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儿

作者:当年明月



  崇祯很节俭,他的衣服、袜子,都打了补丁,请注意,打补丁的,并不一定很节俭,往往很浪费,比如后来清朝的道光同志,衣服破了,让人去打了个补丁,五十两白银,这哥们全然是败家的,还说特便宜。

  而崇祯的补丁,是他找老婆打的,免费。

  此外,崇祯还有个特点:走路慢,因为走得快,里面的破衣服就会飘出来——节俭是节俭,脸面还是要的。

  他工作很努力,每天白天上朝,晚上加班,据史料记载,大致要干七八个时辰(十四到十六个小时),累得半死不活,第二天接着干。

  简单地说,崇祯同志干的,是这样一份工作,没有工作范围,没有工作界限,什么都要管,每天上班,不是跟人吵架(言官),就是看人吵架(党争),穿得破烂,吃得也少,跟老婆困觉较少,只睡五六小时,时不时还有噩耗传来,什么北边打过来,西边打过去,祖坟被人烧了,部将被人杀了,东西被人抢了等等。

  这工作,谁干? 最不幸的是,崇祯同志以上所有的不幸,都无法换来一个幸福的结局——他的努力,终究失败。

  但比最不幸更不幸的是(简称最最不幸),崇祯知道这点。

  知道结局(注:悲剧),也无法改变,却依然要继续,这就是人生的最大悲哀史料告诉我们,崇祯同志应该知道自己的结局,他多次谈到命数,气数,经常对人哀叹:大明天下,奈何亡于朕手!

  然而他依然尽心尽力、全力以赴、日以继夜、夜以继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到长城心不死,撞了南墙不回头,往死了干,直到最后结局到来,依然没有放弃,直到兵临城下的那一天,依然没有放弃。

  一个了不起的人。

  结局到来的具体过程,就没必要细说了,我说过,我是个有幽默感的人,很明显,至少对于崇祯而言,这段并不幽默。

  我还说过,我是个不喜欢写废话的人,同样,对崇祯而言,这段是废话。

  当然,对李自成同志而言,这段很幽默,也不是废话,他从陕西出发,只用了三个月时间,就到了北京。

  三月十七日,李自成的军队到达西直门(他从西边来),开始攻城。

  崇祯同志有句名言,诸臣误我,还有一句,是文臣人人可杀,三月十七日,事实证明,这两句话很正确。

  内阁大臣拿不出主意,连话都没几句,且不说了,守城的诸位亲信,什么兵部尚书、吏部侍郎,压根就没抵抗,全部打开城门投降。

  当天,外城失陷,第二天,内城失陷崇祯住在紫禁城,就是今天的故宫,故宫有多大,去过的地球人都知道。

  这里,就是他的最后归宿。

  三月十八日的夜晚在这个夜晚,发生了很多事,都是后事。

  其实后事处理起来,也很简单,就几句话,后妃上吊,儿子跑掉(对于后患,大多数人都不留),料理完了,身边还有个女儿。

  这个女儿,叫做长平公主,关于她的前世今生,金庸同志已经说过了,虽然相关内容(包括后来跟韦小宝同志的际遇),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胡扯,但有一点是正确的,他确实砍断了女儿的手臂。

  这个举动在历史上非常有名,实际情况,却比许多人想象中复杂得多,但无论如何,原因很简单,他不希望这个女儿落入敌人的手中,遭受更大的侮辱。

  不是残忍,而是慈爱。

  我知道,许多人永远无法理解,那是因为,他们永远无需去理解。

  处理完一切后,崇祯决定,去做最后一件事——自尽。

  自尽,是一件比较有勇气的事,按照某位哲学家的说法,你敢死,还不敢活吗?没种。

  但现实是残酷的,而今这个世界,要活下去,比死需要更大的勇气。

  但崇祯的死,并非懦弱,而是一种态度,负责任的态度。

  我说过,所谓王朝,跟公司单位差不多,单位出了事,领导要负责任,降级、扣工资、辞退,当然,也包括自尽。

  崇祯决定自尽,他打算用这种方式,表达他的如下观点:

  一、绝不妥协。

  二、绝不当俘虏。

  三、尊严于是,在那天夜里,崇祯登上了煤山(今天叫做景山),陪在他身边的,还有一个叫做王承恩的太监。

  就这样吗?

  就这样吧他留下了最后的遗言:

  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尸,勿伤百姓一人。

  所有的一切,都结束了。

  他走向了那颗树。

  应该结束了。

  按照惯例,每个人的讲述结束时,会有一句结束语,而当这个王朝结束的时候,也会有一句话,最后一句话。

  是的,这句话我已经写过了,不是昨天,也不是前天,而是几年以前,在我的第一本书里,朱元璋登基那一段的最后,有一句话,就是那句,几年前,我就写好了。

  还记得吗?

  所有的王朝,他的开始,正如他的结束,所以才有了这句结束语,没错,就是下面这句:

  走上了这条路,就不能再回头。