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儿

作者:当年明月



  但旨意传下去,被张居正挡了回来,并且表示,此令绝不可行。

  不要误会,张先生的意思并非考虑民间疾苦,不可行,是行不通。

  到底是首辅大人老谋深算,据说他刚看到这道旨意,便下断言:

  如按此令下达,决然无人可挑。

  俗话说,一入候门深似海,何况是宫门,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送进去,就好比黄金周的旅游景点,丢进人堆就找不着了,谁也不乐意。

  那些出身名门、长相漂亮的自然不来,万一拉上来的都是些歪瓜裂枣,恶心了皇帝大人,这个黑锅谁来背?

  可是皇帝不能不生儿子,不能不找老婆,既要保证数量,也要确保质量,毕竟你要皇帝大人将就将就,似乎也是勉为其难。

  事情很难办,但在张居正大人的手中,就没有办不了的事,他脑筋一转,加了几个字:原文是挑选入宫,大笔一挥,变成了挑选入宫册封嫔妃。

  事情就这么解决了,因为说到底,入不入宫,也是个成本问题,万一进了宫啥也混不上,几十年没人管,实在不太值。在入宫前标明待遇,肯定级别,给人家个底线,自然就都来了。

  这就是水平。

  但连张居正都没想到,他苦心琢磨的这招,竟然还是没用上。

  因为万历自己把这个问题解决了。

  就在挑选嫔妃的圣旨下达后,一天,万历闲来无事,去给李太后请安,完事后,准备洗把脸,就叫人打盘水来。

  水端来了,万历一边洗着手,一边四处打量,打量来,打量去,就打量上了这个端脸盆的宫女。

  换在平常,这类人万历是一眼都不看的,现在不但看了,而且还越看越顺眼,顺眼了,就开始搭讪。

  就搭讪的方式而言,皇帝和街头小痞子是没什么区别的,无非是你贵姓,哪里人等等。但差异在于,小痞子搭完话,该干嘛还干嘛,皇帝就不同了。

  几句话搭下来,万历感觉不错,于是乎头一热,就幸了。

  皇帝非凡人,所以幸了之后的反应也不同于凡人,不用说什么一时冲动之类的话,拍拍屁股就走人了。不过万历还算厚道,临走时,赏赐她一副首饰,这倒也未必是他有多大觉悟,而是宫里的规定:但凡临幸,必赐礼物。

  因为遵守这个规定,他后悔了很多年。

  就万历而言,这是一件小事,皇帝嘛,幸了就幸了,感情是谈不上的,事实上,此人姓甚名谁,他都未必记得。

  这个宫女姓王,他很快就将牢牢记住。因为在不久之后,王宫女意外地发现,自己怀孕了。

  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了万历那里,他非但不高兴,反而对此守口如瓶,绝口不提。

  因为王宫女地位低,且并非什么沉鱼落雁之类的人物,一时兴起而已,万历不打算认这帐,能拖多久是多久。

  但这位仁兄明显打错了算盘,上朝可以拖,政务可以拖,怀孕拖到最后,是要出人命的。

  随着王宫女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知道这件事的人也一天天多起来,最后,太后知道了。

  于是,她叫来了万历,向他询问此事。

  万历的答复是沉默,他沉默的样子,很有几分流氓的风采。

  然而李太后对付此类人物,一向颇有心得。当年如高拱、张居正之类的老手都应付过去了,刚入行的新流氓万历自然不在话下。既然不说话,就接着问。

  装哑巴是行不通了,万历随口打哈哈,就说没印象了,打算死不认账。

  万历之所以有持无恐,是因为这种事一般都是你知我知,现场没有证人,即使有证人,也不敢出来(偷窥皇帝,是要命的)。

  他这种穿上裤子就不认人的态度彻底激怒了李太后,于是,她找来了证人。

  这个证人的名字,叫内起居注。

  在古代文书中,起居注是皇帝日常言行的记录。比如今天干了多少活,去了多少地方,是第一手的史料来源。

  但起居注记载的,只是皇帝的外在工作情况,是大家都能看见的,而大家看不见的那部分,就是内起居注。

  内起居注记载的,是皇帝在后宫中的生活情况。比如去到哪里,和谁见面,干了些什么。当然,鉴于场所及皇帝工作内容的特殊性,其实际记录者不是史官,而是太监。所谓外表很天真,内心很暴力,只要翻一翻内外两本起居注,基本都能搞清楚。

  由于具有生理优势,太监可以出入后宫,干这类事情也方便得多。

  皇帝到哪里,就跟到哪里(当然,不宜太近),皇帝进去开始工作,太监在外面等着。等皇帝出来,就开始记录,某年某月某日,皇帝来到某后妃处,某时进,某时出,特此记录存入档案。

  皇帝工作,太监记录,这是后宫的优良传统,事实证明,这一规定是极其有效,且合理的。

  因为后宫人太多,皇帝也不计数,如王宫女这样的邂逅,可谓比比皆是。实际上,皇帝乱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乱搞之后的结果。

  如果宫女或后妃恰好怀孕,生下了孩子,这就是龙种,要是儿子,没准就是下一任皇帝,万一到时没有原始记录,对不上号,那就麻烦了。

  所以记录工作十分重要。

  但这项工作,还有一个漏洞,因为事情发生的时候,只有皇帝、太监、后妃(宫女)三人在场。事后一旦有了孩子,后妃自然一口咬定,是皇帝干的,而皇帝一般都不记得,是不是自己干的。

  最终的确定证据,就是太监的记录。但问题在于,太监也是人,也可能被人收买,如果后妃玩花样,或是皇帝不认账,太监也没有公信力。

  所以宫中规定,皇帝工作完毕,要送给当事人一件物品,而这件物品,就是证据。

  李太后拿出了内起居注,翻到了那一页,交给了万历。

  一切就此真相大白,万历只能低头认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