来,明代官员都是这么领工资的,有时是粮食,有时是药材,个别缺了大德的皇帝还给纸币(胡乱印刷的不值钱),早上领工资,下去就去集贸市场兼职小商贩叫卖的,也绝不在少数。

  国家吃了亏,百姓受了苦,全便宜中间那帮龟孙了。

  于是张居正决定,改变这一局面,他吸取地方经验,推出了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的内容很多,但最主要的,是颁布统一规定,全国税收由实物税变为货币税,明白点说就是以后不收东西了,统一改收钱。

  这是一个看上去很简单的命令,却有着绝不简单的历史意义。

  因为从此以后,不管是田赋、徭役还是人头税,都有了统一的标准,不是当官的说了算,交上来真金白银,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不再任由官员忽悠。

  当然了,根据官员必贪定律,张居正也给大家留下了后路,因为各种物品如粮食、水果、药材、丝绸,都按照规定折算成银两上缴,而折算比率虽是由朝廷掌握,但地方上自然有特殊情况,适当照顾照顾,从中捞一笔,似乎也是很正常的。

  于是皆大欢喜,朝廷拿到的,是白花花的银子,老百姓也不用听凭官员糊弄,贪也好,抢也好,说好了宰一刀就宰一刀,至少日子好过点。官员们好处少了,但也还过得不错,就这么着了。

  所以事实证明,越复杂的政策,空子就越多,越难以执行,王安石就大体如此,一条鞭法虽然看似简单,却是最高智慧的结晶,正如那句老话所说:

  把复杂的问题搞简单,那是能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